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正在組織研製17項金融科技標準,平衡數據資源高效利用與安全


央行正在組織研製17項金融科技標準,平衡數據資源高效利用與安全

從數據資源視角來看,同樣是互聯網金融,網商銀行、微眾銀行、百信銀行等新興銀行之所以能在短時間內迅速崛起,對於傳統銀行發展形成“鯰魚效應”,在於BAT等互聯網企業海量數據資源的強力支撐;盛極一時的P2P之所以面臨清理整頓,在於數據資源底子薄,絕大部分邊幹邊積累,不過其信貸數據全面接入央行徵信系統,也是做出了一定的貢獻。

現如今,全國金融機構均在積極推動數字化轉型,數據流通融合也成為大勢所趨。一方面,傳統金融機構通過與互聯網企業戰略合作等方式,拓寬數據融合渠道,例如中國工商銀行與阿里巴巴、中國建設銀行與騰訊、中國農業銀行與百度、中信銀行與貴陽大數據交易所等;另一方面,數據資源型企業主動推出面向金融機構的大數據產品,例如國網數融e-供應鏈金融。對此,央行正在組織研製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雲計算等17項金融科技標準,平衡數據資源高效利用與安全。

17項金融科技標準

根據央行科技司二級巡視員楊富玉12月5日在“2019銀行數字化轉型高峰論壇”暨第十五屆中國電子銀行年度盛典上的演講,央行正在抓緊組織研製人工智能、區塊鏈、大數據、雲計算等17項金融科技標準,歡迎廣大金融機構、科技企業、科研院校等各方力量以不同形式參與,而且將支持外資企業加入標準工作組,公平參與金融標準編制,增強標準編制主體的多元化。

不難預見,在大數據金融科技標準的引領下,金融與相關領域數據將實現有序高效流通融合,有力支撐金融大數據深化應用,助力提升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的產業基礎能力和產業鏈現代化水平。

值得關注的是,央行還在組織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中國金融認證中心等單位爭取在中國基於全球法人識別編碼(LEI)的數字身份識別項目試點,歡迎商業銀行積極支持並參與。LEI可為對方識別和驗證帶來重要價值,採用範圍正從全球監管報告擴大至銀行業以及供應鏈和數字市場等行業,將極大地促進全球法人數據互聯互通,推動全球法人徵信行業發展與金融全球化。

“最小夠用、用而不存”原則

與此同時,央行在大量調研的基礎上,提出一系列措施,正與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合作推動金融類APP規範化,比如從技術使用規範、數據使用規則等方面提出一定要求,推動生物識別技術在金融領域的安全應用等,下一步還將推進技術檢測工作。其中,央行參事、國務院參事室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劉萍一行,曾在今年8月21日考察貴陽大數據交易所。

恰好是在8月,央行正式印發《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規劃(2019-2021年)》,提出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國金融科技發展“四梁八柱”,進一步增強金融業科技應用能力,使我國金融科技發展居於國際領先水平。

該規劃明確,我國將“打通金融業數據融合應用通道,破除不同金融業態的數據壁壘,發揮金融大數據的集聚和增值作用,推動形成金融業數據融合應用新格局,助推全國一體化大數據中心體系建設”,同時以“切實保障個人隱私、商業秘密與敏感數據”為前提,“強化金融與司法、社保、工商、稅務、海關、電力、電信等行業的數據資源融合應用,加快推進服務系統互聯互通,建立健全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的數據融合應用機制,實現數據資源有效整合與深度利用。”

簡言之,我國將實現金融業內數據融合應用,金融業與相關行業之間數據融合應用。對此,央行科技司副司長羅永忠12月20日在瞭望智庫“網絡安全與數據治理”閉門研討會上表示,如何平衡金融市場數據採集使用效率與安全,始終都是重難點,央行或將依據“最小夠用、用而不存”原則來指導各市場機構,在用戶授權的前提下,對數據的採集、存儲、使用進行全流程防護和分級管理,高效利用相應資源,同時降低合作各方對數據權屬和權限的敏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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