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公務油卡資金,南豐縣2名公安民警被實名通報


套取公務油卡資金,南豐縣2名公安民警被實名通報

套取公務油卡資金 南豐縣兩名幹部被實名通報


套取公務油卡資金,南豐縣2名公安民警被實名通報


近日,南豐縣紀委實名通報了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分別是:

南豐縣公安局戶政科科長、副主任科員胡發英套取公務油卡資金問題。2015年至2016年,胡發英將配備給戶政科的公務加油卡放在南豐縣某加油站,通過由加油站工作人員為其他車輛加油的方式套取資金14619.02元,用於工作經費開支。2019年11月,經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胡發英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南豐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科長、副主任科員李璐套取公務油卡資金問題。2015年至2016年,李璐將配備給出入境管理科的公務加油卡放在南豐縣某加油站,通過由加油站工作人員為其他車輛加油的方式套取資金30155.12元,用於工作經費開支。2019年11月,經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璐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強調,全縣廣大黨員幹部職工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從上述通報中汲取深刻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要自覺抵制“四風”問題,帶頭作廉潔表率,真正使守紀律、講規矩成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各級黨組織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主體責任,加強研究部署,強化對幹部職工的日常教育監督管理,引導廣大黨員幹部職工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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