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行人:楊俊麗
身份證號碼:4312811987****3429
性別:女
戶籍地:湖南省資興市清江鄉積坪村下圳組
執行案號:(2017)粵0303執3551號、(2019)粵0303執恢264號
立案時間:2017年5月31日、2019年2月27日
執行法院: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書:(2016)粵0303民初13058號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被告楊俊麗應於一審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週日強償還借款本金990000元及利息、律師費40000元、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和公告費20000元;二審案件受理費800元,由上訴人楊俊麗負擔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義務
懸賞聲明:凡向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提供法院尚未掌握且真實有效的線索,使法院找到被執行人楊俊麗的,獎賞舉報人人民幣1000元、凡向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舉報被執行人楊俊麗隱匿、轉移的財產線索使本案債權得以全部或部分實現的,按實際執行金額的10%予以獎賞,懸賞金額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0萬元,併為舉報者保密
如有線索請聯繫:何幸凌助理,電話號碼:0755-2274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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