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检察建议为古梅树保护安装“加速器”

“检察机关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切实推动永平县杉阳镇境内新发现古梅树的管理保护工作,我们非常欣慰,一定尽己所能支持配合相关行政部门做好抢救修复及管理保护工作,真心为检察院的监督工作点赞!”这是梅友公社会员周显明在参加完永平县人民检察院近日召开的检察建议公开听证暨现场送达会议后发出的感言。


  一段时间以来,永平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位于杉阳镇境内的六棵古梅树存在濒危、衰弱、有险情等现象,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遂及时向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报送了案件线索,得到州院的批准后,于2019年11月14日立案审查。

  经调查查明,生长于永平县杉阳镇境内的六棵古梅树,至今未被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认定、登记、建档、公布、挂牌和养护。因缺乏有效保护措施,有的古梅树随时都有被风雨折断的危险;有的古梅树已被人为砍伐或烧毁了部分枝干;有的古梅树正面临被人偷卖、盗卖的风险。

  永平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六棵古梅树是森林资源中的瑰宝,是不可多得的古树,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科研、景观价值和较高的经济价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相关行政部门应当对县域内新发现的“古树名木”及时开展古树名木认定、登记、建档、公布、挂牌、养护等管理工作。

  据此,永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未依法全面履行古梅树等古树名木保护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职责的两家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切实加强辖区内古梅树等古树名木的日常监管力度,对辖区内的古树名木依法进行认定、登记、建档、公布、挂牌、抢救复壮等工作,切实落实养护责任;加大对破坏古树名木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依法及时处置损害古树名木正常生长及保护的问题,采取措施、消除危害,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大力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的重要意义,宣传古树名木文化,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保护古树名木的自觉性。

  两家行政单位领导从办案检察官手中接过检察建议书后,均表示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对永平县境内的古梅树及其他古树名木进行有效保护,确保检察建议的内容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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