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定性為刑事案件還能撤案嗎?

陳依德


刑事案件一般不能撤案。派出所的立案只是立案偵查,在偵查的過程中如果事實不清或證據不足,派出所就會停止偵查。公安機關的立案偵查是國家行為,而不是私人行為,並不是私人想調解就能了事的,私人不得干預。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 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並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

第一百八十二條 犯罪嫌疑人自願如實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實,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國家重大利益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公安機關可以撤銷案件,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也可以對涉嫌數罪中的一項或者多項不起訴。

根據前款規定不起訴或者撤銷案件的,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及其孳息作出處理。

對於公訴案件,撤案的決定權在檢察機關手上,受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帶民事部分接受調解。


蝦扯淡0810


公安機關定性為刑事案件,立案偵查之後,公安機關是可以根據情況撤銷案件的。

一是立案偵查之後,發現具有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撤銷案件而不須檢察院決定。“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是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時侯,也應當依職權和法律規定撤銷案件,同樣不須檢察院決定。“ 第一百六十三條 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並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

三是有刑事責任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情形時,公安機關亦應當撤銷案件,但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後才能撤銷案件。“第一百八十二條 犯罪嫌疑人自願如實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實,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國家重大利益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公安機關可以撤銷案件,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也可以對涉嫌數罪中的一項或者多項不起訴。”

四是公安機關把屬於法定告訴才處理的刑事案件錯誤立案後,亦應當撤銷案件,告知受害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包括:⒈侮辱、誹謗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規定的);⒋侵佔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的)。

五是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是國家法律授權,行使的是公權力。因而案件一旦被定性為刑事案件而立案偵查,除人民檢察院發現不應當立案而通過偵查監督通知或建議公安機關撤銷案件外,其他任何組織、團體或個人都無權要求撤銷案件,也無權撤回已經控告的犯罪案件。


閒庭信步PU


不請自來。

先回答問題:有撤案可能性。

先看什麼是刑事案件?

專業的回答: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係,國家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進行立案偵察、審判並給予刑事制裁的案件 。

那麼大眾最直觀的理解是什麼呢?刑事案件的嫌疑人稱為犯罪嫌疑人,其羈押地點是看守所,而一般治安案件的嫌疑人稱為違法嫌疑人,需要拘留的話,是羈押在拘留所的。稱呼不同,住處不同。


定性刑事案件的標準是什麼?

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立案標準。不同的案件立案的標準不同。

比如打架案件,傷情構成輕傷,便能立刑事案件,否則便是行政案件。

比如盜竊,盜竊的物品價值在2000元以上便是刑事案件(以安徽為例,各省經濟不同,相應標準不同),以下便是行政案件;另外入室盜竊直接中定性刑事案件。

所以不同的案件,定性刑事案件的標準是不同的,在實際的工作中,立刑事案件是非常嚴格的,比如盜竊,偷的東西價格是1999元都不夠立案,當然這是理論上的,現實這種1999元的情況我暫是沒有遇到。

當然這裡又引申一個機構:物價鑑定中心,它便是給一件物品作鑑定的政府機構,為什麼要說這個機構,這與下面我要說的觀點有關聯。上面我說立案非常嚴格,那麼為什麼又可以撤銷案件呢?在此舉個例子:我們抓住一個小偷,偷了別人一部手機,這手機買的價格是2100元,受害人報警,按規定損失超過2000元,應當立案,後來小偷抓住了,小偷應當羈押看守所,同時這部手機需要鑑定,但是由於手機折舊,鑑定的價格是1800元,那麼小偷則不夠追究刑事責任,那麼案件便要撤銷。當然這也是有法律規定的。

哪些案件可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上面我說的盜竊手機的例子便是以(一)中所寫,不認為是犯罪而必須要撤銷案件的情形。


月球賊亮


可以,如果立案後發現情結輕微不認為是犯罪的等情形,可以撤案。


Jn律師


案是想立就立想撒就撒的嗎?故事沒完話沒說完留一半,的案中這情況是攀親了花錢了


用戶王振清我的用戶籤


按規定能撤案,不過撤案就預示著追責!你的問題太籠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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