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昌黎查處一起村幹部挪用土地承包款案

河北新聞網訊(通訊員肖雪靜 河北日報記者盧旭東)“土地承包了50年,可我們只拿到了15年的土地承包款……”日前,一封反映涉嫌挪用土地承包款的舉報信引起了河北省昌黎縣紀委監委的注意。

事情是這樣的。2010年初,河北省昌黎縣某公司通過泥井鎮侯家營村時任村委會主任侯某承包了侯家營村的部分土地,承包期為50年。由於當時村民土地二輪家庭承包剩餘年限為15年,侯家營村委會將前15年的土地承包款發放給村民,後35年的土地承包款共計230餘萬元則由村委會代管。

剩下的這230餘萬土地承包款現在在哪裡?為什麼沒有發給村民?帶著一系列疑問,昌黎縣紀委監委組成調查組,開展深入調查。經查,時任村委會主任侯某利用職務之便,將由村委會代管的土地承包款部分出借他人用於經營活動,部分自己挪用購買商業保險,且借出款項至今未還。至此,涉嫌挪用230餘萬元土地承包款的事實浮出水面。2019年8月,河北省昌黎縣紀委監委對侯某涉嫌嚴重違法問題立案調查,並對其採取留置措施。目前,昌黎縣監委已將此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去年以來,河北省昌黎縣把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專項整治作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的重要抓手,著力解決群眾煩心事、操心事、揪心事。2019年,昌黎縣共發現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70件,處理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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