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女方婚前全款買的,現在結婚女方不願加男方名字,作為男方你會怎麼辦?

天才小小猴子


我是已婚人士,說說我身邊的真實案例,或許你能從中找到你要的答案。

閨蜜小玲在和老公談戀愛之初,那時還是男朋友的小方什麼都沒有(兩人是大學同學,都是從農村出來的)。4年戀愛期間,他們各自打拼,日常開支是兩人共同承擔,小玲賺的錢全部補貼給了孃家。

結婚時,小玲孃家沒收彩禮錢,小方付首付在城裡買了套兩居室做婚房,只寫了男方的名字。那時新婚姻法還沒出臺,小玲覺得結婚就是一輩子的事情,小方買房也是為了兩個人有個安穩的小家,也沒多想,婚後兩人共同還貸。

小玲是個傳統女性,覺得賺錢只要能養活自己、不做伸手黨就行,女人還是要以家庭為主。婚後,為了備孕,小玲找了份相對清閒的工作。認識的轉變發生在她懷孕生小孩期間。

那時,她為了能很好地照顧孩子索性把工作辭了,婚前說好各自父母都不摻和兩人婚姻生活的約定被小方家打破了。小玲辭職沒多久,小方父母找個理由住了進來。

小玲一生中最悲催的時間開始了,由於各自的生活習慣不同,在相處的過程中小玲與公婆摩擦不斷,最後升級到“爭奪房產”的下場。

小方的父母覺得房子是小方婚前買的,小玲沒份,現在辭職在家吃喝都是兒子辛辛苦苦賺來的,她在家帶孩子就是享福。

小玲覺得自己在家帶小孩比上班好,一來,小孩自己帶可以給孩子最好的陪伴;二來,母乳餵養對孩子身體好,每月還可以省好幾千的奶粉錢。

小孩半歲時,他們兩夫妻半夜吵架,小玲把我叫去了(以前不管吵得再兇小玲都不會當時找我,只是事後找我傾訴)。那一次,小方動手打了小玲,那一刻小玲說自己的心死了。


事後,從對他們兩夫妻的談話中知道,小玲自己辛苦付出不被公婆理解沒關係,但是連老公都不心疼自己,她整個的內心世界就垮了。小方覺得老婆不理解自己,辛苦養家還讓他夾在中間左右為難,同時小方一家討厭小玲在家閒著。

在小方說出“討厭小玲在家閒著”的時候,我差點掉下淚來,我是女人,我懂小玲的低姿態,懂她不被老公理解還被打的心寒。

小玲家人原本是不同意小玲的婚事的,那時候小玲態度堅決,她家人拿她實在沒辦法才答應的。這個傻姑娘心死是沒想到嫁給愛情的自己竟然會有這樣的遭遇。

小玲在孩子8個月時出來上班了,上班時間她積極上進不斷提升自己,下班時間除了照看孩子還用心發展自己的副業。目前,本職已經是公司的一名小主管了,每月副業的收入也快趕上本職工資了。

你要問他們離婚了嗎?是的,並沒有。

孩子現在上小學了,在這期間他們共同付首付買了第二套房,三居室,小玲用自己的公積金還每月房貸。

小玲說現在公婆對她和善,老公在她忙工作、忙副業的時候會主動輔導孩子作業、承擔家務。老公是她這一生唯一愛過的男人,他們是親人,以後她好好愛自己、愛孩子。

上面我閨蜜的經歷提醒我們:在婚姻中的兩個人一定要旗鼓相當,一個在進步一個原地踏步甚至退步一定會出問題,不管有多愛對方,一定要愛自己多一點。

回到問題本身,如果你們彼此相愛那就結婚,房子是女方全款買的,你何必要去“加名字”?不管任何時候一定要讓自己不斷增值,房子早晚會有的。你覺得呢?


遇見梓桐


大男人能要點臉不。我老公在和我結婚前還把自己攢的錢給我讓我一個人購房呢,還說這都算你自己的,我已經有房子了。不對比不知道我老公這麼好!哭!人家女方婚前全款買的房憑啥加你名字,你貌比潘安嗎?你才華出眾嗎?回頭你名字一加上,把你一家老小都拖過來(想一下雙面膠的劇情),還整天嚷嚷是你的房子,你倒是得便宜了,就是女主人要哭暈在廁所了!


把我埋在櫃檯裡


女方婚前全款買的房關你什麼事?就問問你,你婚前全款買的房會加女方名字嗎?不會是吧?那你憑什麼要求女方加你名?不要臉!


醉舞花間


婚姻法規定:

如果一方婚前全款買房,結婚後把另一方名字加上,這是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是算共同財產的。

如果一方婚前全款買房,結婚後也沒有把另一方名字加上的,這顯然屬於一方個人財產。

作為男方,結婚時提出這樣的要求,有分女方財產的嫌疑,有失一個大老爺們的風度!此事很好解決:

1:要麼男方自己買房娶女方,這也比較符合當下社會婚嫁主流,男方也比較有尊嚴!

2:要麼跟女方商量,給女方房子全款的一半,把男方的名字加上,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這樣男方也能挺直腰桿!

3:如果1和2都做不到,但是你愛女方這個人,願意和她白頭偕老,那就什麼都別說,婚後做一個好丈夫,一門心思把你們的小日子過好!

4:如果只圖女方經濟條件,那你們以後的日子也就只能呵呵了!


半世糖先生


見過不要臉的,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你還是男人嗎?你有男人的自尊和尊嚴嗎?你能買的起就買,買不起也不要惦記女方的房子,人家沒嫌棄你就不錯了,竟然還想人家的房子。


海天一色45586


我結婚時,並沒有打算和妻子分道揚鑣,房子寫誰的名字根本不重要。

而且,因為妻子家出錢購置了房產,使我在今後的日子裡,奮鬥和生活壓力驟減了很多,我應該對妻子家負有感激之情,對岳父母應該更加孝順和關心。

最大的問題,是不能要妻子因此而產生的優越感,恃房自傲,養成肆意指使,好吃懶做,進而不尊重男方父母,行為說話尖酸刻薄,自視高人一等,這才是最可怕的。

假如,夫妻在婚姻上沒有走到盡頭,男方也不應糾結房子的歸屬,但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應該把孩子留在有房產的一方。

把我這篇文章拿給女方看,表明你的立場,以使雙方都端正婚姻態度。

祝你們幸福。


心靈之匠


你明知道是女方全款買的為什麼還寫上你的名字,那屬於女方私有財產。你想寫你名字是不是怕將來離婚分不到財產?還沒結婚就想到了離婚分東西,看來你相中的不是那女孩,而是他家的財產。本身作為男人應該有頂天立地的氣魄,養家餬口的責任,照顧妻兒的擔當,你想想你在做什麼,女方有房子讓你住,不用你買你還不知足?真是傻呀!



單身狗婉兒


呵呵,先讓我笑會兒,提這個問題的人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勸你不要結婚了,免得禍害人,別人買的房子幹嘛加你名字,整天想著不勞而獲[發怒][發怒][發怒]


胡幸子mm


女方婚前全款買的房子,這是她的婚前財產,按照最新婚姻法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結婚前,一方已經購買,付清房款和擁有所有權的房子顯然屬於一方的婚前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作為女方,她不願意不加你的名字,這是非常正常的。

而你作為男方,你自己沒本事,處處惦記男方婚前財產,想法設法加名字,想把女方婚前財產變為婚後夫妻共同財產,此行為,其實最為人不齒!

如果你人品正,一心一意對女方, 不用你去威逼,時機成熟,女方自然會想把你的名字加上。但是,如果你這人,表裡不一,心機重,我想,任何一個女方都不會傻乎乎的把自己婚前財產,轉變成婚後夫妻共同財產,讓你有利可圖,有機可乘。

稍微懂點婚姻法的人都知道:雙方婚後對房屋產權登記的加名行為,視為是一方自願贈與房屋產權的行為,已發生了變動房屋產權的法律效力,即該套房為雙方共同擁有。

婚姻需要兩個人以誠相待,更需要兩個人時刻心懷感恩之心。

女方婚前全款購買了房產,這無疑之中,讓男方婚後經濟壓力減小。作為男方,不應該唯利是圖,貪得無厭。還去考慮房產是否加名之事。正確的想法是:我妻子真好,她婚前全款購買了房子,讓我不至於去為房子之事操心,也不用去還貸,做房奴,多好的事情啊。我應該時刻感激我妻子,她讓我避免了買房之痛苦,也讓我不用去租房之類的。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勸你回頭是岸,好好珍惜眼前人,珍惜目前幸福生活!


幸福魚兒


不加就不加啊,本來就不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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