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地面停車位屬公攤面積,物業有權收停車費嗎?

風花雪月9160


小區內的公攤面積都是屬於全體小區內的業主所有人共有的,你開發商既然把小區內的所有土地面積都分攤到了所有小區內的業主了,就是你已經都賣給小區內的所有業主了,就不是開發商的了,物業管理就沒有權力二次支配公攤面積做為停車位的地方了,物業管理沒有資格收理公攤面積停車位費用了,是小區所有業主的所有權,業主那個想停就停,先來後到的原則。難道所有業主請物業管理來是再次收取公攤面積停車位錢的嗎?物業管理要知羞恥,不能無法無天,不能什麼權力都凌駕於業主之上,你是給小區所有業主服務的,不是請你來做大官的啊!公攤面積都賣給業主了,物業管理就沒有任何權力二次收費了!


葉青2233


說到小區公共部位,它包括小區內道路、綠化和除房屋建築面積之外、設計圖紙房屋屋頂之上的一切面積和空間。物業服務公司包括各業主個人都無權佔用、收費或變相收費。國家實行居民小區服務、管理實行自治制,但有一前提,即開發商在房屋出售達到規定比例時有責任向建設行政部門和基層政府提出申請,依法選舉產生業主代表大會和業主委員會。

小區內最高權利行使部門為業主代表大會,業主代表中產生業主委員會,內設主任等成員。並依據業主代表大會的決議、決定,選擇物業服務公司並與之簽定服務合同,日常指導和監督物業服務公司工作。

但實踐證明由於業主委員會是義務盡責而積極性難以調動,致使產生一系列問題,加之成立業主代表大會之初,由於開發商和相關部門相對缺乏擔責的孃胎遺留基因,致使某些問題難以解決。

對地面劃定車位停車收取的費用,理應由業主代表大會決定,其收費毫無疑問全額歸全體業主所有。但事實上問題沒有那麼簡單,這裡的關鍵問題在於業主委員會的作用,更在於基層政府的社區、村委會或上一級的,對業主代表大會領導、監督的職能、功能的發揮。

當然,該費用包括其它廣告、營業房等等收入都是業主的,但支付給物業服務公司的工資、修理費用等都是開支。這本賬如何管好用好,使廣大業主明白,起碼讓業主代表明白有極其艱辛的工作要做。


誠心誠意7234


車位分三種,產權車位,人防車位,公共車位。任何一種車位都不是公攤面積。產權車位沒什麼好說有產權可以買賣租賃,人防車位既不屬於業主也不屬於開發商,屬於國家所有,是開發商建設強行戰略配套,非戰時由物業管理和維護,物業有權租賃。公共車位一般是指地面車位原則上是業主集體所有,實際使用一般不能滿足所有業主使用,這種情況很多小區就要通過搖號抽籤分配,公共車位物業無權收取租金,但是可以收取管理費。

車位、非機動車位、道路、綠化、架空層不是公攤是業主共有


查無此人39666522


不明白,那開發商瘋了修地下層!光防水,地面處理花費不少,車位物業那裡賣過呢?那他不發大財了。都是開發商賣的。維護衛出費要收費吧!那是物業的事。地下車位不收費那會亂了套讓車都進不去出不來。說說有幾個不想停在地下車位的?沒位停就停過道上。會甜套的。我是業主掏錢買了地下位,省心多了,只有拿錢才好分先後。燈壞了,衛生,路壞了他才有錢修。光想好事共有?那是扯蛋!見過地下車位開發商花大錢處理的目的就是想賺幾個。這大家都好。不要想那個共產共有,行不通的。


用戶101497043499


提出這種設想的人腦代有問題或他想承攬公共事業只想自己搵多的錢,我想問提出這種設想的這個人家裡是沒有老人,小孩,是死絕了,


用戶3562445313217


有權沒權的物業也都收了,你看見有相關部門管過嗎?對物業反應這麼強烈為什麼沒人管?這裡面一定有原因,有利益牽扯!


雪狐41807741


這是個無本進大錢的生意,用你買的產品再來賺你的錢你還點聽話。


國全張


物業是管理著,是管理業主的僕人,僕人想收就可以收,主人你能有什麼資格疑問呢


小蜜蜂衛浴


物業沒有權利收停車費,因為公攤面積屬於業主的。


手機用戶4274138856一


老百姓把車停在自己的地盤,還要每個月交停車費,還有時要受氣。真奇葩。業主停在自己小區不應該收停車費,小區之外的可以收取停車費,但要納入集體資產。物業可以對有車的業主收取適當的管理費。但收了管理費,物業就要負責,刮碰啥的,物業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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