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領導幹部被免職,單位沒有對應職級,該怎樣確定新的職級?

新的公務員法和職級並行規定以及實施差不多半年了,各種操作開始走上正軌,很多地方已經完成今年的兩輪晉升,職級並行開始進入常態化。按照新的職級並行規定,一個單位的職級職數是一定的,比如一個單位只有多少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等,都是固定的,如果單位上沒有名額,即使有符合條件的人員,也不能實現晉升。

在職領導幹部被免職,單位沒有對應職級,該怎樣確定新的職級?

那麼問題來了,假定在職的領導幹部被免職(正常免職,不是因為被處理而被免職),而單位沒有對應的職級名額,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呢?以前有轉非制度的時候,是不存在名額限制的,現在單位沒有名額,比如在單位是正科級實職,但單位已經沒有一二級主任科員名額,是不是會降級到下一職級比如三級主任科員來使用呢?我們一起來來看看。

在職領導幹部被免職,單位沒有對應職級,該怎樣確定新的職級?

確實,按照新的職級並行規定,降級使用是可能的,因為規定明確了很多降級的情形,並不是只升不降,比如不能勝任現有工作又不接受組織其他安排的等等。但在現實中,一般不會這樣操作,只要不是因為違紀而被免職,按照要求必須降級的,一般是不會對領導幹部降級的,會對應職級安排免職的領導幹部,而且還不改變幹部管理權限。如果所在單位確實沒有對應的職級,其實還是有很多辦法進行安置的,比如下面這幾種辦法都是可以的。

在職領導幹部被免職,單位沒有對應職級,該怎樣確定新的職級?

一是調到其他有職級的單位。比如是縣直部門的正科級單位,那就可以在全縣的範圍內進行調任,只要其他單位有職級和名額就行。二是即使沒有名額,又不適宜調任其他單位工作的,也可以想辦法的,因為一般職級的名額,同級的組織人事部門都預留有一定的名額來統籌使用的,在分配的時候,就沒有足額把名額全部分配到所有單位,加入出現這個情況,組織也會拿出統籌名額來解決。三是如果都沒有其他辦法,組織部門也可以明確保留其有關待遇,工資收入這些肯定是不會下降的,也就是在任職文件後面加括號註明,這就是我們以前說的加個括號。當然,現在職級並行後,這樣的方式應該不多並逐步會消亡。

總之,在職的領導幹部被免職,只要不是因為違法亂紀被處理的,一般是會保留原職級的,不會隨意被降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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