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州市市場監管局按下優化營商環境“快捷鍵”

為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提高審批效率和服務質量,日前,萊州市市場監管局在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登記領域內,全面實施“容缺受理·告知承諾”審批制度。

據介紹,按照這一規定,申請人在市市場監管局各市場監管所辦理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登記時,在主要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次要申請材料臨時缺失的情況下,經申請人申請,可啟動“容缺受理·告知承諾”工作機制,在申請人作出書面承諾的基礎上,窗口先行受理,待申請人在承諾期內提交補正材料後,窗口及時出具辦理結果。

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市市場監管局明確了具體材料容缺範圍,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中經營者身份證複印件及正面免冠照片和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登記中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複印件缺失的情況下,可啟動“容缺受理·告知承諾”工作機制。同時,該局還細化了申請、告知、承諾、受理和辦理等審批流程,全力為業戶和創業者提供快捷高效服務,確保業戶和創業者到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只進一扇門、只跑一次腿”,進一步優化了全市營商環境,促進了民營經濟加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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