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武威公安·文旅·市場監管發佈重要信息!

武威市公安局關於春節期間暫停舉辦

大型活動和群眾性聚集活動的緊急通告


廣大市民朋友,社會各界人士,各基層組織:


疫情無情人有情。為有效預防和控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和肺炎疫情,切斷新型冠狀病毒通過人員聚集相互傳播的途徑,從即日起,全市各基層組織、社會各界人士、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春節期間,要廣泛宣傳,正確引導群眾不聚集、少出行,“非必要,不聚會!非必要,不出行!”最大限度取消或減少各類大型活動和群眾自發性聚集活動,儘量避免人員大規模聚集。各縣區人民政府、鄉鎮、村居委會要督促屬地基層組織和文化旅遊單位及文化娛樂場所,停辦一切文藝展演、展覽及社火表演等群眾性活動,全市所有宗教場所及其他相關場所全部取消包括除夕夜、元宵節等群眾自發性春節祈福等在內的大型活動,所有公共文化體育活動場館和旅遊展館要全部關閉。同時,市公安局提醒廣大市民朋友,科學預防疫情,不信謠,不傳謠,自覺增強自我防護意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外出時戴口罩,勤洗手,主動配合公安機關等部門開展疫情防治工作,與全社會一道共渡難關、戰勝疫情。


武威市公安局

2020年1月24日


防控疫情!武威公安·文旅·市場監管發佈重要信息!


武威市文體廣電和旅遊局

關於暫緩舉辦春節期間各類文化旅遊民俗活動以及暫時關閉

全市公共文化體育活動場館的公告


親愛的市民及遊客朋友們:

為全面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預防控制工作,有效避免因人群聚集可能帶來的傳染風險,切實保障市民及遊客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省、市有關通知精神,按照“非必須、不舉辦”的原則,以及“最大限度減少大型公共活動,儘量避免人員大規模聚集”的要求,經研究決定,自2020年1月24日(星期五)起,暫緩舉辦原計劃安排的春節期間各類文化旅遊民俗活動,暫時關閉公共文化體育活動場館。具體為:

一、暫緩舉辦春節期間各類文化旅遊民俗活動。包括所有原計劃安排公佈的“傳承國粹 崇文拜師”系列演藝活動、夜遊博物館、武威儒學文化展、築夢者思想沙龍交流會、庚子鼠年新春生肖文物圖片聯展、“博物館裡鬧元宵”主題社教、“喜迎元宵節”“穿越·情人節”、天梯山大景區冰雪嘉年華等活動以及各縣區舉辦的城鄉社火、燈會、展演等聚集性文化旅遊民俗活動。

二、暫時關閉全市公共文化體育活動場館。自2020年1月24日起,暫時關閉我市轄區內各級博物館、圖書館、美術館、文化館(站)、體育館(場)、文保單位等公共文化體育場所,關閉期間其相關展覽、演出、賽事活動相應取消。各場所恢復開放時間另行通知。

由此給大家帶來的不便,我們深表歉意!敬請廣大市民及遊客諒解,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祝大家新春快樂,健康吉祥!

特此公告。

武威市文體廣電和旅遊局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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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

疫情防治相關商品 價格提醒告誡書


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受近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部分與疫情防治相關的口罩等商品出現價格明顯上漲、售罄缺貨等情況。為切實保障市場價格基本穩定,進一步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現提醒告誡如下:

各相關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甘肅省價格管理條例》《甘肅省價格監督檢查辦法》等法律、法規,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切實加強價格自律管理,配合政府做好市場保供穩價工作。各相關經營者應當準確記錄與核定生產經營成本,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相關商品,不得擾亂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規定,禁止各相關經營者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

一、捏造、散佈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

二、除生產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週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

三、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四、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五、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

各相關經營者如有相關不正當價格行為,一經發現,市場監管部門將嚴肅查處,並依法實施以下行政處罰:

一、經營者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二、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三、經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武威市市場監管局已全面部署開展價格監管工作,嚴肅查處借疫情防疫之際囤積居奇、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價格違法行為。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一經查實,我市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並公開曝光。

武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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