光明與黑暗中徘徊的隱祕群體:同性戀,到底該不該被接受?

在中國,同性戀是個敏感話題,同性戀在我們生活中出現的頻率明顯增多。但是,依然有很多人難以理解這樣的性取向群體,先不說理解、可能就連基本的尊重都難以做到。


光明與黑暗中徘徊的隱秘群體:同性戀,到底該不該被接受?


從同性戀的調查數據來看,美國大約有3.2%的男性和4.2%的女性都是同性戀者,英國大約有5%到7%的人是同性戀者,而我國2014年的同性戀統計數據也達到了7000萬左右。這個數字只是已知的,還有很多未知的人群因為社會壓力等原因仍在努力適應著與異性結為夫妻的生活。

同性戀是一個光明與黑暗中徘徊的隱秘群體。為什麼呢?同性戀從古至今都不是一個受到大眾所接受的群體;在古代,同性戀群體甚至被認為是一種違反人性的罪惡,會被處死,至今在某些宗教的教義中,這個群體依然是罪惡的。所以,對於他們來說,光明是屬於群體之間的理解,而黑暗則是來自社會大眾的批判。


光明與黑暗中徘徊的隱秘群體:同性戀,到底該不該被接受?


同性戀的心理過程基本可以總結為:發現—恐懼—探索—接受,大部分的同性戀群體在兒時並不會表現出異常的行為,但是在青春期之後,這種心理便開始轉變與浮現。他們開始漸漸地發現,自己的注意力、心理傾向、情感傾向以及性衝動都轉向了同性,雖然這種行為並不會像異性間表現的那麼明顯。


光明與黑暗中徘徊的隱秘群體:同性戀,到底該不該被接受?


有很多人好奇,同性戀到底是先天的還是後天形成的呢?

以前聽過這樣一個說法,說是同性戀是因為遭受了和異性相愛的痛苦之後才轉變的,實際上並不盡然,因為人的性取向並不會因為重大的感情挫折而發生改變,這一切是有基礎的,也就是說,同性戀實際上是一種先天性的隱藏屬性,只不過在後期因為某些事情而被激發而被意識到。


光明與黑暗中徘徊的隱秘群體:同性戀,到底該不該被接受?


有很多心理學家認為,同性戀的發生是生理、心理的共同作用下產生的,大多數同性戀的最初源頭是父母類型而形成的個體心理特徵。精神分析學派認為,孩童時期和父母之間有很大的關係,這種學說認為,與父親關係較差和母親極為親近的人較容易產生同性戀傾向,而受到母親影響較少的女孩則會產生更多男性特徵,但是這種分析根據調查並不符合絕大多數的同性戀者。

所以,同性戀並不是後天形成的一種性取向特徵,而是天生就具備這種“基因”。

在時代不斷進步下,社會對於同性戀的看法已經有了很大的轉變。在中國,同性戀也已經不再是性心理變態或性障礙的一種“病態”心理,而是一種自由取向,也有越來越多的心理工作者,秉持著開放態度為這些群體服務。因為只有當你真正接觸時才會發現,其實愛與衝動的產生並不是只發現在異性之間,他們的愛也是真實的,他們也有正常的戀愛、婚姻心理過程。


光明與黑暗中徘徊的隱秘群體:同性戀,到底該不該被接受?


在我國臺灣和香港地區,也有很多明星公開出櫃,當然,他們其實也頂著很大的心理壓力,畢竟,這種群體在東方思想下,還是不被大多數人所接受的。

每個人都有選擇愛的權利,“同性戀”不應該成為人生的汙點。

同性戀≠愛無能

愛情是與性別無關的。選擇同性伴侶,不是不願意接受異性和不能去愛異性,不是沒有愛的能力。TA們只是和我們做了不一樣的選擇。

同性戀≠心理變態

事實上,同性戀經歷了漫長的去病化歷程,從上個世紀五十年代開始,美國精神醫學界和心理學界就開始質疑同性戀是否屬於心理疾病。事實上,不論是異性戀還是同性戀,作為一個人,我們都有共同的需求,我們都渴望關懷,溫暖與愛。我們都在尋找與他人的情感連接,一樣有各自的離合聚散、患難真情。

《看見》中有一段話是這樣說的∶“我們社會為什麼不接受同性戀者?因為我們的文化裡把生育當目的,把無知當純潔,把愚昧當德行,把偏見當原則。愛情,應是一個靈魂對另一個靈魂的態度,而不是一個器官對另一個器官的反應。


光明與黑暗中徘徊的隱秘群體:同性戀,到底該不該被接受?


蔡依林的歌《不一樣又怎樣》,改編自真人真事。蔡依林和林心如扮演年輕時的同性戀人,歸亞蕾扮演年老時的同性戀人。歸亞蕾的老伴兒病重住院,但是因為同性婚姻不合法,歸亞蕾沒法承認對方是自己的戀人,只能說是朋友。而在得知老伴兒去世的消息時,她淚眼朦朧,神色恍惚,回憶著與老伴年輕時的種種。在眾人面前隱藏自己的愛,是一件多麼痛苦的事情。只是,喜歡一個人有什麼錯?為什麼要因此揹負巨大的壓力,甚至成為眾矢之的。


光明與黑暗中徘徊的隱秘群體:同性戀,到底該不該被接受?


明明是真愛,卻認為成病態。世界上不該有歧視,尤其是關於愛情。我們常常渲染愛情的美好、純潔、自由。我們說愛與被愛是上帝賦予每一個人的權利。可是我們從來不會說“同性戀”也是愛情。他們存在於這個社會,沒有做任何傷害別人的事情,僅僅只是為了愛,為了心中的信仰。

那些不接受“同性戀”者的人,你們也沒有錯,畢竟思想各異,又怎麼能去要求一致。只是希望在遇見“同性戀”者的時候,不要露出厭惡恐懼的樣子。尊重別人的愛情,不要用“同性戀”這個標籤去定義他們的一切,給他們一個微笑就夠了。


光明與黑暗中徘徊的隱秘群體:同性戀,到底該不該被接受?


有同性戀者說過這樣的話:“我愛你,與性別無關。我對有不同生理性別不同性別自我認同的人都有過動心。我希望更多人能夠看到我們,瞭解我們,慢慢的知道我們其實真沒什麼不同。當然平權是我們應得的東西,我們也沒有理由不去爭取。”


光明與黑暗中徘徊的隱秘群體:同性戀,到底該不該被接受?


人生下來,本來就各有不同嘛,即使是異性戀,每對戀人的愛情都不一樣。我覺得凡人都需要愛,無論是怎樣的人,而且除了在感情的領域之外,同性戀者跟其他人並沒有什麼不同。

相信在未來的某一天,這樣一個龐大的群體,終會成為社會表層的一個現象,那個時候,也許這種感情會得到較多的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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