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这4个镇获评“省级园林城镇”!快看下是哪儿?

近日,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

2019年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城镇)

评价情况的通报。

其中,

德州市齐河县马集镇、赵官镇、潘店镇,

临邑县兴隆镇获评省级园林城镇。

德州这4个镇获评“省级园林城镇”!快看下是哪儿?

根据《山东省城市(县城)园林绿化评价办法》(鲁建城建字〔2017〕18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城镇)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次评价严格对照《山东省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镇标准》等标准要求,按照资料审核、遥感测试、现场考查、综合评审等程序进行,评价结果如下:

(一)省级园林城市(县城)

经评价,平度市、鱼台县、梁山县、莘县等4市(县)达到省级园林城市(县城)标准。

(二)省级园林城镇

经评价,郑路镇、石马镇、店子镇、冯卯镇、西集镇、孤岛镇、胜坨镇、龙居镇、柳疃镇、官庄镇、凌河镇、蒋峪镇、枳沟镇、邵庄镇、大束镇、东疏镇、白沙滩镇、招贤镇、上冶镇、马集镇、赵官镇、潘店镇、兴隆镇、随官屯镇等24个建制镇达到省级园林城镇标准。

通报中还提到,2020年是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城镇)申报年,有条件的要积极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各设区市要加大对所辖县(市、区)及下辖城镇园林绿化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城镇园林绿化基础工作,畅通申报审核渠道,积极组织有条件的城镇申报省级园林城镇评价。各设区市主管部门要组织将城镇人民政府申报申请、申报城镇的自评工作报告、遥感测评资料及高清音像片(不超过10分钟)、所在县(市)及设区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等资料,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