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通知!今起,貨車最大總質量限定為46噸

注意:原定在2020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高速公路入口稱重及強制勸返,

已於12月16日在全國範圍內提前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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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提前實施高速入口稱重

根據國務院印發的《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施方案》規定:2020年1月1日起,統一按車(軸)型收費,同步實施封閉式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不停車稱重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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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孫文劍稱:29個聯網收費省份的24588套ETC門架系統建設和48211條ETC車道建設改造已於10月底前全部完工。高速公路入口稱重檢測系統建設改造完工率達到100%;山西、天津、江蘇、江西、山東、四川、陝西、甘肅等8個省份已經全面實施入口稱重檢測。12月16日,全國將全面啟動實施高速公路入口稱重檢測。


也就是說,入口稱重政策提前了15天!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入口稱重提前了,貨車按軸收費還是按照原定2020年1月1日開始!

最新超載認定標準

二軸車到底拉多少噸?超載了怎麼辦?

相信不少人看到這個消息直接就蒙了,12月16日開到高速入口處該怎麼辦?誰來認定超載?不小心超了怎麼辦?

不要慌,全國各省收費站入口前方都設置了標誌牌,只需按照標誌標線的引導,主動駛入接受檢測就行。

稱重引導牌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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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安裝ETC的貨車,依據車輛OBU中車牌信息和最大允許總質量數值,判定車輛是否超限;未安裝ETC的貨車,按照超限認定標準判定車輛是否超限。

貨車超不超載,這次不是人說了算,是機器說了算,想塞錢過去都沒門了!

貨車經檢測確認為合法車輛將自動抬杆放行,對違法超限超載車輛,收費系統將禁止髮卡和抬杆,且人為無法強制抬杆,拒絕駛入高速公路。

同時,不僅入口要稱重,高速公路出口也會稱重,在檢測的同時,相關車輛車牌信息及稱重數據同步會傳至收費站各個車道,包括ETC車道,對超限超載的車輛,電動欄杆將不會抬杆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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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超載將會有哪些處罰?

載重標準調整了,為了嚴格執法,當然有法律法規的約束,不然以何手段約束超限超載的現象?

目前,湖北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正在建設安裝超限檢測設備,各路段經營管理單位、路政和公安交警等部門正在聯合開展超限超載運輸治理工作,超限車輛將嚴禁駛入高速公路,違者將面臨“一超四罰”的處罰,並將列入失信黑名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規定,“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公安部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規定,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一次記6分;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下的,一次記3分。同時,第123號令還規定牽引車、大型貨車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註銷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在30日內辦理降級換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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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建議:不如以後超載一噸就卸一噸,準保沒人敢超載了。

貨車超限超載不止對交通行車和公路橋樑設施有安全隱患,對於貨車司機來說對生命安全也有威脅,所以貨車司機也不想超載。治超的道路上,還需要運輸單位、物流企業和貨車司機等物流運輸的各個環節點一同攜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守法經營、合法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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