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國企還區分正式員工和合同工嗎?

AnitaSong


根據題主的描述試用期過後也不會按“正式工”簽訂勞動合同。很多國企現在都是校園招聘應屆畢業生為主,有的限制了只招應屆畢業生,並且有學歷要求,招聘流程也非常嚴謹,從招聘計劃、招聘宣傳到報名、考試等環環相扣,題主說的只有面試環節不像是“正式工”招聘。

其次你需要搞清楚招聘你從事的崗位是什麼?你可以去了解該企業的典型崗位體系,判斷清楚你從事的崗位是不是核心崗位或從事的核心業務,通常核心崗位和核心業務是絕對自營的,也就是被“正式工”控制。

另外,既然有董事會,那麼就得區分是全資控股還是非全資控股。全資控股的國企通常是“正式工”內部流動到新成立的分子公司,非全資控股的其他用工形式比重會更大,“正式工”只控制財務、物資、人事等核心崗位。

還有一種情況是國企主辦的集體企業,這種企業市場化程度更高,也是除核心崗位外,其他都採取社會用工來補員,分為直接聘用(與集體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業務委託等多種用工形式,其中直聘員工穩定性最高,和“正式工”一樣一般也不會趕你走。

至於社會用工在多年以後解決“編制”的情況應該早就不存在了。


小人物1899


時下當今,國企已不存在正式工,全部職工都是勞動合同制員工。

一、為有助於理解,首先需要說明的是,國企原有的用工形式。

國企原有的用工形式,基本上有以下幾種形式。

(一)主體用工形式:

1、正式工,也稱為固定工,又稱全民所有制工人,曾經的“天字第一號”工人。

2、合同工。

(二)其他用工形式:

1、臨時工。

用工時長不定,又可分為:

長期臨時工,短期臨時工,甚而,小時工;

2、計件工。

3、承包工。

4、季節工。

5、附企的集體所有制工人,又可分為:

大集體工人,小集體工人。

集體所有制工人其中還包括:

生產自救工,家屬工。

上列其他用工形式,也可釆用簽訂勞動合同約定,是合同工的一個變種。

二、1992年,企業進行勞動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企業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

(一)首先,幹部、工人身份不再存在,代之而來視同幹部身份的是管理崗位、技術崗位員工,工人身份為工人崗位員工。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國企中延續幾十年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國家幹部身份成為歷史,不復存在。

(二)其次,既然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用工形式由正式工、合同工、臨時工等幾種形式,轉變成全體職工單一的用工形式,全體職工都是勞動合同制員工。

理論上 ,國企上至高級管理人員,中間專業技術人員,下至普通工人,全部都是勞動合同制員工,不再有正式工、合同工、臨時工等之分。

(三)勞務派遣工。

國企還存在另一個種用工形式,勞務派遣工,可以視為原國企的非正式工,實質上也是屬於合同工範疇,只不過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而已。

(四)農民工。

是對農民在國企務工的稱謂,國企原臨時工、合同工的主體成分,現在實質上也是合同工,不過非城市人口,人員來自農村,農業戶口罷了。


儒80802770


以前國企的正式工與合同工各方面差別很大,大到工資,小到過節禮品,都有很大區別,後來國企改制,基本沒有正式工一說,題主提到了一個很重要的信息,試用期過後籤合同,這本身就是違法的,正常情況下國企是不會這麼做的。國企的員工有三種類型:

一、正式編制員工

這個就是大家俗稱的“鐵飯碗,”以前國企的正式員工是不籤合同的,除非公司倒閉或犯了極其嚴重的錯誤,不必擔心突然被辭退。這個有點像現在教師的這種事業編制,區別於合同工,在以前合同工可是很有危機感的,公司如果要裁員,首當其衝的就是他們。

二、與國企簽訂合同的正式員工

現在國企採用的都是這種形式的用工,無論是校招還是社招進入,只要大家看清楚,所簽訂的合同是和國企本單位簽訂的,就都是國企大家庭的正式一員啦!

三、勞務派遣用工

這個也是目前常見的一種用工形式,通過第三方公司建立勞動關係,事實勞動關係是和國企產生的,法律上來說是和第三方公司存續,這樣一方面可以規避勞動風險,發生勞動糾紛由第三方公司解決,另一方面可以節省用人成本,一般而言,勞務派遣的員工和正式的職工待遇差別較大。

四、試用期不籤合同是違法行為

題主被國企錄用,一方面要觀察一下合同上的公司名稱是否和任職的公司名稱一致,另一方面試用期不籤合同,這不像是正常國企的行為,國企一般都很注重勞動風險的把控,是不會這麼明目張膽去違反勞動法,我猜想題主很有可能是被派遣了,趕緊與面試人員溝通一下,瞭解清楚情況再決定要不要入職。

大家在找工作時一定要判斷準確了再去入職哦!

我是一名HR,有職場困惑可以關注我哦!


HRGOGOGO


作為曾經的人力資源工作者,十分高興為你解答相關問題。

時下當今,國企已不存在正式工,全部職工都是勞動合同制員工。

一、為有助於理解,首先需要說明的是,國企原有的用工形式。

國企原有的用工形式,基本上有以下幾種形式。

(一)主體用工形式:

1、正式工,也稱為固定工,又稱全民所有制工人,曾經的“天字第一號”工人。

2、合同工。

(二)其他用工形式:

1、臨時工。

用工時長不定,又可分為:

長期臨時工,短期臨時工,甚而,小時工;

2、計件工。

3、承包工。

4、季節工。

5、附企的集體所有制工人,又可分為:

大集體工人,小集體工人。

集體所有制工人其中還包括:

生產自救工,家屬工。

上列其他用工形式,也可釆用簽訂勞動合同約定,是合同工的一個變種。


二、1992年,企業進行勞動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企業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

(一)首先,幹部、工人身份不再存在,代之而來視同幹部身份的是管理崗位、技術崗位員工,工人身份為工人崗位員工。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國企中延續幾十年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國家幹部身份成為歷史,不復存在。

(二)其次,既然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用工形式由正式工、合同工、臨時工等幾種形式,轉變成全體職工單一的用工形式,全體職工都是勞動合同制員工。

理論上 ,國企上至高級管理人員,中間專業技術人員,下至普通工人,全部都是勞動合同制員工,不再有正式工、合同工、臨時工等之分。

(三)勞務派遣工。

國企還存在另一個種用工形式,勞務派遣工,可以視為原國企的非正式工,實質上也是屬於合同工範疇,只不過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而已。



(四)農民工。

是對農民在國企務工的稱謂,國企原臨時工、合同工的主體成分,現在實質上也是合同工,不過非城市人口,人員來自農村,農業戶口罷了。


z山海


現在國企還區分正式員工和合同工嗎?

雖然從形式上講,國企已經取消了正式工和合同工,所有的員工都是勞動合同制工人。但是,從實際情況來看,並沒有真正取消。其中,管理層是最明顯的。特別是經營層、董事會成員等。

從經營層和董事會成員們來看,他們都是行政任命的,也是不需要簽訂什麼勞動合同的。更重要的,他們還可以在公務員之間竄來竄去。想拿年薪了,就脫掉公務員身份到企業工作,擔任企業高管。哪一天覺得錢掙夠了,不想幹企業高管,又想當公務員,當官了,又脫掉企業高管的帽子,跑回公務員隊伍。

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人多得是,名為雙向交流,實際上被權力左右。只有員工,永遠只能是合同制,且離開以後到其他單位就必須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所以,所謂的打破鐵飯碗,最終打的是員工的,企業高管仍然是鐵飯碗。


譚浩俊


樓主您好,這個問題從嚴格意義上來講,是不區分正式員工和合同制員工了,因為不論是正式員工也好,還是合同制員工也好,只要是為員工購買正常的社保,五險一金等各項福利那麼正式,員工和合同制員工是沒有任何區別的。

因為國有企業它分為一個編制內和編制外這樣一個區別,當然編制內的員工相應的福利待遇會好一些,這就是編制內和編制外的一個最本質的區別,有些人認為這個合同制員工和正式員工還是有一定差別的,你比方說正式員工會有一定的行政級別,那麼就會在所在的工作單位當一定的中層領導或者是高層領導,如果作為合同制員工的話,是沒有晉升渠道的。

但實際上現在我們國家很多大型國有企業都形成了市場化用工,也就是說,不可能出現這種差異化用工!那麼很多大型國有企業,有一種叫做勞務派遣用工的形式,這種情況其實是很常見的,這種情況主要是和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就會出現一定的差異化用工。


社保小達人


國有企業是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參股或控制的企業,廣泛存在於社會中。如國家電網、菸草專賣公司等!國企區分正式員工和合同工嗎?有!兩者有何不同,我說說我的理解:

正式員工:一般面向社會招考,招考時有限定專業和學歷要求!目前很多國企招考時要求畢業於“985、211”重點大學,才能報考!他們與國企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待遇、福利很穩定,沒犯大的錯誤,是不會解除勞動合同的。

合同工:國企正式工外一般實行勞務派遣用工。勞務派遣工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並派遣到國企工作!勞務派遣公司為其繳納社保、醫保、住房公積金!

歡迎大家留言,交流不同的想法和意見!我一定會認真回覆!本人陸軍31軍86師退伍士兵,歡迎大家關注我!



宸的爸爸


不邀自來,現在國企還是分的,主要有合同制用工;市場化用工;勞務用工這三種,臨時工基本在慢慢取消,也有的國企還保留。



合同制用工

一般是指以前接班(已取消)和地方政府包分配的,這樣的就是我們俗稱的正式工。主要人群是子女接班,城鎮戶口的退役軍人等。個人與單位直接簽訂合同。



市場化用工

一般指的是,企業通過社會進行招聘的用工。主要有國企單位的沒有工作的子女,大學應屆畢業生等。個人與單位直接簽訂合同。



勞務用工

一般是指,企業通過勞務公司獲得的勞工。主要是指應屆大學生,各地方普通用工。這類用工是勞務公司與企業簽訂合同,個人與勞務公司簽訂合同。

臨時工

是指企業臨時性的用工模式,一般是從當地招募。是個人與企業簽訂合同。



總的來說,國企現在基本的用工模式為合同制用工、市場化用工和勞務用工,其實企業更加偏愛勞務用工,因為責任主體是勞務公司。


民生黃金眼


相對來說,國企的用工種類比較多,如今,企業已經不區分正式工和合同工了。國企中能區分的為有編制的員工和沒有編制的員工,還有正式工和勞務派遣工。

1、有編制的員工各項福利待遇要好於沒有編制的員工。

國企的福利待遇相比私企會更好一點,國企職位晉升,首先想到的是也有編制的員工,有編制的員工會更有保障。而沒有編制的員工相對來說,各項福利待遇趕不上有編制的員工。

2、國企中正式工和勞務派遣工區別較大。

國企的正式工享受各項福利待遇,還有晉升渠道,而勞務派遣工與國企的關係僅僅是用人單位與勞務工的關係,勞務工的工資由勞務公司發、社保由勞務公司繳納。除此之外,要是趕上企業經濟不景氣,裁員時首先被裁的肯定是勞務工,所以,勞務工的工作更沒有保障。

因此,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搞清楚自己屬於哪類員工,要是勞務派遣制員工,一定要注意,能成為正式工就不要選擇勞務派遣。

小可職場日記


“換湯不換藥”,雖然現在經過改制以後大家都是合同形式的職工,合同工都是正式工,正式工也有辭職的自由,在以前分為臨時工和正式工,雖然現在沒有這樣的說法,但是又出現了一種新的方式:勞務派遣工。

以前這種企業人手不夠或者人員效率低下,完不成計劃的任務,就會通過招聘臨時工的方式來更快完成工作,這就是大家口中的合同工,這種用工形式可以在工作完成後解僱,是區別與鐵飯碗的正式員工的。

而現在無論是編制內的工人或者是編制外的工人,都是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也就是說大家看似一視同仁,都是合同工,其實不然,合同不一樣,你所享受的待遇也不一樣,別看你們是在一個單位工作,工資有可能是天壤之別,那便是勞務派遣工了。

單位無論是為了降低管理成本還是用工的風險都會選擇一些勞務派遣員工,讓勞務公司與其籤勞動合同,發放工資,繳納社保,自己只讓員工幹活就行了,有什麼勞動風險都是勞務公司出面解決,可以看出勞務派遣用工形式對於甲方企業來說將用人成本已經降低了很多,管理,風險等都不用親自參與,那麼問題就來了,勞務派遣公司被“委以重任”,區區一點服務費一定不會讓其情願幹這麼多的事把吧,所以為了提供更好的服務,讓甲方更加省事,派遣公司只能從派遣工的工資上動動手腳,或者福利保障費上動腦子,這便是造成正式工和派遣工工資有所差異的原因。

新入職的員工如何辨別自己是正式工還是派遣工?

一般無論什麼樣的單位,只要遵紀守法的,都會在員工入職時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勞動者可以看簽訂合同時甲方的抬頭,如果甲方抬頭與你所工作的單位名稱一致,那麼恭喜你,你就是這家公司的員工。

如果合同甲方抬頭與你即將工作的單位名稱驢唇不對馬嘴,那麼你就得注意了,你是一個名副其實的派遣工,如果是中規中矩的派遣,那麼待遇也和正式工沒什麼差異,但是這樣的派遣單位少之又少,不要心存僥倖。

我建議大家都不要與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形式的勞動合同

如果是法律相關的工作者那麼無所謂,自己有能力為自己辯護,如果你是工程人士或者技術黨等,那相對來說法律常識薄弱,在與單位發生勞動糾紛時,你會很迷茫,很鬧心,你覺得應該找你工作的單位去談糾紛解決事項,但單位會讓你找派遣單位去談,因為你是和派遣公司籤的勞動合同,當你找派遣公司談的時候他會讓你找你工作的單位協商等等,理由一大堆,你覺得人家說得都有道理,但人家就是在相互踢皮球,所以這種情況下,有糾紛解決起來成本相對比較高,如果不懂行的就別指望經濟補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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