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維楨是元末最具藝術個性的詩人

楊維楨(1296—1370),字廉夫,號鐵崖。泰定四年(1327)進士,元末為江西儒學提舉。楊維楨的時代,一方面是元代恢復科舉,理學定為統治思想;另一方面,南城市文化出現了新的特質,對於傳統儒家文化和士人產生了微妙而深刻的影響。楊維楨的一生既遵循正統文人的傳統仕途,又為人狂放不羈,嗜好戲曲,革新詩文,經常攜妓、酒乘畫舫,到處遊逛,很在些“

異端”的色彩。

楊維楨是元末最具藝術個性的詩人

楊維楨書法

同時代人王彝指責他“以淫詞譎語裂仁義,反名實,濁亂先聖之道”,並斥之為“文妖”楊維楨是元代後期最重要的詩文作家,“鐵崖詩”或稱“鐵體”在當時影響很大。他推崇和學習李賀但反對摹擬,實際上是對元初以來的學唐風氣中的一種摹擬傾向的反思和批評。他主張抒寫個人性情,就是針對宗唐的弊端而發的。詩寫性情,本非新見,元代一些著名詩人如趙孟、虞集,也都有這種說法。問題在於對“性情”的解釋。虞集囿於“性之正”,即傳統的“溫柔敦厚”說。楊維楨倡導寫個人性情,寫“平生性格所好”,“人各有情性,則人各有詩”,明顯有別於儒家傳統觀念的“性情之正”楊氏本人在寫作“閔時病俗”的詩歌時又醉心於豔情遊宴的寫作,在當時就遭正統文人的謾罵;

楊維楨是元末最具藝術個性的詩人

唐詩唯美意境

而他的“詩本情性”說,被今人視為正是明中葉以後興起的尊情抑理文藝觀的先聲。楊維楨又十分看重戲曲、說話等市井文藝,但與其在詩歌創作中倡導寫作個人情性不同的是,他雖充分肯定戲曲的審美價值,但更為重視戲曲的社會教化功能。他在《朱明優戲序》中將百戲與戲曲藝術相比較,明確指出:“百戲有魚龍角抵、高、鳳凰、都盧、尋樟、戲車、走丸、吞刀、吐火、扛鼎、象人、怪獸、舍利、潑寒、蘇木等伎,而皆不如俳優侏儒之戲,或有關於諷諫,而非徒一時耳目之玩也。”他為元末劇作家王曄《優戲錄》作序,認為:“優戲之伎雖在誅絕,而優諫之功,豈可少乎?”他所肯定的,正是戲曲的教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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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維楨書法

他在《沈氏今樂府序》中稱讚關漢卿、庾吉甫的劇作,在於“綴於君臣、夫婦、仙釋之典故,以警人視聽,使痴兒女知有古今美惡成敗之勸懲”;而鄙視那些“小葉俳輩”,“往往流於街談市諺之陋,有漁樵、欸乃之不如者”,從中已流露出正統文人的道學氣來。楊維楨另有一篇《送朱女士桂英演史序》,記述了一位說書女藝人“腹笥有文史,無煙花脂粉”的講史才能,同時又慨嘆道:“曰忠曰孝,貫穿經史於稠人廣座中,亦可以敦厲薄俗,才如吾徒號儒丈夫者,為不如也。”其實,戲曲創作也同樣是作家個人情性的抒寫,在形式上雖然有別於詩歌,在本質上卻是相通的。特別是在明代中葉以後,“言情論”已成為戲曲創作的主旋律,成為反封建、反理學的一面旗幟。

楊維楨是元末最具藝術個性的詩人

文學意境

​楊維楨論戲曲的教化功能所流露的道學氣味,與其狂放的為人,與其詩論尊情抑理的傾向是矛盾的。“儒丈夫”與“文妖”集於一身,這就是楊維楨。元代後期理學已確立獨尊地位,即使像楊維楨這樣具有“異端”思想傾向的曲論家,以及同時代人如夏伯,都更為自覺地強調戲曲的社會功能。這既可看作理學思想直接影響的結果,又是曲學家藉助儒家禮樂文化對戲曲地位和價值的充分肯定,因而也是對儒家教化說的一種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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