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合法的買官賣官,清朝的“捐納制度”,是如何壓垮清王朝的?

古代可以花錢買官,且還是合法的,你沒有看錯,從秦始皇開始就有了。根據司馬遷的《史記》記載:

“秦得天下,始令民納粟,賜以爵。”秦始皇統一六國後,頒佈政令只要老百姓繳納一定的粟米(小米),就可以賜予官爵。這種賜爵的行為在古代稱之為“捐納(捐官)”,按照現在的說法就是花錢買官。到了漢朝“捐納”已經形成了一種制度,凡是有錢人,在國家遇到困難的時候,捐獻一定的財物都可以做官。

比如,西漢著名的辭賦家司馬相如就是“以貲為郎,事孝景帝。”也就是說,司馬相如花錢,在朝廷買了一個郎官來當。漢代以後的朝代都延續了這種做法,到了清朝“捐納”之風非常盛行,堪稱歷代的典範。清朝“納捐”最導致的後果是什麼呢?其實,清王朝的滅亡,與“納捐”脫不了干係,為什麼這麼說呢?

古代合法的買官賣官,清朝的“捐納制度”,是如何壓垮清王朝的?

秦始皇

古代的“捐納”,是如何誕生的?

公元前218年,秦始皇調集50萬大軍遠征嶺南。與此同時,秦朝國內還發生了嚴重的蝗災。秦始皇為了減輕財政壓力,於是想出了賣爵賑災的辦法。根據《史記·秦始皇本紀》的記載:“百姓納粟千石,拜爵一級。”也就是說,老百姓繳納小米一千石,就可以做官,並給予一級爵位。其實,秦始皇的“捐納”政令,出發點是好的,當國家遇到困難,富人可以捐獻財物來資助國家度過財政危機。皇帝為了獎勵富人捐獻財物的行為,於是賜以官爵,沒有什麼不妥。

古代合法的買官賣官,清朝的“捐納制度”,是如何壓垮清王朝的?

清朝官員

“捐納”對經濟復甦,減輕財政壓力還是很有幫助的。所以,漢代保留了“捐納制度”,並作為皇帝選拔官員的另一種途徑。漢朝建立初期人才缺乏,為了彌補官員的不足,富人花一定的錢財就可以買一個官來當。

要知道在古代,富人都是非富即貴,沒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很難成為富人,這類人也是出類拔萃的,頭腦也不簡單。比如,西漢著名的辭賦家司馬相如,家裡就很有錢,父母就為他花錢買了一個郎官。雖說司馬相如的官職是買的,但是本人的才華,在漢朝也是數一數二的。

凡事都有兩面性,也有利有弊。“捐納”雖然說出發點很好,但是必須按照國情來制定。一般來說,“捐納”適合在王朝建立初期,但是到了中後期,以“捐納”來賜以官爵,很容易造成官場腐敗。尤其是國家由盛而衰的時候,某些人可能會採取“捐納”買官的辦法,來作為一種斂財的手段。所以,清朝後期就是被“納捐制度”慢慢掏空的。

清朝是如何從“納捐”到“賣官鬻爵”的?

根據《清史稿》的記載:

“清制,入官重正途。自捐例開,官吏乃以資進。其始固以蒐羅異途人才,補科目所不及。”清朝官制,合法的做官途徑有兩種。一種是“科舉”,一種是“納捐”。清朝建立之初,由於人才缺乏,除了科舉及第,“納捐”也作為科舉選拔人才的一種互補措施,所以被寫進了清朝的“科舉制度”當中。

古代合法的買官賣官,清朝的“捐納制度”,是如何壓垮清王朝的?

乾隆帝

在清朝建立之初,官府對“納捐”有本來很嚴格的規定,比如國家需要拯荒、河工、軍需的時候,富人可以向朝廷繳納一定的錢財,朝廷就根據繳納錢財的多少,授予相應的官職。當時授予的爵位也有限制,一般是文職小京官或者郎中,以及未入流的道員,且還有試用期。一般是入京城學習三年,外省任用一年,考察其執政能力,任留都是總督和巡撫說了算。當國家不需要救災墾荒、修建河堤,軍費開支的時候,花錢是不能買官的。但是,到了清朝中後期,“納捐”逐漸打破了限制,官職明碼標價。

閻崇年在其著作《清十二帝疑案》中說:“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郎中五品官銀9600兩,主事六品官銀4620兩,道員四品官銀16400兩,知府四品官銀13300兩,同知五品官銀6820兩,知縣七品銀4620兩,縣丞就是副縣八品,銀980兩。”也就是說只要你有錢,就可以買到官爵。

清朝買官也不是一個小數目,不是一般人能買的,除非家裡有礦,不然沒有那個財力。一般人也就花錢買一些不入流的小官員,當然小官也是官,對清朝的影響也是很壞的。只要做了官,無論官職大小,懂得拍馬屁,其實升官發財並不難。總之,一旦當官,無論官職大小,賺到的遠遠超過買官所需的錢。

在晚清文學家李伯元創作的長篇小說《官場現形記》當中,我們就可以看到清朝“納捐”買官的影子:陝西同州府朝邑縣趙溫中舉,後在遠方親戚錢典史的陪同下進京趕考。因為錢給得太少,會試落榜,於是“納捐”做了一個小官。後來在親戚的幫助下,花了100兩銀子,被推薦到江西任職。到了江西,職位已經被人佔了,他依靠關係就在黃知府的門下謀了一份好差事。不久黃知府升官做了道臺,趙溫在得意之時,因為所辦案子被人告發。趙溫又找關係,花了一萬兩銀子將事情擺平,日子依舊過得春風得意,官途沒有受到絲毫的影響。

古代合法的買官賣官,清朝的“捐納制度”,是如何壓垮清王朝的?

清朝官場

《官場現形記》雖然屬於文學作品,經過作者藝術加工,趙溫花一萬兩銀子擺平案子,可能存在誇張,但是從側面已經反映出晚清時期的官場腐敗已經爛到骨子裡了。從皇太極改國號為清的276年的時間中,清政府科舉及第一共26846個人,平均一年101人。在清朝中後期,科舉做官的只佔到了40%,而納捐做官的佔到了60%。所以,在清朝做官,已經被財閥壟斷。只要你有錢,什麼三教九流就可以買官。而那些有才能的人,因為貧窮,屢次落第,得不到朝廷的重用,只能另闢途徑。比如洪秀全、孫中山就是科舉落第的代表。屢次科舉不中,晚清腐敗的官場,讓他們心灰意冷,以至於一個加速了清王朝的衰落,一個終結了清王朝的國祚。

清朝“納捐制度”對清朝有何影響?

民族英雄岳飛曾說:“文官不愛財,武官不惜死,則天下太平矣!”清朝的官場逐漸偏離了這個軌道,其實與“納捐制度”是脫不了干係的。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說,一個是文官系統,另外一個是武官系統。“納捐制度”是如何影響著,晚清這兩個系統的?

第一:文官系統腐敗

清朝初期的“納捐”並沒有偏離軌道,國家只在賑災、治理河道、邊防打仗、墾荒種地時需要“納捐”,如果是太平盛世政府就不需要。且初期的“納捐”所獲得的官職都是一些無足輕重的小爵位,屬於副職,影響並不大。更重要的一點是,清朝初期的“納捐”所得的錢財直接交國庫統一管理,這樣可以杜絕地方官場的腐敗。

到了清朝後期,上至朝廷,下至州縣,都放鬆了管控。以至於“納捐”氾濫。官職無論大小,地方要員明碼標價。你只要有錢,就可以買官。“納捐”做官後的官吏,基本都有這樣的思想

“我花了錢,一定要賺回來”。以至於,官吏中飽私囊,大肆搜刮民脂民膏,不顧百姓死活。老百姓深受官場毒害,人人怨聲載道。清朝就在這樣的環境下,逐漸失去了民心。

古代合法的買官賣官,清朝的“捐納制度”,是如何壓垮清王朝的?

清朝武將

第二:武官系統腐敗

清朝初期,納捐本來只能買一些未入流的文職官員。到了後期,什麼千總、把總、參將等武職爵位都能買到。武官和文官不同在於,武官是需要上陣殺敵的,必須具備一定帶兵打仗的能力,身體素質也要過硬,主要是不怕死。

俗話說:“兵慫慫一個,將熊熊一窩。”通過“納捐”所獲得的職位的武官,看中的是錢財,一旦上戰場就貪生怕死,戰鬥力自然就弱。所以,清朝後期軍隊越來越腐敗,武將愛財,士兵怕死,以至於沒有打過勝仗,這個與晚清的“納捐制度”是脫不了干係的。

大家可以想象,用錢買一個武官,什麼也不會。就做一個參將,當帶兵打仗的時候什麼也不會,肯定是貪生怕死。這樣的軍隊,能打勝仗嗎?肯定不能。在清朝前期我們暫且可以將這種合法的行為稱之為“捐納”,但是到了中後期,稱之為“賣官鬻爵”一點也不為過,清王朝就是以這種方式,走向滅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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