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毆打、跟蹤他人、非法拘禁!內蒙古這7人被判刑

為徹底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2019年12月31日,包頭市九原區法院對顧俊平等七人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一案宣判。

恐吓、殴打、跟踪他人、非法拘禁!内蒙古这7人被判刑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顧俊平、王建峰多次糾集黃磊、呂政江以索要債務為由,任意侮辱、恐嚇、毆打、跟蹤他人、強拿硬要他人財物,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

被告人顧俊平、王建峰多次糾集他人以索要財物為由,非法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並具有毆打等行為,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

另被告人顧俊平、王建峰多次糾結他人進行犯罪活動,並較為固定地結合在一起,在一定時間內多次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犯罪,已形成犯罪集團。

法院認為,其行為性質、動機、目的、起因帶有不法性,手段帶有欺凌、強制、壓迫的性質,造成被害人心理恐懼,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系惡勢力犯罪。

綜合考慮本案的犯罪事實、犯罪手段、危害後果、被告人的作用、認罪態度等情節。對被告人顧俊平以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對被告人王建峰以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其他被告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三年等不同刑期。

審稿主任:劇根宏

值班總編:韓方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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