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社保後低於最低工資了,該怎麼辦?

魏龍水


樓主您好,我們這個最低工資標準實際上它是包含了個人所承擔五險的費用,扣除之前的一個費用,也就是說你所在的工作單位在扣除險之前所發放的工資待遇高於你們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那麼都是符合相關規定的,這個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但是在扣除社保之前,如果說已經低於最低工資標準了,那麼就不符合相關規定了,因為最低工資標準它是包括了這個五險,但是說包括五險之後還是沒有達到最低工資標準的話那麼就違反了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那麼這種情形就是屬於不正當的勞動合同關係,所以說一定要提高到最低工資標準之上。

但是如果說你在扣除社保之後低於了最低工資標準,那麼這是很正常的,因為本身我們個人所承擔的這一部分費用本身就要從我們工資當中扣除,所以說他要記錄在這個扣除之前的一個費用,但是並不是扣除之後,你低於最低工資標準這樣的一個費用,所以說這是符合正常要求的,是沒有問題的。


社保小達人


樓主你好,社保扣除以後低於最低工資了該怎麼辦呢?如果說你的工資待遇在扣除社保之後低於最低工資水平,那麼這種情況下是正常的,但是你個人的工資待遇水平在扣除社保之前就低於最低工資水平,那麼這樣的話就不符合相應的規定和要求,就是屬於違反了相關的規定。就應該提高相應的工資標準。

因為本身我們的工資待遇裡包含了自己個人所承擔的那一部分比例,那麼從自己的工資當中扣除。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因為你本身自己所承擔的那部分比例,就完完全全應當從個人的工資當中扣除。但是如果說在扣除之前就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是肯定不行的。

還有一種情形就是這個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正常勞動法定時間之外的時間,如果說在每日工作8小時之外有工作時間,或者說在每週工作40小時以後又會產生相應的工作時間,那麼這樣的話就應該支付相應的加班費,並且這個加班費的標準也應該按照你們當地所制定的最低工資的小時工資來給予計發,這樣的話才是符合相應的規定和條件。


懂社保


要看當地最低工資政策規定,是否包含社保個人繳費和公積金個人繳費。如果包含,則不違法(如山西、河北等地)。如果不包含,則涉嫌違法(如北京、上海等地)。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用人單位違法行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