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達爾文的進化論,高緯度的人類應該進化出厚的毛髮來禦寒,但不是這樣,為什麼?

且聽風吟154201046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這是《天演論》的核心。

一切進化都源自基因突變,但基因突變絕大多數都是病態,而不是進化。

貌似矛盾,其實一點兒也不矛盾。

物種甲A,在某個時候基因突變成了個體甲B。當甲B的適應性強於甲A的時候,毫無疑問,甲B的繁殖速度會遠大於甲A,其個體競爭力也會遠強於甲A,突變基因得以延續。而甲A 和甲B的基因突變並沒有終結,億萬年後,他們各自會變成多個完全不同的物種。

這一切都是隨機的,且成功率很低。但問題是,時間足夠長。並且,這隨機的突變萬一又碰上環境改變呢?

某個猴子(姑且稱之為猴子)的某個基因發生突變,導致其髖關節無法大角度靈活彎曲,以至於更便於直立行走而不是攀援,正常情況下,這隻猴子在物種競爭中是活不下去的。但如果恰好碰到他們所在的森林急劇退化了呢?正常的猴子碰到平地的猛獸毫無逃脫的僥倖,但這隻突變的猴子有可能就倖存了。

換言之,突變之所以能成為進化,是自然環境的選擇——即彼時的自然環境會導致未突變個體活不下去(這是偶然的,無法刻意)。

我相信,高緯度的人類,(我說的是人類,不是猴子)可能也曾有過某些個體突變,體毛濃密——當然,低緯度的也有,我們不是經常在新聞裡看到麼。但環境並沒有惡劣到體毛不濃密的個體就活不下去了,所以這種突變的個體僅限於個體。

究其原因,人類在向寒冷地區的遷徙是漸進的,死了一批,但也適應了一批。這種適應不是建立在突變的基礎上的,是建立在生產力進步的基礎上的——如火種、獸皮、庇護所等。

所以,我說,我們來到這裡,是必然的。神無法創造的東西,隨著漫長的環境變遷自生,也必然自滅。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此之謂也。什麼是道?道法自然。什麼是自然?自者,原本;然者,如此。自然者,原本如此,無始無終、無因無果。2000多年前,就已經有人講得很透徹了。





止0X


這個問題的關鍵是錯誤地理解了達爾文的進化論,片面地認為生物的進化只是受到環境的影響,而忽視了生物本身的因素,即基因突變。達爾文進化論的核心觀點是,基因變異,自然選擇,適者生存。基因變異是內因,自然選擇是外因,生物的進化是內因與外因共同作用的結果,往往是外因通過內因而起作用,也就是說,沒有內因,外因是不起作用的。這是一個哲學問題,但也是自然界生物生長髮育必須遵循的法則。俗話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這就是遺傳,龍生九子,各子不同,這就是變異,在同樣的陽光下,在一塊土地上,不同的種子,長出不同的樹木花草;即使同樣果樹的種子,也會綻放出不同色彩的花朵,結出不一樣的果實,這一切都是由種子的基因決定的。猶如你我他,身高、長相、愛好、性格、脾氣等都不一樣,也是由各自的基因決定的。

我們再回過頭來,回答為什麼生活在高緯度寒冷地區的人們,沒有進化出厚密的毛髮禦寒。這要從人類進化說起。

最早在440萬年前,出現了第一個能夠兩足站立,直立行走的拉密達古猿(雌性),古生物學家暱稱為阿迪,雖然偶爾地上生活,但仍以樹棲生活為主,渾身上下長有濃密的毛髮,身高約1.20米,體態特徵與黑猩猩無多大差別。

大約在390萬年前,進化出南方古猿,最著名的是320萬年前的阿法南方古猿——露西,她已經是一個有孩子的媽媽,有”人類祖母”之稱,我們身體裡也許留有她的基因,她也是渾身長有濃密的毛髮,但濃密毛髮下的皮膚是白皙的。

大約在250萬年前,阿法南方古猿進化出能人,會製作簡單工具的人類,直到約200萬年前,能人才進化出匠人,匠人屬直立人,體態特徵,更像我們現代人,會使用火,吃烤熟的肉。匠人後來走出非洲,到達了歐洲和亞洲,我國的元謀人與匠人有親緣關係。


一群正在過河的匠人(身上已經退去了毛髮)

人類的祖先,大約在匠人階段,約200萬—180萬年前,我們的祖先——匠人已經完全適應了地上生活,身材修長高大,以採集狩獵為生,但更多捕獵,吃肉越來越多,捕獵動物,需要長距離奔跑追趕,在非洲乾旱炎熱的天氣,需要出汗(大多數肉食性哺乳動物是不出汗的,如獅虎豹,鬣狗等),出汗需要裸露皮膚,所以,在基因突變下,退去了體毛,後在性選擇下,退去體毛的匠人繁衍生息起來,並將這種變異的基因遺傳下去,我們的祖先智人和我們現代人,就遺傳了這種不長濃密毛髮的基因,但保留了頭髮、腋毛、汗毛、眉毛、眼睫毛等。其中濃密頭髮一生都在生長,其他毛髮一般長到一定長度就停止了生長。這也是基因突變,適應生存的結果,濃密的頭髮可以保護大腦,免受陽光直曬,有利於降溫,同時人類出汗就是一種很好的降溫機制。其他哺乳動物基本不具有這種功能。

大約在80萬年前,匠人進化出海德堡人,在30萬年前,生活在非洲的海德堡人進化出智人,智人是我們現代人的最近的直接祖先。 大約在16萬至5萬年前,智人通過曼德海峽,經過與尼安德特人的多次爭鬥,最終戰勝了尼安德特人,走出非洲,到達印度、亞洲、歐洲,以及澳洲和美洲,其中到達美洲的時間最晚,大約是14000前。 現在居住在高緯度極度寒冷地區的人們,如愛斯基摩人,屬蒙古人種,也是地地道道的黃種人,都是智人的後代。

大約在6000年前,地球的最後一個冰川期結束,生活在中亞地區的遊獵民族(黃種人),為了追逐豐美的水草,趕著大量的動物,一直往北,越過了白令海峽,到達了阿拉斯加。那時候阿拉斯加南部的廣大地區,已經居住著印第安人,因此,這些遊獵民族就沿著北冰洋邊緣分佈開來,往東一直擴展到了格陵蘭,以及北極廣大地區。這些人就是愛斯基摩人的祖先。

因紐特人正在冰面捕捉海獅海豹或魚類

愛斯基摩人(吃生肉的人,含貶義),現在改稱因紐特人(意思是真正的人)與我們一樣,不僅聰明,製作生產工具,而且語言也發達,還會用火生火,用帶毛的獸皮製作帽子、靴子和衣服,保暖性能十分好,以及用來禦寒的帳篷等生活用品,再加上吃高熱量的肉食,如陸地上的馴鹿,海洋裡的鯨魚、海象、海豹等。 生活在高緯度地區的人,能夠保暖取暖,也能夠生存繁衍,所以就定居下來。 再說了,生物的進化是沒有目的性,方向性,一切都是隨機的,環境的改變是外因,只能通過基因變異而起作用。



因紐特人的兒童,穿著獸皮縫製的靴子、帽子和衣褲,保暖性能十分的好,可以很好地禦寒。

所以說,高緯度地區的人們,不會因為寒冷而導致人進化出濃密的毛髮。


賽翁


再次反覆強調,所謂進化論的名字翻譯是錯誤的,這個翻譯誤導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國人,正確的翻譯應該是演化論,既生物並不總是向前進化的,而是隨機突變,下一代產生與上一代不同的特質,這種特質並不一定總是好的,應該說壞的可能性甚至比好的還多。但是進化論的核心思想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也就是說,突變結果只要能滿足生物適應環境並生存下去,就是成功的,它攜帶的突變基因就是延續下去,使下一代也具備這種特質。而錯誤的突變因為降低了生物的生存能力,於是就死去了,它身上攜帶的突變基因也消失了。

所以生物演化的過程是多樣性的,為了捕食,獅子得到了尖牙利爪以及群居的強有力屬性,使他們成為草原王者,它們的演化無疑是成功的。但是羚羊演化出了最快的逃跑速度,它們也生存下來了,你不能說羚羊戰鬥力太低就是失敗的進化,它的特質能滿足它的生存就是成功的。

回到人身上,人類在寒冷地區沒有皮毛禦寒,看上去確實很不利,但是人類有高智力+高超的捕獵技術這樣的特質,所以我缺皮毛就披獸皮啊住房子燒火爐啊,於是缺少皮毛並沒有成為殺死人類的重要因素,沒有皮毛但聰明會打獵的人類依然可以有效的傳遞自己的基因,於是人類根本不需要皮毛這種東西。那有人可能會反駁,可是人類在歐洲明明進化出了更長的鼻子抵禦寒冷,對不起這是兩回事,冷空氣直接進入肺部對人類產生的傷害,是人類無法通過智力彌補的,所以短鼻子的基本上都的肺病死了,長鼻子的就活下來了,於是歐洲人進化出了大鼻子。


北辰奕


人類祖先首先在非洲完成了褪毛這一過程,隨後才逐步遷移到高緯度地區,而在面對寒冷氣候時,人類區別於其他動物的特點就顯示出來了,人類可以通過利用和製造工具來適應環境,比如用動物皮毛製成簡單的衣服來禦寒。

相比於其它靈長類動物,人類身體上的毛髮覆蓋面積很小,但這個現象並不是從人類一出現就是如此的,按照進化論,人類是由更加古老的物種進化而來,毛髮的減少也是一個逐步的過程。(人類的出現一般是以直立行走為標誌)

智人大約是在20萬年前開始逐漸走出非洲,在隨後的時間裡在更多地方留下足跡,而那些進入高緯度地區的祖先,面對寒冷氣候,如果再進化出完整的皮毛是不可能的了,因為時間不夠,所幸的是人類擁有聰明的大腦,懂得如何製造和使用工具,可以生火,可以蓋房,可以穿衣服等等

有了這些技能,自然可以很好的適應環境的變遷。當然了,人類發展至今,擁有了更加先進的科學技術,適應自然甚至於改造自然都已經有了一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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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先生科普


【製作工具、製作衣服是人類進化的關鍵】

作者:冷清先生,個人史學進化觀點,嚴禁抄襲剽竊。

人類是不是從非洲走出來的,是有爭議的。非洲最早發現類人猿化石,並不能證明人類就起源於非洲。在一千多萬年漫長時間裡,類人猿向人類進化的道路非常漫長,在進化的過程中充滿了道岔和死衚衕,只要錯走道岔或者進入死衚衕,類人猿就進化不成古人類。

由於一萬年以上的古人類化石,根本提取不了完整的基因排序,就無法證明非洲類人猿和現代人的聯繫。人類進化是一個複雜的過程,也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這個過程的大部分進化程序,並不是從非洲完成的。人類進化的重要程序,都是在歐亞大陸的溫帶、寒溫帶、寒帶完成的。

中國最早的古人猿是距今180萬年的元謀猿人,從骨骼外形看,元謀人和智人是不一樣的,由於不能提取完整的基因排序,我們不知道元謀猿人和現代中國人有沒有關係。陝西藍田人、北京猿人,這些距今50萬年以上的猿人,和現代中國人有沒有關係,也是無法確定的。

古猿進化成類人猿,一個重要的標誌就是使用工具,古猿使用天然工具的時間,長達好幾百萬年,進化是非常緩慢的。當古猿學會製作工具,他的雙手就解放出來了。使用工具和製作工具的區別,使用天然工具(石頭、木棒)的古猿,還是四肢行走的;製作工具(敲打過的尖銳石器,尖銳的長矛)的類人猿,是雙腿行走的,他們在地面行走時,手裡拿著木棒、長矛、尖銳石塊,時刻地防備猛獸的襲擊。

當類人猿學會製作工具時,進化就大大的加快了,分佈的範圍也更廣泛。類人猿在熱帶地區,由於常年炎熱,是不需要穿衣服的,類人猿不穿衣服,所以身上的毛是不退化的。但是生活在歐亞大陸溫帶、寒帶的類人猿,必須對抗寒冷的冬季,穿裹獸皮抵禦寒冷成為必然的需求,經過數十萬年的進化,習慣了穿獸皮的類人猿身上的毛髮退化了,類人猿進化成匠人再進化成智人。

距今10萬年前,開始的玉木冰期,嚴冰從北極逐漸向南蔓延,到了距今七萬年前時,北緯30度線以北地區,基本都被冰雪覆蓋了。原來生活在寒帶、寒溫帶、溫帶的智人,不是滅絕了,就是被冰川推著向南方轉移。退回到熱帶地區得智人,因為天氣炎熱,他們不需要再穿衣服,所以他們的進化非常的緩慢。

退回非洲的智人,遇上了和人類食譜一致的類人猿,結果非洲等熱帶地區類人猿被淘汰了。嚴冰覆蓋北緯30度線以北地區時,在某些低窪地方,沒有完全被嚴冰覆蓋,沒有滅絕的少量智人,就生活在這裡。嚴寒的幾萬年時間,是智人進化成現代人的關鍵,加快了智人的進化過程。

距今三萬五千年,玉木冰期結束了,冰雪線逐漸退回到北極,現代人的足跡跟隨雪線,再次遍佈到歐亞大陸,從而遍佈到整個地球大陸。製作工具、穿獸皮是類人猿進化成智人的關鍵;製作複雜工具比如弓箭,穿衣服、製作衣服(比如發明麻繩、發明骨針),是智人進化成現代人的關鍵。






冷清先生


從題幹來看,提問者對生物演化的認識仍停留在拉馬克階段,對達爾文進化論缺乏瞭解,更不用說已經相當完善的現代進化理論了。

拉馬克進化學說的核心思想,就是用進廢退和獲得性遺傳。即生物變異是定向的,總是向著適應環境的方向變異,生物經常使用的器官就會逐漸變得發達,而不使用的器官就會逐漸退化,生物後天獲得的性狀可以遺傳給後代。

讓·巴蒂斯特·拉馬克

題主說高緯度的人類應該進化出厚的毛髮來禦寒,實際上就是拉馬克用進廢退的觀點。拉馬克是18世紀的偉大生物學家,他首次提出了無脊椎動物的概念,並且區分了脊椎動物和無脊椎動物。然而,拉馬克的進化觀點現在認為是錯誤的。

根據達爾文進化論,生物都有過度繁殖的傾向,而由於變異,生物的後代有的適應環境,有的不適應環境。通過自然選擇,只有適應環境的個體才得以生存和繁衍,這就是適者生存。經過代代自然選擇,生物適應環境的性狀就得以鞏固和加強,而不適應環境的性狀就消失不見了。

查爾斯·羅伯特·達爾文

根據現代進化理論,生物的進化是以種群為單位的,不定向的基因突變為進化提供了原材料,而自然選擇通過淘汰掉不利的基因突變,定向地改變種群的基因頻率。那些攜帶對生物適應環境有益的基因的個體,有更多機會生存下去,並把自己的基因傳遞給後代,而那些攜帶有害基因的個體則機會較少。長久以往,有益基因就得以在種群中流傳,有害基因則變得罕見或完全消失。

根據達爾文和現代進化理論,要北方的人們進化出厚厚的毛髮,只有在厚毛髮成為對人類生存和繁衍有利的變異的情況下才會發生。很顯然,這不符合實際情況。

現實的情況是,大約在19萬年前,人類就穿上了衣服。由於有衣服保暖,體毛的濃密與否變得無關緊要,不管是體毛厚的還是體毛薄的人都能生存下去,並有機會繁衍後代,將自己基因傳遞下去。這樣,自然選擇並沒有偏向於毛髮厚的個體,控制毛髮薄的基因也不會被淘汰掉。

現實的情況是,有了衣服以後,濃密的體毛不再是對人類生存有利的性狀,而變成了無用甚至有妨害的性狀。所以,除了頭髮、鬍鬚和腋毛等少數幾處,人身體上的毛髮都被自然選擇淘汰掉了。

穿著厚厚衣服的因紐特人

人身上最後剩的一些毛髮如頭髮,也確實是起到禦寒的作用。我們可以看到相對來說白種人體毛比黃種人發達,而黃種人又比黑種人發達。這也是自然選擇在起作用,因為白種人生活在高緯度地區,而黑種人生活在熱帶的非洲。

北歐人的毛髮比較濃密

現在我們衣服的材料與做工越來越好,保暖設施也越來越完善,人類的生存和繁衍完全和體毛無關,高緯度的人們更加不會向體毛厚的方向進行演化了。

自然選擇總是調節著生物與環境的關係,確保生物向著更加適應環境的方向進行演化。現在我們人類身上的特徵已經是幾百萬年演化,最適應環境的結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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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博覽


什麼是進化?

過度繁育,生存鬥爭,遺傳,自然選擇。

什麼意思呢?

老鼠媽媽生了20個崽,但飯只夠5個崽吃的。強壯的崽吃得到飯,不強壯的就餓死了。強壯的崽又生崽,崽的崽才更強壯。

那高緯度的人,經歷了什麼?

古人媽媽生了3個崽,有毛長的毛短的。冷啊,毛短的崽凍著了,古人媽媽給他裹了一層獸皮!毛長毛短都能活,憑啥毛短的就得被選擇掉?

倒是毛長的那隻。長毛,也消耗能量的啊!長一斤毛,起碼得吃10斤肉吧~長毛還影響散熱,降低了長距離奔跑的捕獵能力。這可是人類早期的看家本事。

劣勢只要一件獸皮就能彌補,優勢卻大得很。你說憑啥要多長那一層毛?

倒是膚色,被選擇得很厲害。非洲光照強,皮膚癌風險高,所以只有膚色深的才能充分保護皮膚,才能活下來。但到了北歐,光照弱,黑皮膚會擋住大部分紫外線,導致維生素D合成不足,缺鈣。打獵為生的,缺鈣可是大問題,動不動骨折了還玩個球。所以只有膚色白的才能活下來。


IvanZhu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這一自然選擇的法則一直存在。但是生存的道路,可以有不同的方向。



生物可以用身體去適應,也可以用智力去適應。人類選擇的實際上是用自己的智力來應對外界的變化。考古學的證據證明,在古人類中,現在智人的祖先,是身體素質最弱的那一種。我們身體條件最差的祖先選擇了使用工具,來改變自己的生活。經過了數百萬年的演化,人類適應自然變化的能力越來越強,幾乎可以適應氣候和環境的任何變化。所以,人類現在佔據了自然界最頂端的鏈條,完全是靠著智力的進化。



人類應對寒冷,不僅利用火,還發展出衣服和縫衣服的工具。

火可以抵禦一切寒冷,獸皮可以替代一切身體上的毛髮。山頂洞人的遺址出土了中國的第一枚完整的骨針,用骨針縫製的獸皮就是人類禦寒的最好工具。北極的愛斯基摩人證明了人類對嚴寒的適應能力。



人類進化的方向是皮膚越來越光滑,智力越來越高。

西方人的體毛他們自己都討厭,一天到晚用脫毛工具。智力越發達,毛越少。科學家的身體上毛都很少的,競選總統是體毛少的有優勢。

所有的經濟發達地帶,全部在高緯度地區,這也從本質上說明了一個問題:嚴酷的環境是人類創造力的推動因素。



人類適應環境,靠的是智力和創造力。在高緯度地區,一年有四季的變化,為了應對四季的變化,人身上的衣服也要相應的變化。英國的工業革命首先是從羊吃人開始,之所以把農民從土地上趕走養羊,是為了收穫羊毛製造紡織品。



如果英國人從英倫三島移民到赤道,很可能工業革命不會發生,至少不會在英國發生。熱帶的氣候和環境是輕工業的死敵,沒有輕工業作為價值交換的樞紐,重工業也很難發展起來。

中國古代王朝更迭,很大程度上是達爾文進化論在起作用。

生物的進化會沿著身體適應和智力適應兩條道路前進。就人類來說,那些富裕階層走的是身體適應的道路。而生活在底層的人,由於生存條件惡劣,只能靠智力來適應。經過了幾百年以後,底層就會出現一批智商碾壓富裕階層的窮人,於是革命就會發生。


華箋流香


高緯度的人類,應該進化出更多的毛髮禦寒?貓先生先給結論吧,當然不會啦,這恰恰是人類適應生存環境的結果。

很多同學誤讀了進化論,進化兩個字誤導性太大了,大家心裡都有一個想法,我要禦寒,就得長厚厚的毛;我要飛翔,就得長出翅膀;我要游泳,就得長出魚鰓。這可不是機械組裝啦,哪有這種進化。



按照現代最新的觀點,其實沒有特定方向的進化,生物只有不定向的微小變異,而微小的變異在自然界生存競爭下,發揮的優勢會積累下來,和環境產生適應性相結合,從繁殖總量中體現表徵。

而人類的特徵,則是極其特殊的相互影響的結果。最大的特點,是火的使用!火的使用,使得人類可以超越自然環境的影響,而圍繞使用火這個特殊的工具,產生適應性。試想,如果可以烤火,那麼厚實的毛髮,還有存在的必要嗎?而且,人類狩獵方式,根據骨骼分析,很可能是長跑的結果,長距離奔跑,以人類的散熱方式,排汗為主來看,茂盛的毛髮是一種阻礙。那麼,在保暖有火,捕食靠長距離奔跑需要特化排汗系統的情況下,我們保持較少體毛,是明智的選擇。



再者,人類也並沒有完全捨棄毛髮。頭部等需要保護的地方仍保留,可以很好的防曬和起到緩衝打擊。

至於不可描述的部位,那是為了減少摩擦,不信自己可以做個實驗驗證。

好了,我是貓先生,一家之言,感謝閱讀。


貓先生內涵科普


高緯度的人應該進化出厚厚的毛,但是不是這樣?為什麼?

低級動物是這樣,次高級動物也是這樣,比如北極熊,還有北極狐,等,並且它們的毛色也和雪一樣是白色的。

但是神級動物不是這樣,人就不是這樣,人沒有長出厚厚的毛髮來,這又是為什麼呢?

我們知道為什麼次高級動物會長出毛髮來,低級動物會長出毛髮來,因為寒冷使它們的高級神經系統產生了強烈的刺激,刺激了,皮膚部位,而使皮膚部位血液循環豐富,神經感知發達,通知這些動物的中樞神經系統,這裡需要大量的血液供應。大量的血液快速的流經這裡,帶來了大量的營養物質,這塊皮膚肥沃了,毛髮細胞得到了豐富的營養而茁壯成長,毛髮濃密。

而神級動物人類,在寒冷的地區也會感到寒冷,人類的皮膚也會刺激人類的神經中樞分泌出刺激皮膚的信號,血液循環也會加快,也會長出毛髮來,但是人類有衣服阻擋寒冷,所以這種刺激不強烈,比動物弱許多許多,雖然也長出一些毛髮,和動物比那是無法比的。歐洲人身上的毛髮能和歐洲的野生動物能比嗎?顯然人類這方面退化了。

在溫帶的地方,動物能夠感受到強烈溫度的外部刺激,而人類由於有衣服御寒,感覺不強烈,動物夏天會換成稀疏的毛髮,冬天會換成濃密的毛髮,而人類會按照季節的冷熱換單衣和厚厚的棉衣,皮膚沒有得到強烈的刺激,而使皮膚細胞衰竭退化。

所以溫暖地區的人類毛髮弱小,幾乎看不到,就好像身上沒有毛一樣。

環境能夠改造一切生物,無論是植物,動物,低級動物和高級動物,甚至是神級動物,這些動物的低級和高級的神經中樞系統,能夠根據外部的環境來改變和適應環境,而使生物生存下來,不能適應和改變的只有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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