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影響鍼灸處方的基本因素

在針灸臨床上,有時雖然使用同一個腧穴處方,但由於針灸的方法、施術的時間、針刺的深淺、補瀉的手法不同,因而所產生的療效也有所不同。所以說,影響針灸處方的因素很多,除了選穴、配穴兩個最直接的因素之外,還有針灸方法的選擇(針灸形式和工具)、補瀉的實施、施術時間和留針時間、針刺強度、艾灸的量(壯數)、三稜針刺血的出血量、電針刺激參數(波型、振幅、波寬、頻率等)的選擇等因素參與其中。這些都是影響針灸處方的基本因素。

淺談影響針灸處方的基本因素

(一)穴有主次,術有先後

針灸處方中,腧穴有主次之分,施術也有先後之別。主穴應每次必取,而且重點施術,配穴酌情選用。《靈樞·終始》說:病先起於陰者,先治其陰而後治其陽;病先起於陽者,先治其陽而後治其陰。”《素問·至真要大論》說:“從內之外者,調其內;從外之內者,調其外;從內之外而盛於外者,先調其內而後治其外;從外之內而盛於內者,先治其外而後調其內。”《靈樞·五色》也說:“病生於內者,先治其陰,後治其陽,反者益甚;其病生於陽者,先治其外,後治其內,反者益甚。”說明施術的先後不同,其治療作用也不相同。《靈樞·周痺》說:“痛從上下者,先刺其下以過之,後刺其上以脫之;痛從下上者,先刺其上以過之,後刺其下以脫之。”臨床上一般針灸施術的順序是先上後下、先陽後陰。特殊情況可靈活處理,不可膠柱鼓瑟,拘泥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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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知達常變,隨症增減

腧穴一個處方中的腧穴增加或減少,不僅關係到治療效果,而且還會改變處方的主治目標。一般來說,處方中的主穴是基本不變的,隨著病情的變化而加減腧穴。例如實證哮喘以膻中、列缺、肺俞、尺澤為基本方,若是風寒太盛,便減去尺澤,增加風門;若屬痰熱,則減去列缺,增加豐隆;若是哮喘急性發作,則減去肺俞,增加孔最。再如合谷乃手陽明大腸經原穴,其性能升能降,能開能合,為理氣之要穴。倘若將合谷與本經曲池相配,則能祛風清熱、活血止癢;如與足太陰脾經三陰交配用,則可理氣活血、調經催產,為婦科臨床所常用;若將足陽明胃經內庭穴與其配伍,則清熱瀉火、通調腑氣、和胃降逆、止嘔通便;而同足厥陰肝經原穴太沖配用,謂之“四關”,又具疏經通絡、行氣活血、平肝息風、鎮痙寧神等效應。正所謂“病有增減,穴有抽添,方隨症移,效從穴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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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針所不為,灸之所宜

針灸刺激方式的選擇至關重要,針灸臨床上必須根據具體病證酌情施術。選擇用針、用灸,或者針灸並用,決定多針少灸或者少針多灸,方能取得應有的療效。針刺與艾灸雖然同屬於外治法,但它們的作用不盡相同,臨床上應有所區別。大凡急性病證和實證多用針刺法、瀉法、強刺激、三稜針刺血法、電針連續波,只針不灸;慢性病證和虛證多用艾灸法、補法、弱刺激、電針斷續波,虛寒證應少針多灸。

淺談影響針灸處方的基本因素

同一種病證、同一個(或一組)腧穴,如果針刺方向、深淺、刺激強弱、補瀉手法不同,治療效果也不盡相同。

1.針刺方向——針刺方向,即針尖所向。總起來說,“刺向病所”的針刺方向針感好,得氣後略加行針,往往會出現“氣至病所”的經絡感傳現象,有助於療效的提高。

2.針刺深淺——針刺深淺與處方作用的發揮有著密切的聯繫。針刺深淺不同,產生的療效就會有顯著差別。《素問·刺要論》說:“病有浮沉,刺有淺深。”《靈樞·官針》說:“疾淺針深,內傷良肉……疾深針淺,病氣不瀉。”因此,針灸臨床按方施術,要因人、因病、因時、因針刺部位的不同而靈活掌握針刺的深淺。《靈樞·終始》:“春氣在毫毛,夏氣在皮膚,秋氣在分肉冬氣在筋骨,刺此病者,各以其時為齊。故刺肥人者,以秋冬之齊,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齊。”“久病者,邪氣入深,刺此病者,深內而久留之。”“脈實者,深刺之……脈虛者,淺刺之。”《靈樞·本輸》:“甚者深取之,間者淺取之。”如外感輕證,取合谷、外關、曲池等穴針刺宜淺,而用於治療便秘和上肢癱瘓時應深刺。《靈樞·陰陽清濁》:“刺陰者,深而留之;刺陽者,淺而疾之。”《靈樞·邪氣臟腑病形》:“刺急者,深內而久留之;刺緩者,淺內而疾髮針。”以及金元·竇漢卿《針經指南·標幽賦》:“春夏瘦而刺淺,秋冬肥而刺深。”明·高武《針灸聚英·附辨》:“肌肉厚實處則可深,淺薄處則宜淺。”明·楊繼洲《針灸大成》:“前面深似井,後面薄似餅,用針前面宜深,後面宜淺。”都應作為臨床針刺深淺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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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刺激強弱——刺激強弱對針刺療效的影響很大,例如,明代醫學典籍《醫學入門》中就有“內關穴弱刺激止嘔、強刺激催吐”之說。一般認為,對身體虛弱者、慢性虛證針刺手法要輕,刺激量要小;對身強體壯者、急性實證針刺手法可強,刺激量要大,否則難以奏效。面癱初期宜毫針輕刺激,不宜電針強刺激;痢疾、闌尾炎等急性病證須強刺激。但是,鑑於針刺的手法輕重與補瀉的實際關係還不甚明瞭(有“輕刺激為補、重刺激為瀉”的說法,也有相反認識的),所以,對有些病證的輕重刺激問題上,目前針灸界的意見還不大統一。諸如對於胃下垂、肢體癱瘓,有主張用輕刺激者,也有主張用重刺激者。

4.補瀉手法——補瀉是針灸施治的基本法則,在同一個腧穴處方中,如果補瀉手法不同,其治療作用完全相反。例如補合谷、瀉三陰交有行氣活血、通絡化瘀之效,用以治療氣滯血瘀之經閉、痛經,並有墮胎作用;反之,瀉合谷、補三陰交則有調理氣血、固經養胎之效,用以治療月經過多、崩漏,且有保胎作用。又如汗證,先補合谷,次瀉復溜,可以發汗;反之,先瀉合谷,次補復溜,則可以止汗。這都是補瀉手法不同所產生的不同治療結果。


淺談影響針灸處方的基本因素

所以,《靈樞·邪氣臟腑病形》告誡我們:“補瀉反則病益篤。”有些腧穴雙向調節作用的實現,也與補瀉手法密切相關。例如《針灸集成》中記載:“多汗,先瀉合谷,後補復溜;少汗,先補合谷,後瀉復溜。”

5.留針和出針——留針方法有靜留針(針置於體內不動)和動留針(留針過程中經常行針)之分,靜留針是被動的,動留針是主動的。如果醫者能在留針中每隔一段時間,主動地行針,將有利於針感的持續存在或不斷增強,對於提高療效大有裨益。出針方法也有靜出針(出針前或出針過程中不行針)和動出針(出針前略加行針或出針過程中同時行針)之別,後者有利於針感的保持,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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