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兩男子收1.1萬元替一車主“消分”被識破 三人全被拘留

一“分託”組織兩男子替別人“消分”,誰知面對民警露出馬腳。目前,三人均被警方行政拘留。

12月17日上午9時30分,兩名男子來到西安交警碑林大隊警務大廳違法處理前臺要處理兩例一次性記12分的交通違法。按照工作規定,前臺違法處理工作人員告訴兩人要處理12分違法必須到法制室找法制員審核。就在法制員對上述兩例違法審核時發現,兩人對所要消除違法車輛信息、車主信息等不甚瞭解,法制員未對這兩例違法處理進行審批,要求要處理這兩例一次性記12分違法必須車主到場。

一小時後,車主帶著來過的兩名男子再次來到警務大廳法制室,要求處理上述兩例12分違法。再次面對民警的詢問,兩人明顯是做過充足準備,對要處理違法信息背的滾瓜爛熟,但民警注意到在兩次詢問中,他們對車主關係的描述大不相同,第一回進來稱車主是哥哥,再次來就成了老闆了,這一切都被執法記錄儀記錄了下來。

對於民警的詢問,兩人明顯底氣不足,神情慌張,前言不搭後語,最終才承認不認識車主,是一名姓羅的男子將他們帶來碑林大隊處理違法的,車主也是這名男子叫過來的。隨後民警在警務大廳門口將姓羅的男子控制,並將三人帶至辦案區。

經過詢問,本次買分賣分活動組織者就是在門口被控制的羅某永,其本人在維修車主晁某的汽車時得知晁某車輛上有兩例12分違法,在收取晁某11000元后,向晁某承諾可以找人辦理。後羅某永聯繫了孫某才、孫某軍,三人於17日早上電話聯繫相約到交警碑林大隊警務大廳進行替人消分非法中介活動。

民警表示,羅某永,孫某才、孫某軍3人行為已經嚴重影響了警務大廳辦公秩序,隨後民警將三人和詢問筆錄一併送至轄區太乙路派出所。

12月18日,公安碑林分局以向公安機關提供虛假證言擾亂辦事大廳的正常辦公秩序對三人進行行政處罰,其中組織者羅某永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二百元;孫某才和孫某軍永行政拘留五日,並處罰款二百元。

華商報記者 張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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