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道臺是個什麼官,比知府大嗎?

豬隻


一提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縱橫的腦袋就多老大,實在是太TM的難解釋了,既有臨時性,又有變化性,真的是難死我了,為了答這道題,老子看了好幾篇碩博論文,結果不看還好,看了之後,腦袋更大了。

可以肯定的是,道臺是絕對比知府大的官職。

化繁為簡是一門藝術,縱橫在這篇文章中就簡單點來講講清朝時期的道和道臺。

正常來說,清朝時期的地方行政機構是按照“省——府——縣”三級來劃分,官員也是“督撫——知府——知縣”來設立的,然而在這些地方行政機構中還存在一個特殊的地方行政機構,就是道。

儘管很多歷史學者將道加入到地方機構中,認為是“省——道——府——縣”四級機構,縱橫認為這是不準確的,因為道並不是設置於省和府之間的中間一級組織,而是省級行政機構的派出機構,是對省級行政機構職權的一種補充,而道也並不是只有地方道,還是具體事務的道。

也就是說,道臺(道員)是在總督、巡撫之下,而比知府要高的一個官職。在清朝時期品級不是固定的,通常來說是正四品官員,但是乾隆、嘉慶年間准許道員密奏朝廷,加強了道臺的地位,實際上道臺的官階可以達到三品乃至二品。

從職責上來說,道員是“各掌分守、分巡,及河、糧、鹽、茶,或兼水利、驛傳,或兼關務、屯田;並佐藩、臬核官吏,課農桑,興賢能,勵風俗,簡軍實,固封守,以帥所屬而廉察其政治”。

也就是說,清朝時期的道分為兩種,一種是掌管地方的道,一種是掌管具體事務的道.

掌管地方道就是分守道,以所轄地區而命名,實際上是省級行政機構派駐地方的行政或者檢查機構。其中最為出名的應該是臺灣道,屬於福建省掌管的臺灣行政長官,1887年臺灣道升格為臺灣省。

掌管具體事務的就是專業道,其實就是一個處理地方專門事物而設置的一個官職,比如這個省有河運,因此就設立一個河道,專門負責河工的,除了河道還有糧道、海關道、茶鹽道等等。比較有代表性的就是清朝的海關道,歷史學家呂思勉認為清政府曾經在開商口岸設置海關道,海關道就是負責海關事務的專門官員。

之所以道一級行政機構如此複雜,就在於它是一個複式的多級管理,靈活性是它最大的特點,因需而設是它產生的必要,在清朝順治時期一共有199個道,而到了光緒時期就剩下一百來個道了。

可見道一級機構的變化,存在很大的臨時性。

清朝設置道實際上是為了地方與專業兼顧,從而將地方行政與具體專業性強的事物聯繫起來。

當然,清朝時期的道也是不斷髮展變化的,就像清朝其他的行政制度一樣,在不同時期是完全不同的,縱橫也就解釋一個大概,如果有錯誤的地方,歡迎大家指正。


史論縱橫


想知道道臺是個什麼官,首先要明確一省內的官員官職情況。

1、清朝一省的最高長官為巡撫,又稱撫臺,節制一省的軍政,民政大權,巡撫,從二品:加兵部侍郎銜,正二品,相當於現在的省委書記


江蘇巡撫衙門

2、布政使是一省的行政長官,俗稱藩臺,官階為從二品,相當於現在的省長

布政使衙門

布政使的主要職責是宣達朝廷的政令;徵收全省各地賦稅,負責財政收支;考核府、縣各級官員;管理全省各府戶籍、田數等民事內容。

3、 按察使是一省的司法長官,俗稱臬臺,官階為正三品。相當於組織部長兼司法廳廳長。


按察使的主要職責是考核全省吏治,主官省內的司法、刑獄事務。

然後重點來了,布政使和按察使之下,那就是道員,俗稱道臺。

道員是介於省級領導(巡撫、布政使、按察使)和市級領導(知府)之間的地方長官,乾隆十八年(公元1753年),道員一律定為正四品。

清代各省設道員,專責者有督糧道或糧儲道,簡稱糧道 ,又有管河道和河工道,簡稱河道。



北川道衙門

除此之外,有的道員會被任命成為布政使、按察使的副使,作為布、按副使,有分守道和分巡道。分守道由布政使下的參政、參議發展而來,分巡道是按察使下副使。

下面再來說下知府

清朝省、縣之間的一級行政單位被稱作“府”。行政長官就是知府、從四品,意思是“知(即主持)某府事”。


南陽府衙門

知府之下,設同知、通判等官員,輔佐知府處理公務,分掌糧稅、鹽稅、江海防務、水利等等。

所以結果一目瞭然,道臺是正四品,知府是從四品,道臺勝出。


為了中國之崛起


在中華上下五千年的歷史長河之中,歷代朝局都上演著興衰成敗,每位統治者都是一個獨立的靈魂,有著自己執掌天下的理念。因此在這漫長的行政管理工作中,官階制度也隨時代更替發生著重大的改變,清朝的道臺便是其中之一。

"道臺"作為一個全新的官階出現在清朝,並非是統治者一時興起而設置的。

作為中國歷史上版圖面積僅此於元的朝代,清朝前中期地域廣袤,特別是乾隆時期經過十次軍事行動後,中國的版圖更是達到了1400萬平方千米之廣:北起蒙古,南至南海諸島,西達新疆,東北抵至外興安嶺,除此之外還有許多藩屬國。版圖的擴大雖然是彰顯國力的硬核手段,但與此同時也相應地增添了行政管理重擔。

我們再將目光轉移到其他官階上,稍大的巡撫、總督接觸到底層的機會不算多,而那些基層的衣食父母官呢?

知府、知縣都淨是處理起百姓那些雞毛蒜皮的事情去了,在二者之間也就多了一個工作空檔,但為了保證行政工作的正常運行,自然然而的,在原有的"省"與"府"之間就多了這麼一個新官階——道臺。

作為一個新的官階,道臺所管轄的行政區域為"道",但"道"卻早已不是一個新鮮的事物,這個行政劃分其實早在漢朝就出現了,起初跟縣同級別,專門適用於少數民族聚居的偏遠地區,《漢書》地理志解釋為"有蠻夷曰道"或者"縣主蠻夷曰道"。後經歷朝歷代發展,"道"的特徵也不斷與時俱進,到了明朝,由於各道的職責在實質並沒有嚴格的區別,大都相互交錯,所以廢止變動較多。同時期,被分配到這一單位的官員也是官位尚卑,所以鮮為人知罷了。

史書記載,這個官職最早是布政使司、按察使司的一種派出機構,長官被稱作道員、也叫作道臺。

它的下屬機構分別為分巡道、分守道、糧儲道、鹽法道、兵備道等若干個小部門。單憑字面意思就可以看出來,一般認為分巡道是按察使司的派出,巡察若干府的官吏、司法相關事宜。分守道是布政使司的派出,協助管理地方的農桑、經濟、民政。糧儲道顧名思義是管理漕糧儲運等事。

兵備道是重要地方設的兵備,鹽法道是督察鹽場生產等相關事宜。粗略看來在某些領域的職權是和當時已經存在的官職是有所衝突的,但也盡了查漏補缺之時效。

那麼道臺這個官位如何呢?

在清朝的官位等級是這樣排列的:總督、巡撫、道臺、知府。由此可見,兩司之下就是道臺,所以還是一個很有含金量的官職。

乾隆中期將原來的參政、參議、副使等名稱全部取消,只稱為守道與巡道,簡稱為道員,一律為正四品。正四品是什麼概念,比地方知縣(七品芝麻官)整整高了三個臺階呢!而有的道員可以做到從三品的位階去。而人們常說的知府也只是個從四品的官階,明代始以知府為正式官名,管轄州縣,為府一級的行政長官。

清代沿襲明朝。知府掌一府之政令,總領各屬縣,凡宣佈國家政令、治理百姓,審決訟案,稽察奸宄,考核屬吏,徵收賦稅等一切政務皆為其職責。這單單看一下管轄範圍和要做的事情,從四品官員已經挺有權力了啊!比較一下來看,從四品知府相當於現在的地級市市長,那麼道臺官屬正四品從三品豈不是相當於如今的副省級級別?差距這下夠明顯了吧!

所以,從表面上來看得出的結論就是道臺比知府要大。然而事實是否全然如此呢?答案也不盡然。

因為在清朝那個年代是可以捐官的,同樣都是花錢買官,如果各位讀者是當地的富商大豪你會如何選擇?毫無疑問,我猜想各位的選擇肯定是往大的買。一個人做了大半輩子的商人,一方富甲,享盡榮華富貴,怎麼可能甘願見到一個七品小官就彎腰下跪呢?因此選擇捐官的話,還是要往高處捐。當然太高了也捐不上,所以這個道臺的位置就挺好,因此大量的道臺就這樣被富商大賈所霸佔。

那麼那些千辛萬苦寒窗苦讀憑功名考取進入仕途,替百姓幹實事的知縣就不抵一個靠錢財換取的道臺?筆者看來並非如此,他們當然要比那些虛頭巴腦靠捐官得來的道臺好的多。富豪們的初衷只是免除跪拜,擁有一點比其他做官的人看得起的特權罷了,他們這麼做也無非就是買個"官身",好在重農抑商的特殊歷史條件下多一點方便之處(在大清,鹽商特別富裕,往往身價驚人,經常要和一些有實權的官員打交道)。

其實,如果是一個實實在在做到道臺的官員,官拜四品那也是相當了不起的,受萬人敬仰,別的不說,這個位置就是個"搖錢樹"。單從鹽的產量,糧食分配,以及河道清理三個方面來說,油水就達到了不可估量的地步。

先說糧食,在太平年間可欺上瞞下,災荒年調配也可以上下其手,中飽私囊;再說鹽巴,在那個鹽鐵被壟斷的年代,隨便薅點倒賣,又是一筆不小的收入;最後關於河道清理,歷來這樣一項大工程哪一次撥款少?而這些,恰恰都歸為道臺所管,這其中的利益還少嗎?簡直就是一個聚寶盆。要是做個實權道臺,搞個三年沒有萬兩也有千金了吧!

除此以外,清朝的道臺是不斷與時俱進的,正如一個制度的不斷演變。清朝中後期,道臺是完全碾壓知府,由於皇權的日漸衰落,道臺擁有了向皇帝密奏的權力,漸漸的成為皇帝監視總督、巡撫甚至是掌握地方的眼線。

所以,通過以上的對比,無論是在實質的官階等級,還是權利、獲利數量,道臺都是明顯要優於知府的。


歷來現實


清代的地方機構共分“省、府、縣”三級。截止到清朝慈禧執政時期,如果算上臺灣省的話,清朝共設有23個行政省,215個行政府和1358個行政縣。

其中,省的最高官員為總督和巡撫,總督為正二品,巡撫為從二品,他們兩個就類似於我們現如今的省委書記和省長。“府”的行政級別類似於我們現在的地級市,其最高長官為知府,官階為從四品,相當於我們現如今的市委書記兼市長。

至於清朝時期的“縣”,其行政級別和我們現如今的縣級市、自治縣差不多,其最高長官為知縣,官階為正七品,也就是傳說中的七品芝麻官,就如同我們現在的縣委書記兼縣長。

在縣之下,其實還有廳、鄉、保、街(巷)、莊這五個行政級別,相當於我們現在的鎮、鄉、村、街道辦等,只不過它們的行政級別都太低,其官員也沒有正式品級,所以大家對它們的印象都比較陌生。



也正因為此,說起清朝時期的封疆大吏,大家首先就會想到總督和巡撫,再往下就是知府和知縣。但其實,除了這四個職務之外,地方上還有一個官員能稱得上是封疆大吏,那就是道臺,它是介於省(巡撫、總督)與府(知府)之間的地方長官。

最初,道臺的官階一直遊走不定,一般介於三品到五品之間,等到乾隆十八年時,道臺的官階才被正式確定為正四品,比從四品的知府略高一點。但實際操作中仍有特例,有些特殊道臺官階可達到正二品。

大家知道,不管是總督、巡撫還是知府等,雖然名義上是要管理當地的軍政和民政等大小諸事,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因為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所以它們顯然無法做到事無鉅細。尤其是知府及以下的官員,它們更多隻是管理自己轄區內的訴訟、徵稅和教化等事宜。

至於其他職責如道河、糧、鹽、茶、水利、驛傳、關務、屯田等事宜,則由其他專業人員來管理,這些人就是所謂的道臺。通常情況下,道臺共分為六大類,分別是糧道、河道、海關道、巡警道、分守道、分巡道。



其中,糧道、河道、海關道和巡警道都屬於是特殊道臺,並不是每個省府都擁有,比如糧道只有在江南、蘇松、江安、浙江、雲南各設一人;河道則只有直隸永定河道、山東運河道和江蘇河庫道三人;海關道只有津海關道一人;巡警道則是每省各設一人。

這四個類型的道臺,其地位已經可以和巡撫並駕齊驅,都屬於是中央直屬的官員,所以它們屬於是特殊道臺。而真正意義上的道臺,其是主要是指分守道和分巡道,它們是省直官員,屬於省府派出的官員,一般一個道臺負責兩到三個府。

其中,如果是布政使派出的官員,就叫做分守道,主要職責是官員政績考核、農桑、糧谷、屯田等;如果是按察使派出的官員,就叫做分巡道,主要職責是水利、鹽法、茶馬、司法等。據記載,清朝末期全國共設有20個分守道和72個分巡道。

總的來說,雖然道臺的官階要高於知府,但道臺卻不是知府的直接上級,兩人更多還是平級關係,只是在具體的業務上面,兩人各司其職,分工不同而已。而且,清廷為提高官制設置的效率,道臺的駐地一般都要避免和知府在一起,所以兩者更多是進水不犯河水。


我是趙帥鍋


道臺,又稱道員,根據清代的官階制度,道臺是省(巡撫、總督)與府(知府)之間的地方長官,是清代獨特的省級行政機構派生物。

道臺是個很奇怪的官職,說他地地方行政長官,確實也是,因為道臺能夠插手地方的一些行政事務,但實際上卻又不具備知府的所有權限。它又有點像如今的省級稅務廳廳長,檢察院院長,農業廳廳長。

這個職位相對其他官職相對複雜,因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它“尊卑不別,等級不明”。起初,它是布政使下的參政、參議、按察使下的副使、僉事演變而來,專責督糧的叫做糧道,負責刑名的叫做巡道,後來逐漸都發展成加兵備銜,所掌趨於一致。

道臺的職權掌管範圍也不固定,最初他們之負責一府之地,有的是數道負責一府,後來是一道分轄三四府,後來逐漸趨於統轄全省,這或許是跟清廷的經濟發展情況有問題。

比如江南地區作為糧食財稅重地,所以糧道官就會很多,而沿海城市則設有海防道,內陸城市則沒有,產馬地會有馬政道,靠近運河的有運河道,天津還有海關道,有些省份的道員管水利,統轄一府,有的兼管鹽法、水利、驛傳。

道員的品級在原則上位正四品官員,但實際操作中卻有特例,在駐外道員中二品和三品皆有。到了乾隆、嘉慶時,道員準密摺封奏,權勢日益加重,與知府相比,它在品秩上確實要高出一品。知府最初是正四品,後來改為了從四品。

看到有的朋友說布政使被稱之為“道員”這就是謬誤了,布政使實際上被稱之為“藩臺”,它的權限要比道臺高,屬於巡撫的屬官,類似於現在的省委副書記,主要負責中央政府傳到的政務、法令,督促各級政府執行,同時管轄全省官員,以及稅賦。相較於只管轄一方面業務的“道臺”,布政使的權力更大。

不過在品秩上,布政使一直都是正三品,而道臺卻從正四品一路發展到了二品大員的程度,到了宣統時,由於人才匱乏,這種跳級現象更為嚴重,甚至封到了一品。出現這種情況,大致上是因為專制管理某一方面的技術性官員的稀缺所導致的。

相對於行政級別中的制臺(總督)、撫臺(巡撫)、臬臺(按察使)、以及府臺(知府)這類的政務官,道臺應該算是偏技術性官員的事務官。

綜上,道臺算上如今的省級廳長級別的官員,專門負責一方面的工作,因所轄省份的政治經濟工作不同,而管轄領域不同,算是封建官制不斷髮展細化的結果。總體上到了清中後期以後,基本各省的道臺業務都是明確地,編制也趨於固定,在其業務範圍內,是完全凌駕於知府上的,可也沒有權力插手一府之地所屬業務範圍外其他政務。


江畔初見月


道臺又被稱為道員,是明清朝時期,特有的一個官職,這個官職是為了輔佐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揮使設置的副職,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揮使的職責是將上級下達的政令,分派至各州,府,管控地方稅賦,考察地方官員,處理刑法,軍事相關的事務,道臺則屬於承上啟下的官職。

道臺是個什麼官?

道臺不屬於地方行政長官,是省一級行政機構外派出去的,就如總督,巡撫也是中央外派官員。清朝時期,地方區域劃分,分為了省——府——縣三級,省一級最高行政官員是巡撫,府一級是知府,而道臺這個官職的官階,就介於巡撫和知府之間。清朝時期三級行政區域劃分,並不全面,所以在這之外又特別延伸出了道,這種特殊的行政區劃分。

道最早出現在漢朝,最初這是和縣同級的行政區域,就比如今天,我們在看一些古裝劇的時候,就經常會聽到,出兵打仗時,大軍要經過某某道,有什麼遼東道,臺灣道等等,這一級的行政劃分也就被一直沿用了下去。在滿清入關時,在道臺的官階品級並不確定,是到了乾隆年間,才正式統一定為了正四品官員,當然官階並不穩定,像在光緒年間,很多道臺都做到了正二品,正三品的。

道臺這個官職在才設立時,順治年間統計,全國共有199位道臺,很多人手上要負責管理的事務是比較模糊了,所以在這之後,清朝的官員制度逐漸完善,於是道臺們負責的事務也逐漸的兼併融合,到了光緒年間,全國就只剩下了93位道臺,但是每位負責的具體事務就劃分得較為詳細了

道臺這個官職具體負責哪些行政事務呢?

道臺這個官職具體分為了兩個大類,一種是負責掌管地方行政的道臺,他們是省一級行政機構外派出去的,負責的事務包括了地方行政,對當地官員監督,軍政事務,財政稅收核查,這一類比較籠統的事務,所以這樣一來,有的道臺的職責就會和當地的地方行政長官重合,於是就有很多道臺會讓地方官員兼任,有的道臺也負責給地方的官員打政績考勤的,幹得好不好這些道臺會像上級彙報,在乾隆時期,道臺是有專事專奏的權力,所以在這個時期道臺的地位比較高。

而另外一類道臺則是負責處理專職事務的,在古代最為重要的有糧道,兵道和鹽道還有驛站,這些就會派專員管理,管理這類具體事務的也是道臺,像在江南地區還有河道,在清朝晚期,與外國開設了通商口岸後,專門設了海關道,如:直隸津海關道的道臺。這些道臺就是負責具體事務的,也是推動國家運行時重要的一環,而道臺則專門有進行自己辦公使用的衙府,直接受省一級行政機構的管理,道臺中,負責河運,鹽道,茶馬道的,是眾所皆知的肥差。

道臺這一級官職,有助於推動中央對於地方的統治,在清朝結束之後,民國政府任然沿用過一段時期道一級行政區劃分,道臺也被改為了觀察使,雖然在清朝,地方行政權力道臺沒有知府那麼寬泛,但是在官階地位是要比知府大的,這一級行政官員的設置,也進一步提高了政府機構的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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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坤文史


“道臺”是道員的暱稱,“府臺”是知府的暱稱。在往上就是巡撫、總督這些大員。

籠統說來,道員和知府,品級級別上差不多,只是職務差別比較大。且聽爾朱少帥吹來:

品級上看,清朝時期,一般情況下的品級,知府是從四品,道員是正四品。實際操作中也不是那麼嚴格,因為多數道員是正職以外的兼職性職位,也有高於或低於正四品的。而知府,根據地方不同,也有正四品或五品的。 蘇州、揚州、京畿這些肥富地方的知府品級,肯定要比那些窮鄉僻壤的高。

職務上看,清朝知府相當於地市級父母官,總領一個州府的所有行政事宜。道員則是屬於省級分管水利、學政、鹽鐵、糧食等等的官員。

非要對應現在的職務的話。那麼,道員相當於省某廳廳長,而知府大致相當於市委書記兼市長的。(當然,清朝的行政劃分跟現在差別很大,以前的州府跟現在的一個市還是有點不一樣的。勉強對號入座看看吧。)

至於省某廳廳長和省下面一市市長比較,只能說職權範圍的差別太大了。至於說哪個更厲害? 這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假如給你個機會挑,你要廳長,還是市長?


爾朱少帥


清朝的道員是介於省和知府之間的官職,一般情況是正四品,比從四品的知府略高一點。但特殊崗位的道缺不受品級限制,最高可以是正二品。

道員與知府的區別是,知府屬於地方官,是知縣的上司,主要負責訴訟、徵稅和教化。而道員是省直官員,屬於省府派出官員,有點類似於今天的省直各廳局和省府特派員。

道員由佈政史司和按察使司分別派出,因而其職責也不同。大體上,道員分三種。

布政使司派出的,叫做分守道,其業務範圍以民政、官員考績、農桑、糧谷、賦稅為主。按察使司派出的,叫分巡道,業務以司法和訴訟為主。

此外,分守道和分巡道都要兼職,比如兵備、水利、鹽法、學務、河務、茶馬屯田等,有軍事職責的也叫兵備道。

第三類是直屬總督的,不歸省裡管。指某一專業領域的道員,不兼職,主要是鹽法、學務、河務、水利、督糧等。

這分兩種情況,一種是直隸和兩江總督這樣的重臣,他們有一些特殊需要,比如學務、糧道等,要設道員管理。還有一種是中央直屬,比如海關道,朝廷委託直隸總督管理。督糧道,委託漕運總督管理。

袁世凱的父親袁保慶就是江寧鹽法道,駐江寧,直屬兩江總督,主要的工作是為兩江總督馬新貽辦理糧臺,管理兩淮鹽政,實際上就是道光以前兩淮鹽運使。相當於70年代南京軍區的後勤部長兼國家鹽業專賣局局長。而且袁保慶軍功卓著,是正二品大員,身份和級別與巡撫一模一樣,他和當時的江寧布政使孫依言兩人是馬新貽最得力的助手。馬新貽被刺以後,他們二人不畏權勢,抵制曾國藩的欺上瞞下,仗義為馬新貽出頭。

分守道和分巡道分駐各地,是因為古代的交通不便,作為省府機構的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不能只在省城駐在,必須就近到各地去辦公,而地方的府縣機構職能單一,也無法分擔布政使和按察使的工作,所以要通過各地分設道員完成工作。

道員有的管一個府,有的管兩三個府。帶兵備銜的道員,有守土之責,相當於小號的巡撫,上馬管軍下馬管民。但道員不是知府的直接上級,而是在某些業務上是他們的上級,這一點與今天各省的業務廳局與市縣和地區的關係一樣。

咸豐八年,海關總稅務司設立,並由外國人管理。為了監督總稅務司,咸豐皇帝在全國設置了十五個海關道,除了監督和保障清廷的權益,這些海關道還負責辦理所在地的外交和通商事宜。

但除了津海關道以外,其它十四個海關道均由就近的分守道和分巡道兼任,但所有的海關道均向直隸總督報告工作,是直隸總督的屬下。因此,直隸總督的手也伸向各地,使直隸總督的權力進一步擴大。

晚清上海海關道邵友濂就是李鴻章派駐上海和兩江的眼線。當時直隸總督李鴻章與兩江總督左宗棠為了陸防和海防爭論不休,最終竟成政敵,而邵友濂在李鴻章打擊左宗棠的過程中功不可沒。邵友濂當時是兩江總督屬下的蘇松太倉道,但由於兼海關道而受李鴻章節制。

道員的設立一般沒有固定的常例,根據需要各朝都有變化。據《光緒實錄》卷四和《清史稿,職官志三》記載,光緒中期全國設分守道二十個,分巡道七十二個,專職的津海關道一個,共計九十三個。

為了提高官制設置的效率,道員的駐地一般都要避免與知府在一起,並儘可能住在縣一級城市,只有很少一部分專職道員,比如直屬總督的鹽法道、學務道、督糧道等駐在省城或大城市。

道員一般是正四品,但正三品的缺也很多。比如慈安太后的父親穆楊阿就是廣西右江道。右江道駐柳州,由於它是兵備道,又兼管理少數民族事務,權力非常大,是個滿缺,也是個肥缺。廣西另一個道員肥缺是左江道,也是個兵備道,滿缺,正三品,駐省城南寧。

這兩個道員缺是全國有名的好缺,但也有惡名昭彰的缺,誰都不願意去。比如瓊崖兵備道,在海南,煙瘴遍地,那個年月沒有空調,北方人去了基本上是找死。還有甘涼道,幾乎無一日不打仗,駐地苦寒,遠離京城。

不過也有一些道缺,由於天高皇帝遠,管的範圍寬,甚至可以作威作福,比巡撫還實惠。

比如西寧道,管理整個西藏和蒙古,在西北地界,除了陝甘總督就他官最大。西寧道全稱是西寧撫治兵備道,其實就是青海和甘涼巡撫兼西北民族事務總監,它的權限不止涉及一省,而是覆蓋烏里雅蘇臺、內蒙、西藏地區,擱在今天,差不多大半個中國都歸它管。它雖然要打仗,但上面有陝甘總督頂著,一般都沒有什麼壓力。西寧道從二品,正經的正省級朝廷大員,乾隆以前是滿缺,後來為了打勝仗,不得不“參用漢人”。

兵備道有守土之責,因此戰時要求兵備道必須有一定的軍事素養。慈禧的父親惠徵就是安徽徽寧池太廣道,加兵備銜,因此也是兵備道,正四品,駐蕪湖。

咸豐二年,太平天國進犯安徽,蕪湖首當其衝,惠徵剛剛到任,情況不明,對屬下也不熟悉,所以在太平天國剛剛開始圍城時就棄城逃跑。他是守城主將,他一跑,蕪湖立即陷落。咸豐皇帝大怒,要抓他回京問罪。

當時棄城逃跑肯定是死罪。後來的兩江總督何桂清因為棄城逃跑甚至被拉到菜市口一刀斬了。惠徵膽小,跑到鎮江以後就病倒了,每天擔心皇帝派人來抓他,沒幾天就死了。


國史館


在清代,富家子弟往往可以通過捐官的手段做官,一般來講,花的錢越多,捐的官越高,但有沒有上限呢,當然是有上限的,在清代中期以後,富商以及富家子弟捐官上限就是“道員”,所謂道員其實就是電視劇裡常見的道臺。

這個道臺品級高不高呢,當然是很高的,作為富家子弟以及富商,掙了那麼多錢,都已經富可敵國了,但卻要對一個小小的七品知縣彎腰下跪,那怎麼行呢,所以越有錢的人越要捐官,不捐官也能叫有錢人嗎?既然要捐官,那肯定是往高了捐,高的頂點就是這個道臺了,究竟道臺是什麼品級呢,居然會被十年寒窗苦讀出來的老百姓的青天大老爺父母官的七品還要高呢,我們來一起看一下。

在清代,道員或者說是道臺他的品級很明確,按照《大清會典》等記錄,明明確確的道臺就是一個正四品的官職,正四品是一個什麼概念呢,足足被正七品的知縣要高三個正品階,擁有了捐官得來道臺的富商們那可是足足的正四品官銜啊,那都可以戴紅頂子了,一個區區正七品的知縣,怎麼可能能讓這些富商彎腰磕頭呢?有人要問,那這樣知縣豈不是沒有尊嚴而且會不會要反過來給這些富商行禮呢?

當然不會,這裡要特別說明一下,在清代,其實不止清代,關於官銜,有實缺這種說法,你有了做官資格那得還要有地方給你空下來讓你做,像在地方上的知縣,往往都是實缺的,握有大權;而靠著捐官得來的所謂正四品的道員,也就是個榮譽名號。

一個實實在在的七品知縣和一個虛頭巴腦的捐官得來的所謂正四品道員,這個道員也就能免一下跪拜,擁有一點能被其他做官的人看得起的特權罷了,多見於經常要與實權官員打交道的各種鹽商,在大清,鹽商特別富裕,往往身價驚人,但是由於歷朝歷代的經濟政策都是重農抑商,如果這些鹽商沒有“官身”,很容易被敵對勢力吃幹抹淨。

那可能就有人要問了,如果是正兒八經的做官做到的這個道臺呢?如果是正兒八經做到了正四品的道臺,那肯定根本不需要看什麼知縣的臉色,那就是實打實的肥差美差了,至於能不能比得過知府,那如果看行政權力,當然比不過,知府掌管的行政權力可是包括道臺的,也就是說,道臺屬於知府的下轄行政機構,而且知府和知縣一樣都是地方政府,只不過一個是縣級的,一個是省級的,道臺則不是地方政府,它更接近一個知府衙門的一個行政機構;而且知府品級一般情況下都不止正四品,往往是從三品甚至正三品都是有的。

但如果是正兒八經的道臺,往往權力很大,比如說該地數縣的糧食的產量和分配、鹽的產量和分配以及河道清淤處理施工,這些都是道臺的基本職責,可想而知這裡面的利益有多大,隨便把那個基本職責拎出來細看,都可以看到數不清的利益鏈條——關於糧食,若是災年糧食分配,大可以上下其手,若是太平日子,照舊可以欺上瞞下。

關於鹽,眾所周知,自打漢代鹽鐵專賣之後,鹽鐵之利這種利潤達到什麼恐怖程度,以至於歷代不管對販賣私鹽打擊有多大,總有人冒險,而道臺若是負責鹽道,擁有對哪些鹽商可以合法採鹽販賣發放“鹽引”,這一條簡直就是聚寶盆。

關於河道維修清理,則更是老生常談的一個貪汙腐敗最嚴重的地區之一,裡面的利益同樣數不勝數,俗話說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要是做了三年實權道臺,嘿,那說不定能夠攢到百萬雪花銀都不止。

從斂財大權角度來看,知府面對道臺,還是自愧不如的。


無筆


在清朝,道臺是正四品,知府是從四品。很顯然,道臺比知府大。



清朝地方政府是三級,即省、府、縣,其最高長官分別是巡撫、知府、知縣。巡撫是一省的最高長官,其下設布政使和按察使,分別主管一省的財政和司法,屬於巡撫之下的屬官。但布政使和按察使一省就一個,主抓全面的,還要設一些副手來具體負責,或與下面的各府對接工作,這些副手就是道臺。



清朝的道臺分兩類,一類是專責,即負責一些專門的職守。諸如糧道、河道、驛傳道、海關道,屯田道,茶馬道等。這些職守不隸屬於任何一府,直接對省級的布政使和巡撫負責,所以從品級上,這類道臺要高於知府。

還有一類叫分守道、分巡道。這些道臺最初就是布政使和按察使的副手,即佈政副使和按察副使。他們主要的職責就是把布政使、按察使的工作具體對接到下面各府。下面的府又非常多,於是就分了一下,有的轄一府,有的則分轄三四府之地。到乾隆、嘉慶年間,這類道臺又被授予密摺封奏之權,權力逐漸增大,遂被視為介於省、府之間的一級行政機構。



實際上,無論是專責道臺,還是分守道、分巡道,他們都依託於省級行政機構,是省級的專門機構或是省級的派出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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