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註冊了一家公司,朋友想讓我給開5萬發票給我10個點,這樣做是否違法?

笪駿


事實判定

按照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沒有真實業務而開具的發票就是虛開發票的行為,具體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

1、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不符的發票。

2、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業務不符的發票。

3、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業務不符的發票。

你朋友讓你為他開具發票,就屬於第1種表現形式,從發票管理上屬於虛開發票,違反了發票管理辦法,是典型的違法行為。

違法後果

對於虛開發票,發票管理辦法只能進行行政處罰,具體處罰為:

1. 沒收違法所得。

2. 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3.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刑法上是如何規定的呢?

2011年2月25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對發票犯罪進行了修改和補充,明確規定虛開普通發票也是犯罪行為。

如果你虛開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最高法的解釋,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數額和情節量刑的標準如下:

(1)入罪標準

虛開發票涉及稅款在5萬以上的就要入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2~20萬罰金。

(2)數額較大:虛開發票涉及稅款在50萬~250萬,處3~10年有期徒刑,並處5~50萬罰金。

(3)數額巨大:虛開發票涉及稅款在250萬以上的,處10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5~50萬罰金。

如果是虛開普通發票,相關標準和專用發票差不多,只不過刑罰輕一點。但不論虛開什麼發票,虛開發票的後果都是十分嚴重的。希望你三思!!!

撰文:左刀三爺 好就關注一下,不好就拍磚!其他需求可以私信我。


左刀三爺聊財稅


千萬別這麼做, 沒有真實的交易而開具發票,屬於虛開發票行為,買方屬於偷稅行為,都是違法的,都要受到應有的處罰。

給你講兩個真實的例子:

1、朋友所在的公司2016年下半年才成立,在2017年下半年通過中間人分別從七家公司買了幾百萬的發票,結果當年11月下旬,就被稅務局查出六家公司的發票有問題,要求買方做進項稅額轉出,並提供發票抵扣聯、合同、情況說明、財務賬冊複印件等,同時接受補稅,罰款。就在前幾天,又接到稅務局通知要求做進項轉出、提供材料,補稅、罰款,第七家公司的發票一年後也被查出來了。

七家公司中有六家是因為欠稅、老闆跑路,被稅務局列為失聯企業。另一家公司的原因很奇葩,會計是個新手(新手工資低,老闆省錢嘛),做事又不夠認真,誤把買家已經認證過的發票作廢了,還沒有察覺,結果很快被稅務局發現了。

賣發票的公司和中介人都聯繫不上了,朋友公司白白掏了幾十萬的稅點錢,把一年掙的錢幾乎都賠進去了。2018年公司效益不好,又是新成立的公司,底子薄,到現在為止已經拖欠工資、社保費五個多月了。這真是坑了公司,苦了員工。

2、第二個例子是省稅務廳的老師講的,本省一家公司五年前買的發票,2017年下半年被查出來,補交稅款、罰款等共計120多萬,財務人員也被叫去接受詢問。

這個公司被查出來的原因是, 另外一個買發票的公司出了問題,結果賣發票的公司和在這家公司買發票的所有公司都被查了出來。

省稅務廳的老師講,金稅三期的功能非常強大,某家公司的一張發票出現問題,無論買方賣方,凡是涉及到的公司的發票都會被一一排查,速度非常快。無論是專用發票還是普通發票,都會被嚴格監管,出現問題都會受到應有的處罰。

所以,無論你是想掙錢,還是礙於情面,勸你千萬別踩稅法這根紅線,否則你坑害的不僅是公司,還會牽涉到你的員工。守法經營、認真做事才是硬道理。


稅會工作室


1.肯定違法,不用說,具體什麼處罰力度大家回覆的很全面了,我就不再繼續重複了

2.給你10%的開票費,如果你是16%一般納稅人的話,這個利益基本上正常,或者說中等。這麼說吧,目前市面上要開16%的增值稅,需要8-12%個點,而且肯定都是熟人才會給你開一點,不太熟的人不會給你開的,違法,而且風險很大。

3.至於5萬塊錢,你朋友這麼做我覺得不值得,缺少5萬進項,也就交8000的稅,找你開票省3000稅,增加你的,他的, 雙重風險,不值得。開個50萬吧還可以考慮考慮是不是值得。

4.你自己有沒有這5萬的進項?如果你發票多那不用考慮,如果你都沒有進項自己往出開銷項,首先你要繳納16%的增值稅,然後還有各種七七八八的地稅,如果這個季度你的企業是盈利的,那還要有所得稅吧(還是營業稅,忘記了,取消了一個留下一個反正是)

5.你朋友得把你的發票合理的消化掉,不是指實際,實際都沒貨發生,我是指往出開票消化掉。現在發票都是型號一一對應的。他有進無出,庫存一直在那裡,早晚出事兒

6.目前大家的通用做法是,你給他開票5萬,他對公給你對公轉5萬,你再取到個人賬戶扣5000剩下的給他。不好意思,稅務局現在連法人的個人賬戶都查的,可能不僅僅法人,公司的股東之類的也查

7.自從去年金稅三期以來,稅務局認識人好像作用銳減,所有問題都是系統自動查,請看清楚是作用銳減,具體有沒有用我不知道,應該有。

8.綜上,別幹違法的事情,國家覺得你是一個良民,不想搭理你。不要做有損國家利益的事情,而且5000塊錢不值得你去!

切記,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我現在不想


建議公司沒有發生經營業務不要開具發票

怎麼說呢?我從事稅務工作,這種情況見得太多了。公司沒有發生業務就替別人開具發票,一因為是人情難推,二是順便賺點小錢。但是這種行為屬於違規違法行為,我從事稅務工作,不建議你替朋友開具這張發票。



1.沒有實際經營就開具發票怎麼定性?

稅法上這樣說:為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不符的發票,屬於虛開發票。沒錯,屬於虛開發票無疑。你們公司沒有發生交易,只是替你朋友開具發票,這就是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2.一旦被發現會怎樣?

咱們來看看發票管理辦法:虛開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個處罰可還真不輕。一般情況下,虛開5萬元普通發票,稅務局會視情況處以罰款,不會涉及到刑事責任。當然了,每天都會發生數以萬計的虛開發票,稅務局也不是每一個都能發現,所以很多人都存在僥倖心理,以身試法。

3.你該怎麼辦?

我個人建議不要替你朋友開具這張發票。同時,真正為了幫助你朋友,我們還有別的辦法。你可以建議你朋友去稅局以個人身份代開發票,總計各項稅率大概為4.3%左右。這既解決了發票的問題,也幫你朋友省了點錢。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文:稅裡稅外~帶你瞭解稅收那些事


稅裡稅外


你好,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我是一名資深會計師,有十多年的財務工作經驗和財務教學經驗,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你。


可以很明確的告訴您,這種行為是典型的虛開發票行為,是違法的。

沒有真實的業務,卻為他人開具本公司的發票,而且還收了好處費,是違法的,妨礙了稅務機關正常的稅收工作。關於虛開發票,請參考圖片。

小規模的公司自己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但是這種發票是不能抵扣的,如果要開具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拿合同去稅務部門代開。

我先給您算算您給朋友開10萬的發票能掙多少錢吧!

一次性開具10萬發票需要交稅具體如下:

增值稅:2912.62元

企業所得稅:400元 (小微企業稅收優惠)

城建稅:203.88元

教育費附加:87.38元

地方教育費附加:58.25元

印花稅:30元

以上合計:3692.13元。

朋友給你的好處費是10000元,算下來,若果給朋友開10萬得發票,也就掙個6000多元。



完全沒有必要為了幾千塊錢以身試法,現在金稅三期,使一切業務都盡收眼底,一旦被稅務機關查到你這種虛開發票的行為,是需要承擔巨大代價的!你和朋友的公司都要面臨罰款的風險。具體參考圖片

所以說,為了自己,為了朋友,請合法經營,切莫做違法的事。


小魚兒說財稅


這種問題,我的建議是以後儘量不要提,還有,如果你不相信你的朋友,就拒絕;如果相信他,也就沒有什麼事;其實,你說的這事也是個事,但也不是個事。


如果我們百分百的遵守所有的律法,那就啥也幹不了了,但如果太過份了,那也就玩蛋了,這事還是自行處理吧。


還有,稅務沒什麼事,查你幹什麼?你公司沒有代辦的嗎?


希望我的回答能給網友有所幫助,若有其它問題,可以留言回覆,我儘量給大家解答!希望隨手點贊-轉發支持我!

今日頭條孫洪鶴:互聯網創投、創業導師、品牌營銷專家,《創業五部寶典》主編、知名自媒體原創作者,每日更多原創請關注,若認同請幫忙點贊-轉發一下。


孫洪鶴


說白了,就是虛開發票的行為。

不建議您給朋友開這5萬的發票。

首先您朋友要給您10個點,那您開的是一般納稅人的可以抵扣的發票嗎?如果是專票,發票的稅率只有3個點,那他何必給您10個點呢?

如果是一般納稅人的話,按以前(題主提問的時間)的稅率,銷售貨物是17個點的話,您開17個點的銷項發票,您自己也得交這麼多稅啊,難道開完發票以後,您就不管這家企業了,您也不交這筆稅金?

也不太現實吧,您也不是專門做這種生意的人。

本身就是違法的事情,您朋友這樣,實在是有點令人難為情啊。


做工商財務的小蘋果


虛開發票違法。

國家相關部門對於發票的管制還是相當嚴格的。

之前北京地鐵的清潔工拿別人丟掉的手撕票賣錢,最終被判刑。當時有一種聲音說,所涉發票額度較小,判刑過重。但是,現實的規矩是,只要你通過發票來牟利,就是違法的。

拿返點給人開票這種事,還不不要做,一旦被查實,後果很嚴重。

況且現在各種監測手段很先進,連證監會都能通過大數據監測內幕交易和老鼠倉,何況是更重要的國家稅務部門。

請記住,納稅光榮。

另外,斑馬消費想補充一點,你這朋友讓開發票給10個點,妥妥地坑你啊。

就算你的公司是增值稅較低的文化傳媒、餐飲等公司,也要交3個點的增值稅,到時候申報企業所得稅,最少是10個點。

前前後後算下來,都不止10個點。

當然,如果你的公司沒什麼經營業務,還在免稅額度裡面,的確不用交這麼多稅,但這樣就更容易被追查了——一年都沒什麼業務,就開了這一張5萬的票,不查你查誰呢?


斑馬消費


很明確的告訴你,這個是違法的。

“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這個是國家戰略,很多人都投身如此。開創了新的企業。這是一件可喜可賀的事情。但是,如果因為這個蠅頭小利,而觸犯了法律法規,導致自己的創業中斷或者受損。則是得不償失了。

朋友讓開五萬的發票,然後給10個點。這個就是虛開發票。是非常正經的違法行為。現在的功能簽發的金稅三利用大數據比對,很容易排查出來這樣的情況。假設暫時沒有排查出來,誰能擔保你朋友的公司甚至是和你朋友公司有來往的公司會不會因為其他的事情唄稅務盯上,從而牽出你公司來呢?所以,何必為了這一點小錢而讓自己的公司在一創立就背上這樣的汙點呢?

所以,我們在企業創立初期,還是踏踏實實做好自己的本業,把精力放在客戶拓展和產品服務質量上去。至於以後企業做大以後的合理避稅,那是以後的事情,況且,那是在合法的前提之下。

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


無憂精英網


您好,這樣做屬於虛開發票,是違法的,千萬不能這麼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