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十戶一把菜刀,大家平時是怎麼做飯的呢?

嶽祥聘


元朝十戶一把菜刀,大家平時是怎麼做飯的呢?(關注葛大小姐,天天曆史故事!)


在元朝,真的是十家才能合用一把菜刀,並且,這把菜刀的使用權由蒙古人掌握,漢人之間互相借刀,必須經過這個蒙古人的同意,所以,這個掌握菜刀使用權的蒙古人被稱做是“老灶爺”。

不好意思,實在編不下去了,“元朝十戶一把菜刀”的老梗就像下面這張圖一樣扯!

笑完之後,我們開始說點正經的。

元朝禁菜刀這件事兒到底是真是假

民間流傳,元朝入主中原後,為了維護統治,採取了嚴格的等級制度,“民分四等”(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漢人、四等南人),南人每十戶合用一把菜刀,如有違反者將遭殺身之禍。

“民分四等”的說法來自於屠寄的《蒙兀兒史記》,他根據日本漢學界的研究成果,推出了元代社會民族界限分明,但是沒有給出任何的史料來源。

而“漢人十人合用一把菜刀”的說法和上面那張吸鐵石圖都來自於《中國歷史穿越指南》,小編搜遍網絡、翻遍書籍,也找不到相關的歷史淵源。說法有很多,但是沒有一個是有歷史依據的,就連幾家合用一把菜刀都說法不一,有三家、四家、五家、十家、二十家的,能變化出這麼多說法,可見它的真實性要大打折扣了。

真實情況是,禁兵器、甲冑,沒說菜刀

元朝法律規定的非常明白,禁止擅造兵器,就是廟裡的儀仗使用的兵器都要用土和紙糊,造弓箭的,打屁股77下,沒收一半家產;漢人一律不準持有兵器,除了當兵的、搞兵器專賣的;民間收藏的鐵尺子、鐵骨朵都在被禁之列,私藏全套甲冑的處死,不是整套的,打屁股57下,刑拘1年,就是甲冑的零部件都要打37下,可見私藏甲冑比兵器嚴厲多了。私藏槍、刀、弩10件以上的處死;5件以上的,杖97下,拘3年;4件以上的,杖77下,拘2年,就算是壞兵器也要杖57下;私藏弓箭10套的處死、5套以上的,杖97下,拘3年;四套以下的,杖77下,拘2年;不成套的,杖57下;一張弓、30枝箭為一套。

由此可見,元朝對漢人老百姓持有武器的防範心理還是比較嚴重的,畢竟是外族佔領中原,但是,這裡面沒有提菜刀的事兒。

除了禁止私藏兵器,元朝還禁止老百姓私自開採和販賣鐵器

但是對於農具,就不再禁止了。

凡私鐵農器鍋釜刀鐮斧杖及破壞生熟鐵器,不在禁限。

這類生活用具和生產用具,是不可能禁止的,朝廷畢竟還要要百姓養活。

《元史》裡就有一個故事,可以說明菜刀、鐮刀、斧頭等朝廷是不禁止的。

漳州長泰人王初應,為了就自己的父親王義士,在劉嶺山遇到老虎,他抽出鐮刀與虎搏鬥,救下了自己的父親;還有一個叫惠士玄的人和孩子一起死了,他老婆也不想活了,“屢引刀自殺。家人驚救,得免。”;有個叫施合德的人,為救耕作的父親,用斧頭和老虎搏鬥,最終把老虎殺死,官府嘉獎他“並旌其門”。

從《元史》中的三個故事可以看出,不但菜刀不禁止,就是殺傷力更大的鐮刀、斧頭都不禁止。

元朝傳五世十一帝,歷時九十八年,算是短命王朝,他的滅亡和菜刀沒多大關係。

元朝的滅亡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守舊的蒙古貴胄掌握者軍權,皇室不穩,權臣輩出,內部分裂;然後是元朝政府仇視防範漢人,執政簡單粗暴到胡來,每佔領一個地方,不是強化管理,而是大肆掠奪,高壓政策激化了民族矛盾;三是政治腐敗,統治黑暗。

說到這兒,大家也就明白了,所謂的“十戶一刀”,你就當茶餘飯後的談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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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大小姐


這些事情從咱們漢人口中聽過,從蒙古人口中也聽過。我家在是蒙藏自治州,這裡是和碩特蒙古,高中蒙古同學給我說元的時候按顏色分人,漢族紅色,最低。藏族黑色第二,蒙古藍色第一。還有保長問題,牧區蒙古老人給我說是真的,一個村由一個蒙古夫婦主持。菜刀在蒙古人家中,誰用去他那裡拿,糧食收成要按時交稅。初夜問題他沒說但應該也差不多真的。還有八月十五本來是蒙古人的什麼節,蒙古人擺好吃的喝的吃好喝好後睡著了,漢人在月餅裡塞紙條商量好後晚上殺了保長,然後分散在各個村的親人團聚,吃蒙古人留下的東西。還有手帕,蒙古老人很反對年輕人用一次性紙巾用完扔了,因為古代的時候蒙古王母手帕掉了,漢人撿起來後意思是讓漢人種地。他是這個說法。還有其他的相愛相殺,比如以前是盟友一起打金國等等。過年偶然的機會去了牧區老人家,他還是很感謝現在的政策的,對我們也很熱情,喝了點後給我們說的。不知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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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元朝有四大謠言。

分別是:“女子結婚初夜權歸蒙古人”、“摔頭胎(將第一胎出生的小孩摔死)”、“殺絕王張李劉趙五姓漢人”,還有就是“十戶共用一把菜刀”。

元朝並不是大家想象的那麼黑暗,朱元璋都說過“元以寬失天下”,要是做飯連菜刀都沒有,算什麼寬?

(元朝統治者)

如果元朝統治者認為菜刀算武器,那我想問一下,鋤頭算不算?釘耙算不算?收稻子的鐮刀算不算?

這幾樣傢伙打起架來,比菜刀威力大多了吧?

要是這些農具都收了,誰來種地,怎麼種地?誰來養統治者?

自古統治者怕老百姓造反,這不單單隻有元朝。

秦始皇收天下之鐵在咸陽鑄了十幾個金人,目的也是一樣的。

歷代都不允許老百姓家裡有甲冑,但沒聽說菜刀都不許用的。


(元朝的百姓生活場景)

《元史·刑法志》記載:“諸郡縣達魯花赤及諸投下,擅造軍器者,禁之。諸打捕及捕盜巡馬弓手、巡鹽弓手,許執弓箭,餘悉禁之。

諸漢人持兵器者,禁之;漢人為軍者不禁。諸民間有藏鐵尺、鐵骨朵,及含刀鐵拄杖者,禁之。

諸私藏甲全副者,處死;不成副者,笞五十七,徒一年;零散甲片下堪穿系禦敵者,笞三十七。槍若刀若弩私有十件者,處死;五件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弓箭私有十副者,處死;五副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

大家看看上面的規定就知道,十戶共用一把菜刀有多荒唐了。

元朝法律規定,不許老百姓私造兵器,除了獵戶不許家裡有弓箭,不許擁有鐵尺、鐵骨朵等長兵器,不許家裡有甲冑、槍駑,但是根本沒有說不許有菜刀、鋤頭。


(元朝菜刀)

《元史》也記載了民間一個叫王初應的人,他在山上遇到老虎,之後“抽鐮刀刺虎鼻殺之,得生。”

你看,王初應上山,是隨身攜帶鐮刀的,如果朝廷禁止,他哪裡來的鐮刀?

還被記載到史書裡,成為人人景仰的英雄?

(元代社會)

《元史·刑法志》上說:“元之刑法,其得在仁厚,其失在乎緩弛而不知檢也”。

忽必烈也說過:“朕治天下,重惜人命,凡有罪者,必命對再三,果實而後罪之”。

元朝根本不是大家印象中的魔鬼王朝。

所以不可能制定不符合常理的政策,成吉思汗的子孫又不是傻瓜。

不管任何朝代,菜刀都不是兵器,而是生活用品。再愚蠢的統治者都明白這個道理。

要是逼著老百姓退回茹毛飲血的社會,統治者的統治地位肯定保不住,傻子都知道這個道理。

我不知道這種不靠譜的傳聞始於何時,但歷代史書都沒有這種記載。

也許有人在網上會發布這種“偽歷史”來博君一笑,大家笑笑就好。 謠言止於智者,到我們這裡為止吧。

歪眼小史工作室


剛日讀史


今天我們也應該嚴格實行一個小區五把菜刀,平時由專職保安保管,保管菜刀的保安應該是根紅苗正之人,並且受到公安機關特別培訓,持證上崗,要用的時候排隊等待領取,簽名做人臉識別,用過馬上上交刀庫,刀把上的指紋也應該存檔


江山48619


元朝在中國歷史上是一個較為特殊的王朝:因為元朝作為一個大一統王朝,對大多數人來說都是極為陌生的朝代:最起碼元朝的帝王,絕大多數人只知道忽必烈,甚至知道元順帝的人都佔少數。

關於元朝有這樣的一個傳說:元朝統治者為了防止民間有人造反,於是命十戶人家共用一把菜刀,只是很多人想不通:十戶人家共用一把菜刀,那應該如何做飯?

對於這個問題,應該先從兵器管制史說起。

兵器管制淵源

商朝歷史給人印象最深之處,在於商朝統治者熱衷鑄造大鼎。有專家認為,商人鑄鼎的目的之一,也起到“閱兵”作用:通知周圍處於石器時代的方國,要記得向殷商進貢,因為殷商有著高明的冶煉技藝,這些可以轉化成戰爭能量。

秦朝統一中國以後,秦始皇也曾收集民間的兵器。很多人為此感到費解:張良謀殺秦始皇的時候,製作暗器所需要的材料從何而來?事實上,從行政學角度來說,在秦始皇的年代,秦的行政到了地方,會出現很大折扣,因此,存在大量鐵器遺留民間,也很正常。

宋朝建立以後,趙匡胤為遏制中唐以來藩鎮弒君的傳統,認為應該讓天下人重文輕武。於是,趙宋一朝,對武人打壓很大,對武器的管制,也較為嚴格。不過即便這樣,宋朝依舊不斷爆發民變,方臘起義軍依舊能割據州縣:這說明宋朝朝廷對兵器的管制,在基層依舊執行力度有限。

而根據兵器管制的淵源,可以知道:對民間持有兵器進行管制,是歷朝歷代所奉行的政策,並非元朝獨有,並且從行政落實情況來看,在古代沒有大數據統計、數字化管理的情況下,想杜絕民間有人私藏兵器是不現實的。

菜刀謠言的產生

元朝和其他王朝一樣,出於穩定社會角度考慮,禁止民間私藏兵器的法度確實確立過。但是,查遍任何可信度較高的史料,都找不到關於元朝頒佈禁止民間私藏菜刀的政策記錄。並且,元朝也沒必要禁止菜刀;在古代,農民起來造反,大多使用鋤頭等長兵器,用來應對官兵的長槍、長刀,在造反過程中,如果農民軍使用菜刀當武器,很可能還沒靠近前來鎮壓的官兵,先被官兵用長槍挑死了。因此只要農民不傻,就不會將菜刀作為造反兵器,因此元朝朝廷沒必要禁菜刀。

一般認為,關於元朝禁止菜刀的說法起源,源自清末。當時革命黨人為了“排滿革命”的需要,創作了諸如元朝管制菜刀之類的謠言,目的是讓漢族民眾藉此對清朝滿蒙貴族產生不滿心理,進而參加革命。


藤樹先生


”元朝十戶一把菜刀“,豈有此理,蒙古人入侵中原後長期對漢族進行壓迫,對其進行限鐵製和贍養制,要求每十戶漢族家庭要養活一名蒙古族人,稱作大家主,並將其菜刀進行沒收,每十戶分發一把菜刀歸所贍養的大家主管,具野史記載,大家主通常長得都普遍高大,他將菜刀用鐵鏈系起掛在脖子上,閒來沒事就到酒館溜達,平常百姓家庭需要做飯的時候便會前往酒館將大家主接入家中,一番儀式後才將菜刀求來,才能開始做飯。



一開始因為做飯時間的衝突,導致其它九戶人家只能在屋外排隊等候,而大家主也要不停的吃三十頓飯,吃到最後往往會吃的上吐下瀉,為了解決這一麻煩,大家主提出了”時辰制“,大家分不同的時辰做飯,這樣就不用辛苦的排隊了,大家主也有時間消化前面所吃的食物了,由於一天吃了三十頓飯,大家主體型慢慢變的巨大,最後變成了一個巨人,抬手便捅破了天,有一次大家主睡著了,他的身體變成了高山、血液變成了河流...這便是所謂的'先有小編後又天'故事。



其實這種事情是完全禁不住推敲的,說十戶一把菜刀,那麼鋤頭呢?鐮刀呢?耙子呢?這幾樣那個沒有菜刀的殺傷力大,隨便改一下就變成了”戈“,菜刀充其量只能算個小匕首,所以這個是徹徹底底的謠言。


那麼元朝真的對漢族沒有一點限制嗎?其實不是的,在元朝的《刑法志》中明確禁止民間私自持有武器、甲冑的,同時也禁止民間私自開採和販賣鐵,而菜刀以及其它農具則不在其中之列,關於民間使用菜刀在《元史》中也有很多記載,所以說這根本就是無稽之談。


歷史伶俜者


元朝有一個“十戶一菜刀”的說法:在蒙古人建立元朝以後,由於漢人太多,為了防止他們發生動亂,元朝統治者給各地的官府下令,要求收繳漢人家中的菜刀,每十戶人家只能留下一把來做飯使用,並且嚴禁私人鑄造鐵器,朝廷會定期抽查。這個說法其實在情理之中,而且在很多歷史書籍中,都有作者把這個說法寫成歷史冷知識,還有一些作者在自己的書中認可了這個說法,甚至還替元朝官員們發明了一個“收菜刀”的機器。


“十戶一菜刀”這個說法最開始盛行是在民國初期,一些歷史學者提出了蒙古禁菜刀的說法,但最開始是五戶一把菜刀,後來變成八戶,最終變成了“十戶”一把。在《元史》中其實是找不到官方的收菜刀的記載,但《刑法志》中有這樣一句話:諸漢人持兵器者,禁之;漢人為軍者不禁。翻譯過來意思就是漢人不允許擁有任何兵器,但對於參軍的漢人,這個禁令無效。

從這裡可以看出元朝統治者對於漢人的戒備很嚴謹,但這也是可以得理解的,畢竟一個普通百姓即使是一輩子不摸兵器,也完全不妨礙過日子,如果每到飯點都得去官府領取菜刀來做飯,那就太荒謬了。在古代,農民起來造反,大多使用鋤頭等長兵器,用來應對官兵的長槍、長刀,在造反過程中,如果農民軍使用菜刀當武器,很可能還沒靠近前來鎮壓的官兵,先被官兵用長槍挑死了。因此只要農民不傻,就不會將菜刀作為造反兵器,因此元朝朝廷沒必要禁菜刀。不管任何朝代,菜刀都不是兵器,而是生活用品。再愚蠢的統治者都明白這個道理。要是逼著老百姓退回茹毛飲血的社會,統治者的統治地位肯定保不住,傻子都知道這個道理。


元朝對漢人老百姓持有武器的防範心理還是比較嚴重的,畢竟是外族佔領中原,但是,這裡面沒有提菜刀的事兒。除了禁止私藏兵器,元朝還禁止老百姓私自開採和販賣鐵器但是對於農具,就不再禁止了。凡私鐵農器鍋釜刀鐮斧杖及破壞生熟鐵器,不在禁限。這類生活用具和生產用具,是不可能禁止的,朝廷畢竟還要要百姓養活。《元史》裡就有一個故事,可以說明菜刀、鐮刀、斧頭等朝廷是不禁止的。
漳州長泰人王初應,為了就自己的父親王義士,在劉嶺山遇到老虎,他抽出鐮刀與虎搏鬥,救下了自己的父親;還有一個叫惠士玄的人和孩子一起死了,他老婆也不想活了,“屢引刀自殺。家人驚救,得免。”;有個叫施合德的人,為救耕作的父親,用斧頭和老虎搏鬥,最終把老虎殺死,官府嘉獎他“並旌其門”。從《元史》中的三個故事可以看出,不但菜刀不禁止,就是殺傷力更大的鐮刀、斧頭都不禁止。元朝傳五世十一帝,歷時九十八年,算是短命王朝,他的滅亡和菜刀沒多大關係。元朝的滅亡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守舊的蒙古貴胄掌握者軍權,皇室不穩,權臣輩出,內部分裂;然後是元朝政府仇視防範漢人,執政簡單粗暴到胡來,每佔領一個地方,不是強化管理,而是大肆掠奪,高壓政策激化了民族矛盾;三是政治腐敗,統治黑暗。說到這兒,大家也就明白了,所謂的“十戶一刀”,你就當茶餘飯後的談資好了。


大老二爺



一個不顧實際看不起別人、貶低別人的民族,往往會被欺負。

元朝作為少數民族入駐中原的朝代,對中國統治近百年,之後我們反思了什麼?

一個幾千萬人口的民族被幾十萬人口的少數民族征服,難道僅僅是輸在缺乏戰馬?




明朝推翻元朝的統治後,並沒有對這個問題好好總結。明太祖朱元璋還算頭腦清醒,為元朝說了不少公道話,肯定元朝的正統地位,承認元朝初年的治理成效。其他人呢?多是對元朝不削一顧,還是把他們成為虜寇、韃賊,而不分析他們當年是怎麼樣以少勝多的。

民間更是盛傳蒙古人把中國人分為四等,蒙古人第一等,南方的漢人第四等;漢人結婚要讓蒙古人除夜;十戶一把菜刀;等等。他要是這麼low,還能建立這麼大帝國並維持百年統治?反正說什麼都有人信。




朱元璋在總結元朝失敗的經驗時說:元朝失之於寬。意思是說元朝管理太寬鬆了,畢竟是放牛羊出身的,管理方式當然也是放牧式的寬鬆粗放。有鑑於此,朱元璋建立明朝才實行嚴刑峻法。

元朝曾經創造了中國封建社會的輝煌,一度實現了經濟發達,對外交流頻繁,文化繁榮,宗教興盛,社會面寬鬆,讓來華參觀學習的意大利人馬可波羅驚歎不已。




蒙古人是信仰長生天的,一個對宗教虔誠的民族,大體不會幹出違反人性的事情。不是為蒙古人喊冤,實在是漢人自己需要不斷檢討。元朝滅亡的時候,不少漢人追隨元順帝退到草原,不肯效忠明朝。

明朝建立後,一些浮躁的文人開始惡意貶低蒙古人,把少數民族的包容開放、不拘一格、任人唯賢、效率至上沒有好好學習,明朝末年更是黨爭不止,使得大漢民族的政權再次亡於少數民族,以清代明不僅僅是偶然,滿族人的團結和協商精神,明末的君臣學不會。


坐看東南了


題主若是懷疑“元朝十戶一把菜刀”這一說法,說明還是懂得思考的人。這種謠言應該十幾年前比較流行才對,沒想到到了今天還是有人在傳,也不知抱的是什麼心態,我不得不吐槽這些的用心和智商。

我是內蒙古人,妥妥的蒙古族,我所出生和長大的地方是科爾沁右翼中旗,這裡是一個總人口25.39萬人的縣級行政區,其中,我們蒙古族人口占總人口的85%,是全區乃至全國蒙古族人口比例最高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我還是小娃娃的時候,有關民族之間的歷史仇恨的老話還是存在,我也在媽媽懷裡聽過類似的故事。

但實際生活呢,民族仇恨真的是沒有多大的市場,民族通婚可以說在我們這一地區由來已久,我媳婦的姥爺和姥姥就是蒙漢結合。在我剛記事的時候,四大爺家大哥相親,我大娘還在提醒我大哥注意民族問題,結果轉身我大哥就找個漢族嫂子,我大娘還屁顛屁顛給張羅婚事,根本沒民族成分啥事。長期的雜居早已經使人們淡化了民族界限,越來越多的生活交集也早讓處於其中的人們也基本感受不到那不可化解的民族矛盾。

當然,即便是蒙古族最集中的區域也不能逆轉民族融合,少數民族漢化的大趨勢。我從小學起就是漢文,小學畢業前,我們家就基本已經沒有了蒙語對話,儘管我媽的漢化水平一般,但也都是漢語交流,我也因此成為了一個假蒙古,不會說本民族的語言了。但少數民族有自己的特點,在大的生活區域與其他民族交往沒有問題,都是黃皮膚黑眼睛,自己不說誰也不知道你是少數民族。但是在不排斥漢化的同時,並不妨礙蒙古族彼此之間的親近,比如在坐火車時經常遇到這種情況,坐對座的兩人聊著聊著突然發現都是蒙族人,於是兩人開始用蒙語交談,從一開始的應景聊天,逐漸變成了熱火朝天,下車甚至還要喝一杯才行。

其實不光是內蒙古,其他少數民族聚居區也是差不多的情形,一代一代逐漸都是在接受時代的洗禮,當今社會 民族融合已經成為了一種大趨勢,民族的文化在年青一代中已經漸漸退掉了許多色彩。在這種背景下有人再把有關渲染民族矛盾的謠言拿出來戲耍,就有些別有用心了,如果是站在客觀的角度評判歷史,我不會枉然給人扣帽子,但要是這等低智商的謠言,還能盛行的話,我就要懷疑這個世界是怎麼了。

在看待歷史上少數民族政權這件事,我們應該抱著客觀公正的態度來進行,那些動不動就噴著發酵液的噴子們應該來多查查資料,靜下心思考思考,然後再說出觀點,有關元朝的幾大謠言早已經有人闢謠,但人們的獵奇心理還是驅使人們相信那些令人匪夷所思的無稽之談,但我希望那些人裡沒有你。

縱觀中國歷史,2000多年的封建皇權時期,歷朝歷代對於民間武器的管控都是比較嚴格的,但要說“元朝十戶一把菜刀”,那就不是誇張了,而是智商出現了問題

第一,歷朝歷代對民間武器的管控都是比較嚴格

秦有“收天下之兵,鑄十二金人,以弱天下之民”;

漢有周亞夫因私藏甲冑問題身死;

即便尚武之風強烈的大唐爺也有禁民間武器的律法,《唐律疏議》中明確記載:私藏鎧甲達三領,處以絞刑, 私藏弩機達五張,處以絞刑, 私藏槍,槊,陌刀達十件,處以絞刑。

對民間管控相對寬鬆的宋代也是對民間禁武器三令五申,具體公告稱:“京都士庶之家,不得私蓄兵器”

到了元朝,對民間武器的管控只是相較於前面幾個朝代更為嚴格而已,但也沒到管控生產生活工具上。

《元史·刑法志》記載:“諸郡縣達魯花赤及諸投下,擅造軍器者,禁之。諸打捕及捕盜巡馬弓手、巡鹽弓手,許執弓箭,餘悉禁之。諸漢人持兵器者,禁之;漢人為軍者不禁。諸民間有藏鐵尺、鐵骨朵,及含刀鐵拄杖者,禁之。諸私藏甲全副者,處死;不成副者,笞五十七,徒一年;零散甲片下堪穿系禦敵者,笞三十七。槍若刀若弩私有十件者,處死;五件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弓箭私有十副者,處死;五副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

到了明清對於,對於民間的火器管控也是比較嚴的。

第二,渲染元朝統治殘暴,用菜刀來說法是很可笑的

我們不說史料記載,就說常識。菜刀對於我們日常生活來說,那是必不可少的生活用具,但要說到菜刀作為武器的攻擊性,你認為會比斧、叉好用嗎?說出這話的人,為何不說十戶一把斧子呢?我覺得這個說法都比菜刀靠譜些。想要描述元朝統治殘暴,也不必用這麼弱智的例子。實際上,古代統治能力真的不怎麼樣,不能用現代的眼光看古代,古代即便有禁令,但到廣大區域能夠執行到幾成,歷來的民間武器禁令也都是官方的東西,沒有那麼傳說中那麼嚴格。元朝也不是某些人嘴裡的那樣殘暴。

《元史·刑法志》上說:“元之刑法,其得在仁厚,其失在乎緩弛而不知檢也”。要知道,《元史》可是明朝漢人修訂,他們沒必要美化仇家去吧。

元朝作為中國歷史上的大一統朝代,存世98年,並不能算是短命王朝。中國歷史真正的大一統時期當屬,秦、漢、西晉、隋、唐,元、明、清,其中明朝的疆域與其他朝代相比還是差了些的,宋朝那就不用提了,北方還存在幾大政權呢,連燕雲十六州都割讓了,就別提大一統了。其中秦朝存世14年,整個晉朝也才37年,隋朝39年,與這些朝代相比,元朝還不算是短命王朝。

有關元朝的四大謠言可能與"滿蒙非中國論"有關,目的是製造民族矛盾,鼓吹大漢族主義,以達到不可告人目的,是一種及其惡毒的謬論。

近代日本為侵略我國,製造了所謂的"滿蒙非中國論",這純粹是旨在肢解中國的一種謬論,即認為滿族和蒙古族及其發祥地中國東北地區和蒙古高原不屬於中國,中國少數民族蒙古族和滿族在中國自主建立的政權元朝和清朝不是中國的朝代,乃至於否認中國古代少數民族政權不屬於中國政權。否認元朝、清朝對於西藏以及其他邊疆地區的統治是中國行使主權的標誌。從而達到否定中國傳統史觀,侵略或者分裂中國的目的。

日本近代以此"理論"為依據侵略中國東北和內蒙古地區,期間蒐羅一大批毫無節操的史學敗類,大肆編造有關滿蒙兩族的黑料,並偽造明清朝代野史資料,導致很多荒謬的謠言四傳,後為這些連野史都算不上偽歷史論調被民族分裂分子和民族極端分子所利用。本來這些論調已經銷聲匿跡,但是前幾年又開始甚囂塵上,一些史學愛好者在各大論壇開展了激烈的論戰,有時間題主可以看看。

其實“民分四等”的說法來自於清末民初史學家屠寄的《蒙兀兒史記》,但他卻是根據日本漢學界的研究成果推出的元代社會民族界限分明,書中並沒有給出任何的史料來源。查遍史料,也沒有元朝明確的法律條文或政策性規定四等人的制度,僅僅推斷和臆測而已。


文史探客


看到這個題目,守仁君想起了刀削麵的來源。

相傳元蒙入主中原後為防止漢人作亂,規定十家人用一把菜刀,一天一家人和好面後去取刀,結果刀已經被別人拿走了,無奈只能返回,半路上看見一塊薄鐵皮,他就把這鐵皮揣回去了,回到家裡沒有刀,但是一家人等著吃飯,那人遂將鐵皮掏出來開始削麵,這就是刀削麵的來源。

實際上純粹是以訛傳訛,元朝確實有很嚴格的禁令,但是隻限於兵器鎧甲。“諸郡縣達魯花赤及諸投下,擅造軍器者,禁之。諸神廟儀仗,止以土木彩紙代之,用真兵器者禁。諸都城小民,造彈弓及執者,杖七十七,沒其家財之半,在外郡縣不在禁限。諸打捕及捕盜巡馬弓手、巡鹽弓手,許執弓箭,餘悉禁之。諸漢人持兵器者,禁之;漢人為軍者不禁。諸賣軍器者,賣與應執把之人者不禁。諸民間有藏鐵尺、鐵骨朵,及含刀鐵拄杖者,禁之。”

規定不讓造彈弓,但是隻限於在城裡,你出了城哪怕天天拿彈弓射人家玻璃也沒人管你。弓箭私藏十套以上處死,刀槍劍戟私藏十把以上者處死,私藏一副全套鎧甲處死,在這些限定之下,只是有所懲戒。

而且像正常從軍的漢人或者是公安機關的,是不禁武器的。

上述才是元朝禁武器的真相,其中並沒有規定說不能用菜刀。這些規定比以前漢人王朝嚴是嚴了點,但是也差不到哪去。周亞夫曾經因為私藏鎧甲被漢景帝下獄。《宋史》裡也有記載:“京都士庶之家,不得私藏兵器”。


在元朝,曾經有人上奏說禁止民間使用兩股的鐵禾叉,但是立刻就有人反駁說鐵禾叉是農具,是必備品,禁了農民還怎麼生產,遂作罷,鐵禾叉都是必備品,就別說菜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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