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和老婆離婚,她也同意。有一個一週歲的孩子。兩家經濟條件差不多。孩子撫養權歸誰?

寵物150243469


我覺得首先得看看孩子誰帶的多,才一歲的孩子大多還在母乳期,對媽媽的依賴會比對爸爸的強很多,這個時候離婚,除了沒有辦法的女人,不然誰能狠心不要孩子。

男人要了孩子的撫養權大多丟給奶奶帶,在對孩子的付出和互動中,其實大多媽媽比爸爸做得更好,特別是爸爸再婚後,有重新有了的孩子,那這個孩子應該基本就成了被遺忘的了。



如果是女孩,我建議爸爸就不要爭了,因為女孩肯定跟著媽媽比跟著爸爸要強,就算奶奶帶,也不一定會有媽媽細心,孩子長大後生理期,這些肯定是需要媽媽的引導,爸爸很難溝通的了。

如果是男孩,爸爸可以跟媽媽好好溝通,一切以孩子的成長為主,在生活中誰更有時間照顧孩子。

而且不管離婚後夫妻感情怎樣,我覺得可以協議好,兩個人永遠還是孩子爸爸媽媽,不回因為離婚而讓孩子缺少那份愛。


黑土陌


這個問題問得很是雲淡風輕!


前兩天剛看到一個報道,一位年輕媽媽把一個自閉症兒童遺棄在肯德基,自己離開了,孩子是她自己的兒子,她是一個單親媽媽。

可能你要譴責她,怎麼可以這樣放棄親生兒子,可是我卻很同情她,剛才看報道,已經找到她了,她穿著一件上面滿是破洞的Tx,她說,如果不是特別不得已,她也不會遺棄自己的兒子。


她是單親媽媽,前老公看見孩子是自閉症,就直接離婚瀟灑走人了,撫養費也不出。


但是母親終究無法割捨對孩子的情意,一直拉扯到孩子6歲,卻越來越力不從心,她需要上班,而自閉症兒子在第一個幼兒園被退學後,找了一個半托的幼兒園,半年後,這個幼兒園也把孩子退回來了。原來母親幫她看顧,可是母親越來越衰老,孩子康復卻需要花費很多錢,她只有月工資3000人。

還有一位是在公園裡,帶娃玩耍時認識的一位媽媽,孩子也就大概2歲多,她說自己老公也是離婚跑掉了,撫養費也根本不出。


想起這兩件事,是想到:無論孩子什麼樣,無法遺棄孩子的終究是母親!


題主問這個問題的意思是想獲得孩子撫養權,還是不想管孩子?


從法律角度來講,在婚姻法相關條例中,2歲以下的孩子,屬於哺乳期,撫養權歸母親,如果男方想要求有撫養權,可以等過了哺乳期再決議!

不管怎麼樣,兩個人沒有孩子時,還可以一拍兩散,有了孩子再離婚,而且孩子這麼小就離婚,真的太不負責任了。不知道為何事鬧到離婚,在老婆剛生產完一年,最需要周邊關心時,你不應該用自己的愛心和耐心來呵護老婆嗎?


如果實在無法生活在一起,離婚後,也請你擔負起自己身為男人,身為父親的那一份責任!該出撫養費就出撫養費,該盡的義務都盡到。

jason媽咪有辦法,喜詩詞,愛旅遊,寫有溫度的文字,做靈魂有香氣的媽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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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媽咪有辦法


男的應該想要撫養權 又不想管 最好是撫養權判給男方 還是女方給養孩子

我一朋友就這樣

男孩 前夫死命非要不可

判給男方了 結果根本不管孩子 和小三在外地過

孩子扔在家裡上學 給孩子買了一箱方便麵一箱火腿腸 上初一的孩子 讓這樣過一個月

你說狠心不狠心 孩子給爸爸打電話 爸爸就說在外地 你自己吃吧 關鍵還不給錢 想餓死孩子嗎

孩子給媽媽打電話 我朋友立馬就哭了 自己的孩子 被前夫糟踐了 立馬帶孩子住了。。管孩子吃喝。上學。啥都管

前夫一分錢生活費不出

賭的不就是 母親捨不得孩子受苦嗎?

人渣本渣呀 這是我見過最渣的人 看長相完全看不出來

要身高有身高 要長相有長相 就是不幹人事



養生ppt121122


我之前也和老公鬧過矛盾,也差點離婚,但是現在大家釋懷了就沒有什麼了,孩子還太小,如果沒有大的過失或者實在沒有辦法生活下去的情況,還是建議你們分開冷靜一下,大多數在鬧矛盾的時候大家都心情不好,心情不好說出來的話都是比較傷人的,都是揪著對方缺點不放的,平時的一點小矛盾都會擺上檯面去討論,所以我經過和老公那次吵架,認識到,生氣的時候真的什麼也不說去說,冷靜一下,覺得不想在一起出去散心兩天也可以,但是千萬不要當面吵,越吵越生氣,指責對方不是,一發不可收拾,到時候就真的沒有顏面和好了,最後只能離婚,孩子那麼小,離婚給誰都不好,再加上兩歲前孩子基本都會給母親,所以你也不用擔心和會給誰,我只是個人觀點,希望可以幫忙





喵小姐的日常


一、雙方既然都同意離婚,那麼,孩子撫養權也可以坐下來慢慢商量,如果商量不成,可以起訴到法院爭取孩子撫養權。

二、題主是男方,那麼我就針對題主的問題說一說,在什麼情況下,孩子判給男方的可能性大。

1、孩子才1週歲,根據法律規定,2週歲以內的孩子一般歸女方撫養。

2、兩家經濟條件差不多,根據司法實踐,在雙方條件差不多的情況下,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稍大。

以上兩點是對男方不利的方面。

但是,如果有以下幾種情況,男方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也是完全可能的。

1、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2、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概率較小,而女方卻處於較好的生育期的。

3、男方父母有充足的時間、精力和能力願意幫助照看孩子。

4、男方無其他子女,而女方有其他子女的

5、雙方分居時間較長,分居期間孩子一直跟隨男方一起生活。

6、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7、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成長的。

8、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

9、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不能給孩子一個良好的外部生活環境的。

以上9點是對男方有利的方面,男方可儘可能的往這9點上面論述。

法院會綜合判斷雙方的條件和情況,從對子女最有利的方面判決撫養權的歸屬

三、輪流撫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6條規定: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輪流撫養是一種折中方案,目前在司法實踐中運用的不多,但確確實實是有法律依據的,如果夫妻雙方對撫養權爭執不下,就可以根據這一條法律規定,採取輪流撫養的方式。

但是,輪流撫養有利有弊:

1、利:

孩子不會成為單親家庭的孩子,缺失父愛或者母愛。

輪流撫養依然可以讓孩子同時享受到父母之愛。

2、弊:

(1)、可能讓孩子內心有分裂,這邊撫養一個月,那邊撫養一個月。

孩子剛在一個環境中適應,就要被迫還另一個環境,導致孩子沒有安全感和歸屬感。

(2)、鎖死了父母的工作

其中一方的工作地有所變動,輪流撫養就進行不下去了,特別是孩子入學之後,這樣就導致工作地變動的一方基本上就喪失了孩子的撫養權。

輪流撫養有利有弊,夫妻雙方還是要認真思考決定。


張麗亞律師


您好。陳群律師為您解答,希望幫到您。

您的問題是:

想和老婆離婚,她也同意。有一個一週歲的孩子,兩家經濟條件差不多。撫養權歸誰?

看到這個題有一點怪怪的感覺。

您怎麼好像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是個局外人似的?

離婚那麼大的事,孩子還只有一週歲,怎麼如此輕描淡寫的?

希望您慎重考慮。

至於孩子由誰撫養,要根據現狀,照顧孩子利益,按照法律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像本題的情況應該歸母親撫養。

總之,還是要慎重。孩子那麼小,只要沒有根本分歧,能夠挽回還是儘量挽回。


陳群律師


你淨身出戶,每月準時付撫養費,孩子歸母親


行走的沙丁魚


夫妻過日子,只要不是原則上的問題,就沒有什麼不可諒解的。年輕人不能腦袋發熱,感情是需要雙方進行經營培養的,要有包容,永遠要記住結婚時候的誓言,認真嚴肅負責的對待婚姻,才是正確的。

特別是當有孩子的時候,隨隨便便的就想輕易離婚的話,無辜受到傷害的恰恰是年幼無知的孩子,要是從此生活在失去父親或者是母親不完整的家庭裡,很可能孩子就會在性格上產生自卑和孤僻的現象,而改變孩子一生的命運。

就如樓主所提,想和老婆離婚,她也同意,有個一週歲的孩子,兩家經濟條件差不多,孩子的撫養權應該歸誰的這個問題。如果你們能想到孩子的話,就不會離婚了,為什麼就不能重新培養感情,一家三口樂樂呵呵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呢?

要是我勸不醒你的話,那我只好依法來回答你這個問題啦。依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弄雙方有共同擔負起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責任和義務,這個義務必須履行到孩子年滿18週歲成年才算終止責任。

法律還規定,孩子的監護責任權可由離婚雙方協商,輪換著一替一年的承擔,也可由父親或者是母親單方承擔。同時規定,有孩子監護權的一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對方來探視孩子的權利,也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撓和拒絕孩子探視父親或者母親的權利。

無論你們是想協議離婚,還是走法律的程序,依法裁決解除婚姻,依法在兩週歲以內哺乳期的孩子,無論離異後雙方的家庭經濟有沒有差異,孩子的監護權是屬於母親的。除非母親主動放棄孩子的監護權,父親才能擔任孩子的監護人。


老蔣閒言


結婚生子了,彼此的新鮮感沒有了,遇事也愛吵架了。感情會一天天的淡漠,甚至因為一件小事也會鬧到離婚的地步。

你想和妻子離婚,妻子呢,也是有這種想法的。這是經常遇到的事情。不過你們有了愛情的副產品――一個一週歲的孩子而發愁。

按家庭經濟條件說,你們兩家差不多少,半斤八兩。那麼應該由誰來撫養孩子呢?

如果孩子才一週歲多一點,還在哺乳期的話。本著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孩子應該由母親撫養。這樣,既能保證孩子哺乳期的營養,又能在母親的精心呵護下,健康成長。但是,你對孩子的成長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必須每月給孩子提供撫養費等。等到孩子滿十八歲後,再由其決定和誰一起生活。

如果男方爭取撫養權,女方同意的情況下,撫養權可以由男方來擔當,女方也應該為自己的孩子提供撫養費,為孩子的成長提供保障。

如果你們兩家都爭孩子的撫養權,互不相讓,達不成一致的時候,則可以提交人民法院進行判決。判歸誰誰撫養。

當然,孩子不管跟著誰,都不會是一個完整的家。跟著母親有後爹,跟著父親有後媽。一個是得不到完整的家庭的愛,也很難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對他們的成長,是非常不利的。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只想問,問話的,你是男人麼?!

第一,只談經濟,不談感情。難道孩子只是你們的一個砝碼,來平衡雙方關係!?雙方家庭條件差不多,歸誰撫養?這不是錢的問題,是你們父母責任心的問題。

第二,只談離婚,不談努力。你提出離婚,老婆同意,聽起來好像說別人的事情,毫無求生欲。作為父親,一點沒想爭取家庭或者孩子。如果不要孩子,是男人,考慮到單親媽媽的難處,就該多擔待些。

第三,只談義務,不談責任。養孩子,除了經濟付出,更多的是情感投入。在感情破裂的情況下,應該從金錢、時間、性格、情感等方面綜合考評,誰更適合撫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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