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茶楼等人员聚集场所营业的通知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暂停茶楼等人员聚集场所营业的通知

武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四川省已启动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为全力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

一、眉山市境内所有茶馆、茶楼、茶坊等人群聚集场所暂停营业。

二、宾馆、酒店、饭店内自带茶室、茶房等娱乐场所不得对外开放。

三、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自发布之日起,未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相关部门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本通知自2020年1月25日起施行。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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