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林證券“七宗罪”被限制新增各項業務規模3個月

(原標題:華林證券又收罰單,內控問題“七宗罪”,被限制新增各項業務規模3個月)

記者|馬曉甜

新年伊始,上市還未滿一年的華林證券就收到了一份監管的嚴厲罰單。

1月3日晚間,華林證券發佈公告稱,近日公司收到證監會《關於對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限制業務活動措施的決定》,因存在內部控制不完善、治理結構不健全的問題,證監會決定對華林證券採取限制新增各項業務規模3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华林证券“七宗罪”被限制新增各项业务规模3个月

證監會決定書列數了華林證券的“七宗罪”。

一、公司章程以及各項制度中均沒有規定各內控部門的職責分工。

二、對高級管理人員和下屬各單位進行考核時,未由合規總監出具書面合規性專項考核意見。

华林证券“七宗罪”被限制新增各项业务规模3个月

三、對子公司合規管控不足,如從未對子公司進行合規檢查;未向另類子公司選派合規負責人,向私募子公司選派的合規負責人主要在母公司辦公。

四、未對投行、資產證券化業務等出現重大風險或違規問題涉及的責任人或責任部門進行問責。

五、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中大量職位由存在關聯關係的人員擔任,甚至部分關鍵職位由一人兼任(代行),公司內部難以形成有效的監督制衡。

六、總經理林立除在公司任職外,還擔任了深圳市立業集團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董事。

七、監事會主席任職不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五條的規定、公司董事會授權不明確等。

作為2019年登陸A股的首家券商,華林證券去年的業績並不如人意。

公司2019年三季報顯示,前三季度其實現營業收入6.74億元,同比下滑7.46%,是唯一一家出現營收下滑的上市券商,在36家上市券商中排名墊底;實現歸母淨利潤3.06億元,同比增長18.9%,在A股上市券商中排名34位。

华林证券“七宗罪”被限制新增各项业务规模3个月

而此次也並非華林證券第一次因合規風控問題收到罰單。2019年5月19日,在華林證券上市剛滿4個月的時候,公司就曾收到來自黑龍江證監局的警示函。

华林证券“七宗罪”被限制新增各项业务规模3个月

警示函顯示,華林證券作為紅博會展信託受益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下稱專項計劃)管理人存在如下問題。一是對特定原始權益人、擔保人的盡職調查不到位,對相關主體內部控制、關聯關係、擔保人的債務結構等情況盡調不到位。二是存續期管理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及時,對專項計劃的部分風險防範措施、增信措施落實不到位,風險監測不及時,披露不充分。

隨後,公司於5月發佈公告稱,收到公司合規總監兼董事會秘書趙嘉華的辭職報告,趙嘉華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董事會秘書職務及合規總監職務(監管部門批准後生效),辭職後,不再擔任公司其他職務。

2019年12月3日,華林證券公告表示,公司合規總監溫雪斌正式履職。

除了合規總監外,華林證券高管層近期也變動頻頻。

11月13日,公司發佈《關於調整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公告》,公告顯示,潘寧辭去財務總監,將繼續擔任公司董事及副總裁,公司董事會聘任關曉斌先生為財務總監。同時,林立辭去總經理職位,將繼續擔任董事長,公司董事會聘任朱文瑾女士為總經理。

12月7日和12月28日,公司又相繼發佈了變更董秘和監事會主席任職資格獲批的公告。根據公告,公司董事會決定聘任關曉斌擔任公司董事會秘書,西藏證監局核准吳偉中監事會主席任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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