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分別“租”給四個人,“房東”籤合同收了錢就失蹤,結果房東另有其人

本報株洲訊 2019年12月,因為工作需要,何女士準備在株洲荷塘區租一套房子,她在某網站瀏覽時看到一套月租為1250元的房子心動了,隨即聯繫對方看房,當天就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並預交了7000多元的押金和房租。2019年12月14日,何女士準備搬家住過去,結果發現房東楊某竟然失聯,著急的何女士立馬報了警。

一套房分别“租”给四个人,“房东”签合同收了钱就失踪,结果房东另有其人

接警後,民警發現受害人不止何女士一人,在同一天,還有三起相同的案件。經過調查,四名受害人都是與楊某簽訂的租房合同。

荷塘分局偵查實戰中心民警們,立即根據線索進行了大量的研判,發現犯罪嫌疑人楊某在案發當天就逃往了湘潭,鎖定嫌犯的蹤跡後,民警立刻趕赴湘潭抓獲了犯罪嫌疑人楊某。

一套房分别“租”给四个人,“房东”签合同收了钱就失踪,结果房东另有其人

經審訊,楊某交代自己在作案前,會先去應聘一份房屋中介的工作,在獲得租房信息和鑰匙後,他再以房東的名義將租房信息發佈到網上,一旦有人願意租,楊某就會與對方簽訂合同,然後預收租金和押金。

辦案民警介紹,楊某會用同一套房子,與多名受害人簽訂租房合同最多的一套房子騙了四名受害人。

一套房分别“租”给四个人,“房东”签合同收了钱就失踪,结果房东另有其人

經查,從2019年7月份開始,楊某流竄在張家界、湘潭、長沙、武漢等地作案10餘次,詐騙錢財10餘萬元也因為詐騙被張家界警方列為網上逃犯。

目前,楊某因涉嫌詐騙已被警方依法刑拘,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瀟湘晨報記者陳詩嫻 通訊員劉肖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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