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是夫妻親、兄弟姐妹親、父母親,還是兒女親?有何依據?

陳qingqing


我也是覺得夫妻親,我家兄弟姐妹多,父母也照顧不過來,從小父母把我過繼別人家,也就是送給別人做兒子。我四歲時繼父病死,繼母改嫁把我也帶去,後來聽說我晚上大吵鬧,繼母又把我送回親孃家。後來又趕上6O的饑荒年,差點餓死。那時由於家兄妹多家裡窮,7一8歲就看牛爭工分,就連每學期一元五角錢的學費也交不上,所以學也沒上什麼名堂。我的童年和青年都是艱苦中度過的。

後來我結婚後和妻子共同生活才覺得象個家,才有幸福感,心裡有什麼話都可以跟妻子說。後來又有了一雙兒子,我自己從苦中來,所以我們把愛都放在了兒子身上,從生活到學習真是無微不致,兒子長大了也很關心孝順我們。

我的親情應該是,妻子苐一,兒子第二,父母第三,兄妹苐四。各家的情況不一樣,答案也是各有千秋。也不能千遍一律來評價別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