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司法鑑定結論為證據進行判決的情況下,可以審查鑑定結論的合法性嗎?

中華共和1


當然應當審查。

審查方式包括當事人的質證、法院的審查。

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鑑定。

當事人申請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鑑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當事人未申請鑑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鑑定的,應當委託具備資格的鑑定人進行鑑定。

當事人對鑑定意見有異議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鑑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鑑定人應當出庭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鑑定人拒不出庭作證的,鑑定意見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通知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就鑑定人作出的鑑定意見或者專業問題提出意見。

對鑑定意見有異議的,可以從鑑定人機構及鑑定人的資格、鑑定程序、鑑定使用的材料幾個方面著手。


律師張晨陽


司法鑑定結論作為判決的重要依據,其證明力強大,因司法鑑定結論是由國家批准設立的專門機構,所以不能對鑑定結論的合法性要求審查。對鑑定結論的正確性有疑回,可以申請鑑定人出庭作出說明。


阿福150298048


可以,在質證的時候提出來,鑑定人,鑑定程序,鑑定意見有異議還可以申請重新鑑定。結合你補充的事實,檢查胎兒畸形,醫院會提醒家屬建議引產或其他措施,由家屬簽字是否引產,醫院沒有決定權何來過錯,如果醫院不告知才會有過錯。


昨夜有風36386966


超檢查發現胎兒有病並要求醫院引產,但醫院沒有引產導致殘疾兒出生,並因此給孕婦家庭即患者精神和經濟造成極大的損失。患者起訴要求醫院承擔責任。後經司法鑑定是:醫院沒有過錯。所以不承擔責任。患者十分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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