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厲打擊“炒豬”行為,鼓勵公眾舉報相關線索,附舉報方式

近期,有媒體報道,個別地方出現“炒豬”現象:一些團伙向養殖場(戶)投放丟棄的死豬,然後製造和傳播養殖場發生疫情的輿論,從而誘使養殖場(戶)恐慌性拋售,這些團伙再大幅壓低生豬的價格,從而達到“炒豬”牟利。(詳情點擊:牟取暴利,“炒豬團”花招頻出無底線)

昨天(12月17日),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二級巡視員王俊勳在農業農村部舉行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炒豬”行為涉嫌違反《動物防疫法》,農業農村部已印發文件,要求嚴厲打擊“炒豬”行為,並鼓勵媒體、單位和個人通過非洲豬瘟疫情有獎舉報熱線等渠道,舉報有關“炒豬”線索。

嚴厲打擊“炒豬”行為,鼓勵公眾舉報相關線索,附舉報方式

新聞發佈會現場(農業農村部網站 郭文靜攝)

鼓勵舉報“炒豬”線索,嚴厲打擊“炒豬”行為

王俊勳指出,為了有力打擊和防範上述“炒豬”行為,保障生豬養殖業生產安全,農業農村部印發了《關於打擊和防範“炒豬”行為 保障生豬養殖業生產安全的通知》。《通知》明確要求:

一是強化疫情排查。加大對運輸、丟棄病死豬等行為的排查力度,發現疑似非洲豬瘟症狀的,要立即採取控制措施,規範做好病死豬的處置。

二是加強聯防聯控。充分發揮本地區非洲豬瘟防控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對打擊和防範“炒豬”行為實施集中統一指揮,強化動物防疫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嚴厲打擊“炒豬”行為。同時,對於發現涉黑涉惡線索的,及時向當地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移交。

三是廣泛宣傳動員。農業農村部已印發了《非洲豬瘟疫情有獎舉報暫行辦法》,鼓勵媒體、單位和個人通過非洲豬瘟疫情有獎舉報熱線等渠道,舉報有關“炒豬”線索;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學會發揮橋樑紐帶作用,團結廣大養殖場(戶)共同防範、及時舉報“炒豬”行為,形成社會的共治合力。

嚴厲打擊“炒豬”行為,鼓勵公眾舉報相關線索,附舉報方式


遇到非洲豬瘟疫情以及違反非洲豬瘟相關防控規定,都可以進行舉報

根據《非洲豬瘟疫情有獎舉報暫行辦法》,如果公眾遇到這些情況:養殖場(戶)直接使用餐廚廢棄物(泔水)餵豬;養殖場(戶)發現生豬異常死亡不予報告;未及時報告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擅自處理不明原因死亡的生豬;藏匿、轉移、盜掘已被依法隔離、封存、處理的生豬及其產品;開具虛假檢疫證明、不檢疫就出證、違規出證以及違規使用、倒賣產地檢疫證明等動物衛生證章標誌;私屠濫宰或屠宰、加工、銷售病死生豬及其產品;生產、銷售、屠宰、加工、貯藏、運輸未經檢驗檢疫的生豬及其產品;故意丟棄死豬並製造和傳播養殖場(戶)發生疫情輿論,藉機大幅壓低價格收購生豬等方式從事“炒豬”牟取暴利;違法違規生產、經營、使用非洲豬瘟防治藥物(包括任何形式的疫苗);其他引發疫情或違反法定非洲豬瘟防控措施的行為。可以通過電話等方式向當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或農業農村部舉報。農業農村部受理舉報電話為:010—59194768。

”炒豬“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一旦出現必須堅決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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