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場埋屍案“保護傘”細節曝光:校長黃炳鬆曾送公安局政委5000元,還曾宴請多人稱“杜少平沒殺人”

12月30日,湖南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法院一審對涉湖南懷化市新晃一中“操場埋屍案”相關公職人員瀆職犯罪案公開宣判,新晃侗族自治縣公安局原政委楊軍、新晃一中原校長黃炳松均被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懷化市公安局原偵查員、法醫鄧水生被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新晃公安局原副局長劉洪波、新晃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隊原副大隊長陳守鈿、原大隊長曹日銓、原偵查員陳領、新晃一中原辦公室主任楊榮安被以徇私枉法罪分別判處13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懷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楊學文、新晃公安局原局長蔣愛國被以翫忽職守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9年和7年。

操場埋屍案相關“保護傘”一審宣判後,華商報記者連線了“操場埋屍案”被害人鄧世平家屬委託的代理律師周兆成。


操場埋屍案“保護傘”細節曝光:校長黃炳松曾送公安局政委5000元,還曾宴請多人稱“杜少平沒殺人”

12月30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法院一審對新晃涉“操場埋屍案”相關公職人員瀆職犯罪案公開宣判

>>老宅祭奠

全家人燒了紙錢禱告宣判結果

<strong>華商報:一審之後你和鄧世平家屬溝通後,他們對判決怎麼看?心情比以前輕鬆了吧?

周兆成:作為被害人家屬代理律師, 2019年12月18日中午,懷化市中院一審對被告人杜少平、羅光忠故意殺害鄧世平老師案當庭宣判後,鄧老師的妻子、弟弟、女兒以及兒子鄧藍冰從懷化趕回老家新晃,回到了鄧老師生前居住的老宅,晚上七八點的時候,他們在鄧老師生前居住的老宅堂屋對鄧老師進行祭奠。全家人給鄧老師燒了紙錢,並且禱告這次宣判結果,告訴鄧世平老師,“您的冤屈終於昭雪了,可以瞑目了!”第二天凌晨3點左右,我正在收拾行李準備返回北京,鄧藍冰給我打來電話說:“周哥,您辛苦了,我們全家都非常感謝您!”

今天(12月30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法院一審對涉操場埋屍案相關公職人員瀆職犯罪案進行公開宣判,我剛與鄧藍冰通了電話,他說:“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黑夜終於要過去了!爸爸終於可以安息了!”

>>大快人心

“保護傘”被嚴懲是罪有應得

<strong>華商報:對於“操場埋屍案”相關“保護傘”的這個判決結果您怎麼看?

周兆成:今天,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法院一審對新晃涉“操場埋屍案”相關公職人員瀆職犯罪案公開宣判,對杜少平的同學、新晃公安局原政委楊軍,對杜少平的舅舅、新晃一中原校長黃炳松判處有期徒刑15年,其他保護傘也均被判刑,實在是大快人心!

作為被害人鄧世平老師家屬代理律師,我認為,這是正義的勝利!我要給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法院點贊。16年前,新晃一中鄧世平老師雖處平凡的崗位,卻一身正氣、兩袖清風!為了抓好教育工程質量,可謂兢兢業業、剛正不阿,始終能夠堅持原則保護國家、集體財產,能夠勇敢地與黑惡勢力作殊死鬥爭!寧死不屈,最終被埋屍於操場之下!

16年前,黑惡勢力頭目杜少平、羅光忠製造瞭如此滔天血案,令人髮指,此懸案能夠被隱藏如此之久,就是因為案發後,杜少平通過其舅舅黃炳松,拉攏、利誘19名公職人員為其編織了巨大的保護傘,令人觸目驚心。

作為被害人家屬代理律師,我始終認為,對於為官者,要做百姓頭上的“天”,絕不做黑惡勢力頭上的“傘”。今天,“操場埋屍案”相關“保護傘”被嚴懲,就是他們咎由自取,罪有應得!本案再次證明:掃黑除惡必須是一場徹底的大掃除,只有這樣才能掃出一片朗朗乾坤,才能讓正義永不缺席!


>>庭審細節

黃炳松曾送錢給有關人員 還請辦案者吃飯

<strong>華商報:之前杜少平案開庭,有沒有提到一些他和舅舅黃校長的一些細節?

周兆成:在之前的庭審中,公訴機關證實,杜少平曾多次通過舅舅、時任新晃一中校長黃炳松向有關辦案人員送錢。2003年元宵節前幾天,黃炳松曾經打電話給杜少平,讓其準備5000元錢,並且用信封裝起來。然後黃炳松在學校門口附近的夜郎廣場碰到時任新晃侗族自治縣公安局原政委楊軍,並對楊軍主動提起鄧世平失蹤的事情,黃炳松對楊軍說,他問了杜少平,杜少平說沒有殺人,鄧世平失蹤的事情他也蠻擔心的。楊軍說杜少平也找了他,他也不承認殺害鄧世平。黃炳松接著說,希望你們公安機關早點調查了結,講完以後黃炳松在楊軍的車上丟了個信封,裡面放了5000元錢。2003年4月,黃炳松給楊軍打電話,說這幾年公安局對學校的工作支持很多,前段時間刑偵大隊的同志在調查鄧世平失蹤這件事情上很辛苦,所以想請局裡領導和刑偵大隊的同學到學校食堂吃頓飯,以表示感謝。楊軍說他來聯繫。吃飯的時候來了六七個人,有新晃公安局原局長蔣愛國、新晃公安局原副局長劉洪波、楊軍以及刑偵隊的辦案人員,還有新晃一中原辦公室主任楊榮安作陪。


操場埋屍案“保護傘”細節曝光:校長黃炳松曾送公安局政委5000元,還曾宴請多人稱“杜少平沒殺人”

“操場埋屍案”被害人鄧世平家屬委託的代理律師周兆成和鄧世平的子女在一起


>>法律程序

杜少平判死後需經二審及死刑複核

<strong>華商報:您分析杜少平一審被判死刑後,下一步會進行什麼樣的法律程序?

周兆成:2019年12月18日,懷化市中院一審對被告人杜少平、羅光忠故意殺害鄧世平老師案當庭宣判,杜少平犯故意殺人等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羅光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死刑是剝奪一個犯人生命的刑罰,是最古老也是最嚴厲的刑罰。對於罪大惡極、嚴重危害他人和社會安全的犯罪分子予以處決,在嚴懲犯罪者、威懾和教育有犯罪企圖者,安撫受害者親屬、保護公民的各項合法權益,以及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和人倫道德底線等方面,均擁有特殊作用,效果也非常顯著。

從2007年開始,最高人民法院統一行使死刑案件的核準權。中國實行死刑第二審案件全部開庭審理,完善了死刑複核程序,加強對死刑的複核監督。我國執行死刑的方式一般都是採用槍決,它通常由武裝警察來負責執行。執行死刑的機關是原審法院,原審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死刑執行命令後,應當在7日以內執行。

對於被告人杜少平被懷化市中院一審判處死刑可以說是罪有應得,下一步還需要經過二審以及死刑複核程序。 華商報記者 李華 編輯 劉妮

本文由樹木計劃作者【華商報】創作,在今日頭條獨家發佈,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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