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人:北京映翰通網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31日(T+2日),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證券日報》上刊登《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內容包括本次發行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名稱、每個獲配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的申購數量、初步配售數量、應繳納總金額(包括認購資金及對應的新股配售經紀佣金)等信息。以上公告一經刊出,即視同已向參與網下申購的網下投資者送達獲配通知。

(四)認購資金的繳付

1、2020年1月31日(T+2日)16:00前,網下投資者應根據《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的獲配數量,為其獲配的配售對象全額繳納認購資金和新股配售經紀佣金。

請投資者注意資金在途時間。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的,將被視為違約並應承擔違約責任,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2、認購款項的計算

每一配售對象應繳認購款項=發行價格×初步獲配數量+新股配售經紀佣金。參與本次發行的網下投資者新股配售經紀佣金費率為其獲配金額的0.5%。配售對象的新股配售經紀佣金金額=配售對象最終獲配金額×0.5%(四捨五入精確至分)。

3、認購款項的繳付及賬戶要求

認購款項及對應的新股配售經紀佣金須劃至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結算銀行開立的網下發行專戶,每個配售對象只能選擇其中之一進行劃款。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結算銀行開立的網下發行專戶信息及各結算銀行聯繫方式詳見中國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網站(http://www.chinaclear.cn)“服務支持—業務資料—銀行賬戶信息表”欄目中的“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一覽表”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結算銀行網下發行專戶一覽表”,其中,“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結算銀行網下發行專戶一覽表”中的相關賬戶僅適用於QFII結算銀行託管的QFII劃付相關資金。

為保障款項及時到賬、提高劃款效率,建議配售對象向與其在證券業協會備案的銀行收付款賬戶同一銀行的網下認購資金專戶劃款。劃款時必須在匯款憑證備註中註明配售對象證券賬戶號碼及本次發行股票代碼“688080”,若不註明或備註信息錯誤將導致劃款失敗、認購無效。例如,配售對象股東賬戶為B123456789,則應在附註裡填寫:“B123456789688080”,證券賬號和股票代碼中間不要加空格之類的任何符號,以免影響電子劃款。網下投資者如同日獲配多隻新股,請務必按每隻新股分別繳款。如只匯一筆總計金額,合併繳款將會造成入賬失敗,由此產生的後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款項劃出後請及時登錄網下申購平臺查詢資金到賬情況。

4、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按照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實際劃撥資金有效配售對象名單確認最終有效認購。獲配的配售對象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及相應新股配售經紀佣金的,發行人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視其為違約,將在《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中予以披露,並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對未在2020年1月31日(T+2日)16:00前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及相應新股配售經紀佣金的網下配售對象,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結果向下取整確定新股認購數量。

向下取整計算的新股認購數量少於中籤獲配數量的,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後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將中止發行。

5、若獲得配售的網下投資者繳納的認購款金額大於獲得配售數量對應的認購款金額,2020年2月4日(T+4日),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將根據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提供的網下配售結果數據向配售對象退還應退認購款,應退認購款金額=配售對象有效繳付總金額-配售對象應繳納新股認購資金-新股配售經紀佣金。

6、網下投資者的全部認購款項在凍結期間產生的全部利息歸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所有。

(五)網下發行限售期安排

網下投資者於2020年1月31日(T+2日)繳款後,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對網下獲配投資者進行配號,通過搖號抽籤確定公募產品、社保基金、養老金、企業年金基金、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金等配售對象中的10%賬戶(向上取整計算)。確定原則如下:

1、公募產品、社保基金、養老金、企業年金基金、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金等配售對象中,10%的最終獲配賬戶(向上取整計算)應當承諾獲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為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之日起6個月。

2、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通過搖號抽籤方式確定具體賬戶。本次搖號採用按獲配對象配號的方法,按照網下投資者最終獲配戶數的數量進行配號,每一獲配對象獲配一個編號,並於2020年2月3日(T+3日)進行搖號抽籤。

3、搖號未中籤的網下投資者管理的配售對象獲配的股票將可以在上市首日進行交易、開展其他業務。

4、發行人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於2020年2月4日(T+4日)公告的《發行結果公告》中披露本次網下配售搖號中籤結果。上述公告一經刊出,即視同已向搖中的網下配售對象送達相應安排通知。

五、網上申購與發行程序

(一)申購時間

2020年1月22日(T日),在上交所正常交易時間內(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進行。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證券公司代其進行新股申購。如遇重大突發事件、不可抗力因素或因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影響本次發行,則按申購當日通知辦理。

(二)網上發行數量和價格

本次網上發行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回撥機制啟動前,網上初始發行數量為3,731,000股。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在2020年1月22日(T日)9:30-11:30,13:00-15:00期間將3,731,000股“映翰通”股票輸入其在上交所指定的專用證券賬戶,作為該股票唯一“賣方”。

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為27.63元/股。網上申購投資者須按照本次發行價格進行申購。

(三)申購簡稱和代碼

申購簡稱為“映翰申購”;申購代碼為“787080”。

(四)網上投資者申購資格

持有上交所證券賬戶卡的自然人、法人、證券投資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投資者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及發行人須遵守的其他監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證券自營賬戶不得參與本次發行的申購。

2020年1月22日(T日)前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開立證券賬戶且在2020年1月20日(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託憑證總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資者方可參與網上申購。所有參與本次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均不得再參與網上申購。若投資者同時參與網下申購和網上申購的,網上申購部分為無效申購。

(五)申購規則

1、本次網上發行,參與網上申購的投資者需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託憑證市值。根據其所持有的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託憑證的市值確定其網上可申購額度,每5,000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每一個新股申購單位為5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500股或其整數倍,但申購上限不得超過本次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即3,500股。

2、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或者網上一種方式進行申購。凡參與初步詢價報價的配售對象,無論是否為“有效報價”,均不得再參與網上發行的申購。參與網下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再參與網上申購,導致其申購無效的,由網下投資者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3、申購時間內,投資者按委託買入股票的方式,以發行價格填寫委託單。一經申報,不得撤單。單個投資者只能使用一個合格賬戶參與本次網上申購。證券賬戶註冊資料中“賬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多個證券賬戶(以2020年1月20日(T-2日)賬戶註冊資料為準)參與本次網上申購的,以及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本次網上申購的,以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4、證券公司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賬戶以及企業年金賬戶,證券賬戶註冊資料中“賬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按證券賬戶單獨計算市值並參與申購。

(六)申購程序

1、辦理開戶登記

參加本次網上發行的投資者須持有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的證券賬戶卡。

2、市值計算

參與本次網上發行的投資者需於2020年1月20日(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託憑證總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市值計算標準具體請參見《網上發行實施細則》的規定。

3、開立資金賬戶

參與本次映翰通網上發行的投資者,應在網上申購日2020年1月22日(T日)前在與上交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開立資金賬戶。

4、申購手續

申購手續與在二級市場買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資者當面委託時,填寫好申購委託單的各項內容,持本人身份證、股票賬戶卡和資金賬戶卡(確認資金存款額必須大於或等於申購所需的款項)到申購者開戶的與上交所聯網的各證券交易網點辦理委託手續。櫃檯經辦人員查投資者交付的各項證件,複核無誤後即可接受委託。

(2)投資者通過電話委託或其他自動委託方式時,應按各證券交易網點要求辦理委託手續。

(3)投資者的申購委託一經接受,不得撤單。

(七)投資者認購股票數量的確定方法

網上投資者認購股票數量的確定方法為:

1、如網上有效申購數量小於或等於本次網上發行數量(回撥後),則無需進行搖號抽籤,所有配號都是中籤號碼,投資者按其有效申購量認購股票;

2、如網上有效申購數量大於本次網上發行數量(回撥後),則按每500股確定為一個申購配號,順序排號,然後通過搖號抽籤確定有效申購中籤號碼,每一中籤號碼認購500股。

中籤率=(網上最終發行數量/網上有效申購總量)×100%。

(八)配號與抽籤

若網上有效申購總量大於本次網上最終發行數量,則採取搖號抽籤確定中籤號碼的方式進行配售。

1、申購配號確認

2020年1月22日(T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根據投資者新股申購情況確認有效申購總量,按每500股配一個申購號,對所有有效申購按時間順序連續配號,配號不間斷,直到最後一筆申購,並將配號結果傳到各證券交易網點。

2020年1月23日(T+1日),向投資者公佈配號結果。申購者應到原委託申購的交易網點處確認申購配號。

2、公佈中籤率

2020年1月23日(T+1日),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證券日報》刊登的《網上發行申購情況及中籤率公告》中公佈網上發行中籤率。

3、搖號抽籤、公佈中籤結果

2020年1月23日(T+1日)上午在公證部門的監督下,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主持搖號抽籤,確認搖號中籤結果,並於當日通過衛星網絡將抽籤結果傳給各證券交易網點。發行人和主承銷商2020年1月31日(T+2日)將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證券日報》刊登的《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中公佈中籤結果。

4、確定認購股數

投資者根據中籤號碼,確定認購股數,每一中籤號碼只能認購500股。

(九)中籤投資者繳款

投資者申購新股搖號中籤後,應依據2020年1月31日(T+2日)公告的《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履行繳款義務,網上投資者繳款時,應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相關規定。確保2020年1月31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相關規定。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籤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託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網上申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存託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與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次數合併計算。

(十)放棄認購股票的處理方式

對於因網上投資者資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棄認購的情況,結算參與人(包括證券公司及託管人等)應當認真核驗,並在2020年2月3日(T+3日)15:00前如實向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申報,並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給主承銷商。放棄認購的股數以實際不足資金為準,最小單位為1股。投資者放棄認購的股票由主承銷商包銷。

(十一)發行地點

全國與上交所交易系統聯網的各證券交易網點。

六、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股份處理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結束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根據實際繳款情況確認網下和網上實際發行股份數量。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的股份,以及因結算參與人資金不足而無效認購的股份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網下、網上投資者獲配未繳款金額以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包銷比例等具體情況請見2020年2月4日(T+4日)刊登的《發行結果公告》。

七、中止發行情況

本次發行中,當出現以下情況時,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採取中止發行措施:

1、網下實際申購總量未達網下初始發行數量;

2、若網上申購不足,申購不足部分向網下回撥後,網下投資者未能足額申購的;

3、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後,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

4、發行人在發行過程中發生重大會後事項影響本次發行的;

5、根據《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和《實施辦法》第二十六條,中國證監會或者上交所對證券發行承銷過程實施事中事後監管中,發現存在涉嫌違法違規或者存在異常情形的,可責令發行人和承銷商暫停或中止發行,對相關事項進行調查。

發生以上情形,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中止發行的原因、恢復發行安排等事宜。中止發行後,在中國證監會同意註冊決定的有效期內,且滿足會後事項監管要求的前提下,經向上交所備案後,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擇機重啟發行。

八、餘股包銷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後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中止本次新股發行,並就中止發行的原因和後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低於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後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本次發行因網下、網上投資者未足額繳納申購資金而放棄認購的股票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發生餘股包銷情況時,2020年2月4日(T+4日),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餘股包銷資金、戰略配售募集資金和網下、網上發行募集資金扣除承銷保薦費和新股配售經紀佣金後一起劃給發行人,發行人向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記申請,將包銷股份登記至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指定證券賬戶。

九、發行費用

本次網下發行不向網下投資者收取佣金、過戶費和印花稅等費用。向投資者網上定價發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稅等費用。

網下投資者在繳納新股認購資金時,還將全額繳納新股配售經紀佣金。網下投資者應當根據申購金額,預留充足的申購資金,確保獲配後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及經紀佣金。配售對象應使用在證券業協會註冊的銀行賬戶辦理認購資金及經紀佣金的劃轉。本次發行的新股配售經紀佣金費率為0.5%(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跟投的部分除外)。配售對象的新股配售經紀佣金金額=配售對象最終獲配金額×0.5%(四捨五入精確至分)。

十、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發行人:北京映翰通網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聯繫地址:北京市朝陽區紫月路18號院3號樓5 層501室

聯繫人:李明

電話:010-84170010

傳真:010-84170089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繫地址: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1508號

聯繫人:資本市場部

電話:021-52523071、52523072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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