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一個73歲的老人,對方不諒解,法院判實刑的情況下,肇事者要不要額外給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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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你的描述,你的行為已經涉嫌構成交通肇事罪,應該屬於交通肇事裡造成一人死亡且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的情形。根據刑法第133條之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屬於過失犯罪,這種過失是指行為人對自己的違章行為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的心理態度而言。因為行為人在開車過程中不管是故意違反交通安全法規還是過失違反交通安全法規,其對交通事故的發生在主觀上是應當預見而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者雖已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的態度。

根據你的描述,你現在需要承擔兩種責任即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責任和交通肇事的民事責任。在司法實踐中,交通肇事以後如果能積極賠償受害人家屬並且取得受害人家屬的書面諒解書是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形,法院在判決時一定會對你從輕處罰。如果當事人家屬的情緒穩定且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那麼可以取保候審。

在對方不諒解的情況還是要積極賠償的,但是不建議你額外給錢。首先,你積極賠償對方說明你態度好,認罪悔罪,這是法院在決定對你取保候審和適用緩刑的重要考量。其次,就算你不積極賠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也會判令你賠償被害人親屬,早晚都要拿錢,早拿出來還對自己有利那為什麼不早拿呢?最後,額外給錢著實沒有必要。大多數的額外給錢都是為了換取被害人家屬出具諒解書或者同意取保候審用的,既然對方不諒解就不要額外給了。

以上,希望能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榨汁小二郎


我村剛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死者73歲,對方有全險,開始人家非常客氣,通過中間人調解願意賠償18萬,包括保險部分,我村不同意,現在一心想叫對方坐牢,我說坐牢有什麼意義呢?事情出來了,咱們解決事情,即使對方坐牢了對咱們有什麼好處嗎?

我村一直堅決不要錢,就是要對方坐牢,我是不理解,咱只能愛莫能助,我們也是一直做工作,坐牢沒有一點意義,最後弄個仇人,何必呢?現在保險公司能賠13.5萬,司機願意自己承擔5萬,但是我村的人就是不同意,堅持坐牢。

現在沒有人過問此事了,大家感覺沒有意思,我們村的已經委託律師全權代理了,對方司機沒有醉駕,有駕照,沒有明顯違法行為,至於最後判決咱是不知道。

我主張不起訴司機,私了,事情已經出來了,咱們要本著處理事情的態度去處理,坐牢對咱們也沒有一點意義,人死不能復生,既然出事了,大家要態度誠懇去處理,誰也不是故意的,真的希望私了。

目前老人剛辦完喪事,我們不理解家屬的心情,,現在他們就是一門心思叫對方坐牢,什麼目的不清楚,但我們幾個也亮明觀點了,坐牢了有什麼意義呢?咱們的老人還能活嗎?人家不是故意的,怎麼說都不行,我們生氣也不管了。

至於會發生什麼我們只有等待結果,真不希望司機坐牢,畢竟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容易嗎?


大海傳媒


這要看被害人是否提起刑事附帶民起訴訟。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法院在審理刑事案件過程中,根據被害人等的申請或檢察機關的提起,對由該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直接物質損失的賠償問題進行合併審理的訴訟活動。附帶民事訴訟在整個刑事訴訟過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審結,則應單獨作為民事案件審理。一般情況下附帶民事訴訟應同刑事案件一併審判,但有時為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延遲,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後,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部分。

而交通肇事犯罪往往都會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即使被害人沒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也不妨礙他在刑事案件處理完畢後單獨提起民事訴訟。所以裡被判處了實刑,待你刑滿釋放後還是要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你拒絕賠償,那麼法院將會把你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雖然不會被抓捕去坐牢,但後果還是比較嚴重的:

1、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會被公佈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上;

2、限制乘坐交通工具如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等;

3、限制出入高檔消費場所如賓館、酒店、高爾夫球場等;

4、限制貸款買房買車或租賃高檔寫字樓、公寓等;

5、不能旅遊度假或擔任公司高管等重要職務;

6、子女限制就讀高消費私立學校;

7、不能購買高額保費的保險理財產品等;

8、相關企業經營受限;

9、其它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所以你刑滿釋放後你的生活將會處處受到限制,所以如果家裡人有能力賠償還是儘量讓家裡人先進行賠償。


法官小姐姐一枚


大實話:要不要額外賠錢,那就要看家屬對肇事者的態度了。

前幾天有個粉絲跟我留言就說到了這麼一件事,說的是自己下班開車回家,因為當時天比較晚了,天色也不太好,所以視線也不是太清晰。然後,在經過一個紅綠燈路口時,就撞到了一個去接孫子放學的老人。老人當時是闖紅燈了,但是,因為自己當時車速也有點超速了,死者家屬也不肯原諒,所以,最後還是被判了緩刑。

其實,就像這種交通事故來說,是不是會被判刑,主要還是根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來說的。而在這種雙方都有過錯的情況下,顯然是會多照顧一下受傷害重的那一方的,也就是這個案件中被撞死的老人。

這裡,我們要明白的是,在正常的車輛和行人的交通事故中,一般行人是屬於弱勢的一方的,當然,那些故意碰瓷的人就另說了。畢竟,人要是和車相撞了,對於司機來說頂多就是車撞壞了,但是對於行人來說,就可能是生命危險了。然後,咱們就針對具體的情況進行具體分析。

首先來說,司機完全無過錯的情況,比如說老人是突然闖的紅燈,而司機屬於正常駕駛,但是,司機在採取緊急剎車以後還是沒來得及。就比如說一些大貨車,因為慣性的原因,如果是遇到這種突然闖紅燈的情況,根本就來不及剎車。在這種司機沒有任何過錯的情況下,司機肯定是不用承擔刑事責任的。但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本著“撞了不白撞”的原則,司機是需要承擔10%左右的無過錯民事賠償責任的。

然後就是司機和行人都有過錯,但是,司機的過錯低於50%,也就是說,行人的過錯是主要的,那麼司機也是不用承擔刑事責任的,但是需要按照責任比例來承擔相應的賠償。而對於司機的過錯高於50%的,就好比說這件事中司機涉嫌了超速行駛。那麼,就不僅僅是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這麼簡單了,這時候就要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了。說白了,如果司機是主要過錯方,比如司機酒駕,超速,闖紅燈等,並且造成的事故還比較嚴重,那麼司機不但要賠錢,還有可能坐牢。

不過,這裡還有一個緩和餘地,那就是家屬是否原諒。說直白一點那就是如果司機在基本法律的基礎上多賠錢,那麼受害人家屬自然也就原諒了。畢竟,人死了,本質上獲得原諒就是多賠錢嘛。這時候法律也會認為是認錯態度良好,也是有可能免去坐牢的的。所以,這種事具體怎麼判,還是要看雙方的責任劃分以及事故的嚴重性以及雙方的態度。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比例有明確規定,按照題主敘述,那麼就是司法機關的責任劃分已經超過了50%,已經達到了判刑的標準,並且死者家屬不予諒解,那麼就是該怎麼判就得怎麼判了,當然,這裡敘述並不是太明確,交通事故導致73歲老人被撞死亡,肇事司機有沒有逃逸,如果逃逸,那就情節更加嚴重,刑法規定致人死亡逃逸的有期徒刑7年以上,如果說沒有逃逸,那情節較輕,事故鑑定責任肇事者全責,那也得面臨判刑。


在交通事故中撞死人,其家屬不予諒解,那面臨的自然就是刑事處理。題主敘述說,法院已經判了實刑,那麼想要改變判決想必就很難了。

至於說肇事者要不要額外給死者家屬錢,那就得自己決定了,或許給些賠償能得到家屬的諒解,也有可能會減輕罪責,但是這種情況應該可能性不是太大,要得到家屬諒解,最好是在事故發生後未判刑的情況下,可能得到家屬諒解,有可能減輕刑事處罰。

一切的假設前提是肇事者的責任劃分,如果說事故發生的時候,肇事者超速、酒駕、闖紅燈等情節惡劣的。那必然要加重處罰,如果說肇事者正常行駛,而老人闖紅燈等情況,那司機可能面臨的就只是經濟賠償,而不是刑事處罰。關鍵的問題是要得到家屬的諒解,那就只有一條路,賠償,在法律審判前主動賠償得到家屬諒解,法律會根據認罪態度良好,而減輕處罰或免於刑事責任。

肇事者要不要賠錢,那就看肇事者自己的想法而定了,如果法律規定範圍之內的已經進行賠償,而家屬沒有諒解,再想額外給予家屬錢,那說白了就是想通過錢來解決家屬問題,可能這條路行不通。


珞珈社


首先你要明確公安機關交警部門在責任認定時駕駛人所在本次事故的責任比例。如果佔事故責任比例50%及以下。那麼他就不用承擔刑事責任。這種前提下就是正常的民事賠償。儘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可以讓對方通過訴訟。其次如果駕駛人在本次事故中所佔責任比例超過50%,那麼他就要承擔刑事責任。 如果要承擔刑事責任,能夠取得被害人諒解的。在最後的刑事責任承擔上法律會給予照顧。說得白一點兒就可能不用服刑。但這種情況,一般被害人都會超額的索要賠付。如果經濟條件腳好能夠承擔可以考慮。如果被害方要求過高責任人經濟能力相對較差。這種情況下,責任人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基礎上會按照法律規定的賠付標準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法律有你網


既然已經確定要被判實刑,為什麼還要額外給對方錢?

討論這個問題,我們首先得知道,為什麼很多交通肇事案中肇事者要額外給死者家屬錢?這是因為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主要責任以上,就會構成交通肇事罪,要負刑事責任,也就是會被判刑。

在法律實踐中,這類案件,如果肇事方能積極賠償受害方各項損失,並取得對方諒解的話,一般就不會判實刑。

而受害方的各項損失,大都是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的,等於很多肇事者都不需要自己掏錢。

由於不積極賠償並取得諒解就會被判實刑,肇事者為避免坐牢,除了正常範圍的、由保險公司支付的賠償外,多數會自掏腰包,向受害方支付一筆賠償款,以取得受害方的諒解。

而對於受害方來說,你把我親人撞死了,如果自己不用掏一分錢,只公事公辦,你撞了人卻沒有付出實質性的代價,我從心理上會覺得極不平衡,當然就不會給你出具諒解書。但如果你自己再額外掏錢賠償我,讓我看到你的態度和誠意,一切就都好商量了。

因此,肇事者額外付給受害方的賠償款,實際上就是買諒解書的錢。這也算是國內處理交通事故中的一條潛規則。

至此,我們應該已經明白了,額外給對方錢,就是要讓對方出具諒解書,避免被判實刑。像題目中所說,既然已經被判實刑,再向對方支付這筆額外的賠償款已經完全沒有必要。


老方GG


看回答的人都不怎麼明白 我說一下前一段一個朋友發生的事吧 撞人至死 行人10% 車主90%到交警隊找人詢問怎麼辦 老警察就一句話 給諒解書就給錢 前提是你自己能接受的 不出諒解書一分不要給 千萬不要像給小錢似的今天5千明天1萬的 直接談保險之外給多少錢能出諒解書 我是全程陪同 最後保險之外給了6萬一手錢一手諒解書 肇事者吊銷駕照2年不能從考 判1緩1 得不到諒解書老警察也說了最多判一年 因為保險100萬可以全額賠付受害者 我那個朋友一天都沒拘留


AA白小臭明昊貓舍


17年學車時教練講得一件事,10年前本地菸廠一個領導開單位的車路上撞死一70左右老人。出事後這個領導沒出面讓秘書處理,秘書跟死者兒子協商200萬私了。交警,老人火葬等等菸廠出面解決~死者兒子不同意,開口要600萬,一分不能少!最後上法院打官司,菸廠領導駕照吊銷了,對外聲稱給了個行政記過,賠償死者15萬完事了~

考科目二前一個星期教練親弟弟開貨車撞死人,當天就請了個律師帶著他們兄弟三個湊的10萬現金到死者家裡守著,裝孫子賠不是要諒解書,說是跪那到半夜,最後遺孀鬆口報了個30萬。屁話不說,磕個頭出門籌錢!天亮前現金擺在桌上!

教練說不怕去法院,去法院花的錢不會比拿諒解書用的多,駕照保不住就算了,關鍵是拿到諒解書後良心上稍微好受點~


佐杉叼43


按照題目所說,法院既然判了刑就說明肇事司機具有一定的違規行為,而且還會有一定的違法成分在。正常雙方都有責任的情況下,就算肇事司機撞死行人一般也不會直接判刑的,這可以參考當時轟動全國的唐山老賴。抓她也是因為她不履行賠款義務而不是肇事致死的問題。

既然判了實刑那過錯必定輕不了,指望受害者家屬原諒那是天方夜譚,賠付額外的費用雖然不能減輕罪責,但對司機的內心是一種贖罪。

高中一個同學的准考證被老師潑了一茶缸子的茶,他父親因為給補准考證路上開快車撞死一個橫穿高速的老農。按道理雙方各打50大板,超速是不對但高速也不能上人。到現在已經快16年了,同學的父親依舊堅持年年上墳祭拜,當時也給了一筆不菲的額外賠償。

並不是說這個同學家裡財大氣粗,撞死人對於當事者來說是一件刻骨銘心的噩夢。只要是有一定的過錯,承擔一些額外費用也是對自己一部分贖罪吧。

當然對於那些不要命的行人,個人認為除了判罰的賠款外一分都不要給。那時候的性質已經變了,自己不要命給別人造成物質以及精神上的衝擊,然後還要賠給他額外費用那跟碰瓷有什麼區別?

個人建議遇到撞人事件,應注意以下幾點:

  1. 不要慌張,觀察四周安全的情況下立即下車查看傷者情況、設立警示標誌。

  2. 先撥打120進行傷員救治,在撥打事故處理流程電話。

  3. 不要先行與傷者家屬進行過多接觸,通過執法機關及律師轉達。

  4. 劃定責任後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是否給與額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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