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欠我們幾十萬人跑了,他家裡人軟硬不吃,還一問三不知,我該怎麼辦?怎麼讓他們家裡沒話說呢?

泉洪


做人生意是生意,朋友是朋友,一定要分清。借錢欠條一定要準備好,而且欠條是一定寫好若到期不還,利息等等再如何計算,對方身份證複印件附上,簽字按指紋,最後很關鍵強調一點就是若出現違約,走法律途徑,法院起訴地一定是你所居住的所在地,你不可能花時間和金錢跑到對方的城市起訴。一般這樣忙好,也是對對方潛在的威懾作用。還有就是在自己的承受範圍內借出去錢,如你有100萬元,借10-20萬元沒問題,千萬不能打腫臉充胖子,出現麻煩,給自己的家庭生活帶來不便。


縹緲的我1828


說實話碰到這種事情,除了去法院起訴,你真的別無辦法。說一個發生在我身上的真實案例,

2016年的時候。我的一個朋友借了我3萬塊錢。約定的還款期限是2016年年底。到年底我問他要的時候,他希望我給他寬限一段時間,說一時間拿不出來。

當時處於朋友關係,而且他在杭州這邊開了一家小服裝廠,我也沒有太在意。臨近春節我也就回家過年了。

可令我沒有想到的是,等我再次來到杭州。才發現他已經把廠給轉掉了,而且據他廠裡的人說,很多人的工資都沒有結算,人直接跑掉了。

碰到這種事情,說實話當時也非常的生氣。於是我直接找到了他的老家。當時他本人並沒有在家,而且家裡只有老人和小孩。

當時心裡氣不過,在他家裡鬧得也很兇。可是沒有一點辦法,畢竟他本人也沒在家。一直鬧到晚上九點多鐘。

當時他家裡人還報了警。警察說的也很明確,要賬可以,白天去要。因為警察也沒有權力,不讓別人要賬。但是晚上不行,畢竟9點多了。別人家裡還有小孩,左鄰右舍還要休息。經過警察的勸說。建議我走法律程序。後來把我送到了縣裡的旅館。

所以有的時候碰到這種人,你只能用走法律程序。在借錢的時候也一定要立字據。不是對對方不信任,只是要對自己借出去的錢負責。畢竟人心隔肚皮。萬一碰到這種人渣也好有法律依據。

通過向法院起訴,法院把他拉入了黑名單。限制了他的高消費。也對他進行了布控。在今年的4月份成功把他給抓獲。我也順利的拿到全部借款和利息。





異鄉超哥


他家人是擔保人?還是借錢的時候他家人在場?為什麼一個成年人做的事需要其他成年人買單?你借錢不為了利息會借?你所謂的道理在哪裡?這個國家黃世仁還一個一個一副委屈的嘴臉。有時候想想真的是滑天下之大稽!個人破產法不出,黃世仁永遠不會斷絕的。


宏清宇峰


幾十萬不是小數目,當初借款的時候為什麼不去找他家裡人?通知告訴他們,讓他們同意或簽名,到收不到款了再去找,有用嗎?你認為合理嗎?

借款那麼多,用途有兩種,要麼用於創業,創業失敗了,等於是為了家裡,這種可以找他家裡人協商,但最終以法院判定為準。到底是不是用於家裡,不是你說了算。

還有一種,那就是用於了賭博,這種債務是屬於個人債務,與家人無關,更不能找他家裡人進行騷擾。

最好的辦法,那就是找到他錢的用途,進行舉證,上述到法院。


1507893258


禍不及家人,埋頭苦幹吧,不要老糾結別人欠你多少,曾經的朋友欠我幾百萬,玩消失了,我都苦得不要不要的了,做好自己的事才會好起來。


AAA東山再起


人家家裡人什麼叫軟硬不吃呀,難到一人犯法禍及全家嗎,你找人家家人要帳本身就犯法,去人家找他是對的,對家人說別的話就錯啦,最後一條路,走法院起訴,否者一分錢都沒啦,法盲,好好想想。


用戶7681322560618


就當做生意賠了吧,既然要不回來,說明那些錢根本不屬於你的,或者來路不正,你只是過路財神。繼續努力吧,那是一筆什麼樣的錢你自己心裡清楚,正應了那句話:“命裡有時終須有,命裡沒有莫強求,”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