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明年起 這些車在“低排區”禁用

2020年1月1日,我市劃定低排區,建築及市政施工等高排放機械,明年起不能在此施工了。

此次通告所稱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是指國Ⅰ及以前排放標準(2009年10月1日前生產)的非道路移動機械。

劃定的低排區包括:東方路以南;松江路(金三角廣場至華北路)以南;華北路(松江路至周水前)以東;迎客路(迎客廣場至虹港路)以南;虹港路(迎客路至聖林街)以南;聖林街—聖林路—石門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橋(虹港路至紅凌路)以東;紅凌路(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橋至淩水路)以東、淩水路(紅凌路至黃浦路)以北、黃浦路(淩水路至黑石礁街)以北、黑石礁街以東合圍區域。

低排區內使用國Ⅱ及以上排放標準或進口非道路移動機械的,須按照國家及省相關要求進行登記後進場作業,且排放的大氣汙染物不得超過規定的排放標準。

重汙染天氣時,低排區內禁止使用未達到國Ⅲ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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