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拆除要走哪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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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對違法的建築物、構築物等設施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拆除又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根據四十四條的規定,行政機關對違法建築實施強制拆除,前提就是要對違法建築當事人依法作出限期自行拆除決定並予以公告。當事人在法定期限不拆除,同時在這個期間不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機關才能依照規定強制拆除。

一般拆遷違建,應經過以下程序,立案、在調查中,決定程序,告知,聽取陳述、申辯,聽證,處罰決定書的送達和執行等程序。執法機關如果決定要進行處罰,會作出並向被處罰人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北京晏清律師事務所


最新政策 禁止這三種拆遷行為——只有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既不申請行政複議,也不進行行政訴訟時,才能準備進行強制拆除。強制拆遷之前要走6個法定程序,否則涉嫌違法強拆!


決定拆除違章建築的程序。

第一步、先要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決定。

第二步、進行催告。

第三步、作出行政強制執行決定。

第四步、實施行政強制拆除決定。

第五步、對社會的不特定多數人,進行公告限期拆除。

第六步、在明律師提醒大家,只有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既不申請行政複議,也不進行行政訴訟時,才能準備進行強制拆除。


強制拆遷實施之前的程序

第一步、房屋行政強制拆遷申請

第二步、審查

第三步、組織聽證

第四步、報批

第五步、證據保全

第六步、實施


強制拆遷實施時的程序

1、張貼強制拆遷公告;

2、在明律師認為受同級人民政府責令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的部門擬定實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強制拆遷的各種準備;實施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法制辦備案;

3、通知拆遷人向公證機關辦理有關證據保全;

4、準備工作就緒後,書面通知被拆遷人強制拆遷時間,要求屆時到現場配合執行;

5、通知有關單位、基層組織強制拆遷時間,派員現場協助執行;

6、做好裝運、保管的各種準備;

7、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實施強制拆遷。


拆遷法律實務


簡單而言,大概需要經過如下程序:違法建築的認定——作出《限期拆除決定書》或《行政處罰決定書》——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拆——被責成部門(有權部門)催告——公告期限履行拆除義務——強制拆除決定——強拆。

此外,上述的每個程序都是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和要求的。比如,違法建築是指沒有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定的相關內容而建設的建築,而不能隨意認定。催告書需要有權機關作出等等。上述任何一個環節不符合法律規定,強拆行為都是不合法的。


盛廷徵地拆遷律師


擅自加蓋房屋是民間常見的違建行為,這違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規的規定,多部門對此有執法權。現很多地方的執法權在城管部門。

一般被認定為違建後,會責令違建人自行拆除。但現實中許多人並不自行拆除,這就涉及強制拆除的問題。

強制拆除,必須要有明確的法律依據、相應的法條規定。相關法律對強制拆除有著嚴格的法定程序,也充分保障相對人的陳述、申辯權利。

實施機關要有強制執行權。沒有上述權力的行政機關,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實施程序:

一、行政機關下達《限期拆除決定書》

內容包括:自行拆除的期限,不自行拆除的後果,適用的法律依據,相對人的維權方法,等等。


二、行政機關應下達《催告通知書》

內容包括:履行的期限、方式,相對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當事人收到《催告書》後,依法律規定,有權陳述和申辯。

當事人陳述和申辯時,行政機關應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記錄、複核。

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採納。


三、經催告程序,相對人逾期無正當理由仍未自行拆除的,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


執行決定書需載明下列事項:

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強制執行的理由和依據,強制執行的方式和時間,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行政機關的名稱、印章和日期。

並進行公告。

如有問題,歡迎私信。


童中禮律師


違章建築行政強拆實施階段的要點總結

  (一)階段概述:如果強制拆除決定到期後,當事人仍然不自行拆違法建設,也不申請行政複議、不提起行政訴訟的,執法部門就可以組織相關部門對違法建設實施強制拆除。這個階段就是行政強制拆除實施階段。當事人可獨立對於強制拆除行為可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二)程序要點

  

  1、拆除前提:當事人在行政強制拆除決定做出後的合理期限內任然不拆除違法建設、不申請行政複議、不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2、拆除公告:強制拆除違法建設,應當提前5日在現場公告強制拆除決定,告知實施強制拆除的時間、相關依據、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等。

  

  3、人員到場:當事人是公民的,通知本人或者其成年家屬到場;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通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上級單位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實施強制拆除。

  

  4、證據保全:強拆時對屋內物品要搬離後登記造冊,妥善保管並通知當事人領取。實施強制拆除的行政機關應當通知當事人清理有關物品,當事人拒不清理的,應當製作財物清單並由當事人簽字確認。當事人不簽字的,可以由違法建設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確認。實施強制拆除的行政機關應當將財物運送到指定場所,交還當事人,當事人拒絕接收的,依法辦理提存。

  

  5、文明執法:行政機關不得對居民生活採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等方式迫使當事人履行相關行政決定。行政機關不得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實施行政強制執行。

  

  6、客觀記錄:實施強制拆除應當製作筆錄並攝製錄像

  

  (三)法律依據

  

  《行政強制法》

  

  第三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執行:

  

  (一)當事人履行行政決定確有困難或者暫無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對執行標的主張權利,確有理由的;

  

  (三)執行可能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且中止執行不損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機關認為需要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執行的情形消失後,行政機關應當恢復執行。對沒有明顯社會危害,當事人確無能力履行,中止執行滿三年未恢復執行的,行政機關不再執行。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結執行:

  

  (一)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受人的;

  

  (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無財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受人的;

  

  (三)執行標的滅失的;

  

  (四)據以執行的行政決定被撤銷的;

  

  (五)行政機關認為需要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條:在執行中或者執行完畢後,據以執行的行政決定被撤銷、變更,或者執行錯誤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退還財物;不能恢復原狀或者退還財物的,依法給予賠償。

  

  第四十二條:實施行政強制執行,行政機關可以在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下,與當事人達成執行協議。執行協議可以約定分階段履行;當事人採取補救措施的,可以減免加處的罰款或者滯納金。

  

  執行協議應當履行。當事人不履行執行協議的,行政機關應當恢復強制執行。

  

  第四十三條:行政機關不得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實施行政強制執行。但是,情況緊急的除外。

  

  行政機關不得對居民生活採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等方式迫使當事人履行相關行政決定。

  

  第四十四條:對違法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上海市拆除違法建築若干規定》

  

  第十條第四款: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違法建築的,拆違實施部門應當向市或者區人民政府報告,由市或者區人民政府作出強制拆除決定,責成拆違實施部門等有關部門依法強制拆除,並可以依法予以罰款。

  

  第十二條:違法建築強制拆除時,拆違實施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取走違法建築內的財物,當事人未取走的,拆違實施部門應當妥善保管,並通知當事人在限定的期限內領取。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的,拆違實施部門可以在留存證據後根據實際情況妥善處置。

  

  《北京市禁止違法建設若干規定》

  

  第十七條:強制拆除違法建設,應當提前5日在現場公告強制拆除決定,告知實施強制拆除的時間、相關依據、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等。當事人是公民的,通知本人或者其成年家屬到場;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通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上級單位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實施強制拆除。

  

  實施強制拆除的行政機關應當通知當事人清理有關物品,當事人拒不清理的,應當製作財物清單並由當事人簽字確認。當事人不簽字的,可以由違法建設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確認。實施強制拆除的行政機關應當將財物運送到指定場所,交還當事人,當事人拒絕接收的,依法辦理提存。

  

  實施強制拆除應當製作筆錄並攝製錄像。

  

  北京吳少博律師事務所溫馨提示:因各地企業的類型、面臨的情況以及面臨的困境,文章內容並不能完全針對您的情況,為節省您的時間,建議您撥打我們的免費律師服務熱線:010-61057018或點擊網站上的在線諮詢按鈕與我們的專業律師及時溝通,我們將第一時間為您解答。我們的律師將免費回撥給您以便更好的幫您解決拆遷徵收環保關停的問題。


吳少博律師事務所


近年來隨著我國生活水平的提高,許多人在老家自建了房屋,但由於對建房程序不瞭解,多數是未經過任何審批或者超面積建造了房屋,這些房屋在法律上很可能被定義為違建。但是您知道即便是違建政府若要拆除也是要經過一系列合法的程序方能實施的嗎?下面在明律師花1分鐘的時間來為您梳理違建的合法拆除程序……

我國《行政強制法》是專門規定行政機關進行行政強制執行的法律,內容很多很雜。今天為您篩選出針對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的強拆程序,也就是老百姓俗稱的房屋強拆程序。


首先,政府機關若想強拆老百姓的房屋,必須在拆除之前先期公告,即便下文中的某些程序政府並未進行,但是公告是一個很重要的程序。這是對於不動產的特殊規定,畢竟房子是老百姓的安身之所,不能草率。


其次,有關政府部門要下發《責令限期拆除通知書》,該文書中要包含房屋所在位置,所有權人姓名,違法點以及行使救濟的權利等一些基本內容。如果您收到這份通知書時,請注意以上幾項是否齊全、下發主體是否有權利下發該通知,任何一項不滿足,下面程序不用看了,這個房屋強拆程序一定違法。要注意的是,即便限拆通知形式合法,政府也不能直接在限拆通知規定的時限屆滿後採取下一個拆除步驟。因為《行政強制法》第44條規定,對違法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言外之意就是在限期拆除通知書下發後,您即便不行使任何訴權,政府機關也必須等到最長的6個月的起訴期限屆滿後,方能進行下一步拆除程序,這個條件在實踐中往往被忽視掉


緊接著,如果您在6個月內既不申請行政複議、又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自行拆除房屋,那麼行政機關會下發一個《催告書》。該書面催告要包含履行義務的期限、履行義務的方式、您享有的陳述申辯權等。在規定期間內,如果您提出了要陳述申辯,行政機關必須聽取,並且記錄、複核,否則一樣違法。


然後,若您在催告期間沒有行使陳述申辯權,也沒有履行,那麼行政機關將會下達《強制拆除決定書》,該文書您要注意的是下發主體是否有強制拆除主體資格,以及內容是否全面。


最後就到了拆除程序了,縣級以上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城管部門等在下達強制執行決定書後可以直接組織強制執行。根據最高院《關於違法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強制拆除問題的批覆》,此種情形下的違法建築由行政機關負責拆除,法院不受理此類非訴執行申請。


通過簡單的描述違建房屋強拆程序,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的宋曉峰律師團隊在這裡提示您兩件事,第一,房屋強拆對於行政機關來說是一套非常繁瑣的程序,該過程中只要有一項不符合法律規定,那麼整個強拆程序即違法;第二,您在收到任何責令通知書也好、限期拆除通知書也好,一定要第一時間行使訴權,千萬不要任憑事態發展,否則後果將不堪設想。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您好,第一步,立案

立案就是執法部門對於發現或接到投訴、舉報等事實或者材料後,認為有違法事實發生或存在並需要追究法律責任時,決定把它作為行政案件進行查處的一種活動。這個程序中要注意哪些行政機關有權立案查處違章建築:

一是規劃局或者規劃委員會。這是法定部門,城市裡的違章建築由它來管。

二是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三是鄉、鎮人民政府。它的執法範圍是鄉、村莊規劃區範圍內,簡單講就是在農村的違章建築由它來管。

除了上述部門,其他部門都沒有權利查處違章建築。實踐中有國土局或者國土所、住房和城鄉局、房管局等來查處違章建築的,這是錯誤的。

第二步,調查程序

在調查中,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調查人員不得少於2個人。

第二、調查人員要主動出示執法證件。

第三,在被詢問以及在簽署筆錄時要謹慎。

第三步,決定程序

第一、告知,聽取陳述、申辯

第二,聽證

第四步,處罰決定書的送達和執行

執法機關如果決定要進行處罰,會作出並向被處罰人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


馬麗芬徵地拆遷律師


拆違與拆遷是兩個不同的法律定義!

違法建築是指沒有取得許可或未按許可進行建設的建(構)築物。涉及的法律有《土地法》《城鄉規劃法》《公路法》《水法》《港口法》《規模畜禽養殖條例》等法律法規等,按照法律適用不同,對應當拆除當事人拒不履行拆除決定的區分兩類,一是法律授權可直接強制執行,一類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均需依照《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的程序進行。

而拆遷是依法對土地房屋進行徵收,按照《土地法》連同地面附著物一併徵收。對於違法建築依法應當不予補償,這一點也是所謂的維權律師最熱心的地方,將拆違與拆遷混扯在一起,反正都是"拆"!


吶喊DF


違建分為城市規劃區的違建和鄉鎮規劃區的違建。以下主要談城市規劃區的違建拆除。第一,做出城市規劃區違建拆除決定的主體是規劃局。第二,作出決定以後,要給相對人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期限。第三,強制執行的主體也是規劃局。法院不會受理強拆申請。第四,強制執行前還要進行催告,且不能在節假日、夜晚執行。


天海邊的桅杆1


您好,拆除違建一般來說是要進行一下程序的:

1.確定立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在同條例第六十五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2. 調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管理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應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對城鄉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履行前款規定的監督檢查職責,應當出示執法證件。被監督檢查的單位和人員應當予以配合,不得妨礙和阻撓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活動。

3. 告知

行政機關經調查認定涉案建築構成違法建築的,對建築所有權人做出行政處罰前,應當給被處罰人一個告知,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辯和聽證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執法機構應當依法召開聽證會。

4. 責令改正

如行政機關認為當事人申辯、聽證理由不成立,依舊對其違法建築作出處罰的,向當事人下達《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築處罰決定書》,並告知其依法享有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權利。

5.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應當事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並載明下列事項:

(一)履行義務的期限;

(二)履行義務的方式;

(三)涉及金錢給付的,應當有明確的金額和給付方式;

(四)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申辯權。

同條例第三十六條當事人收到催告書後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應當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記錄、複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採納。

6. 強制拆除決定

如果經催告,被拆遷人逾期仍不履行義務的,行政機關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三十七條作出強制執行決定。

7. 公告

對違法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予以公告。

8.強制執行

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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