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女子慘死,孃家人10個月不同意火化,背後原因令人痛心…

昨天!

被家暴的宇芽上今日說法了

湖北一女子惨死,娘家人10个月不同意火化,背后原因令人痛心…

還記得上個月25日

網紅美妝博主@宇芽YUYAMIKA

微博發佈了

關於自己被家暴的12分鐘短視頻

小新當時也跟進了這一事件

湖北一女子惨死,娘家人10个月不同意火化,背后原因令人痛心…

事件回顧

令人髮指!知名美妝博主遭男子強行拖出電梯毆打,現場視頻曝出

相信有了央視王牌欄目的關注

這件事的結果

一定不會因為熱度的散去

就不了了之

湖北一女子惨死,娘家人10个月不同意火化,背后原因令人痛心…

不過,今天小新想說的不是宇芽

而是另一位家暴受害者

名叫陳麗(化名)

她不是名人

沒有公眾關注

在她自殺後

家人為了替她找回公道

10個月都沒有火化其遺體

近日,法院就其案件宣判

希望這個結果

能稍慰她的在天之靈

外來媳婦回湖北欲離婚 不料第二天傳來噩耗

陳麗的老家在四川南充,丈夫趙小志是湖北省監利縣三洲鎮人。

她的孃家人稱,過去幾年,陳麗與丈夫趙小志多次爭吵打架,為了躲避趙小志,陳麗曾獨自到昆明打工,最後一次回到丈夫家,是為了離婚。

2018年11月27日晚上8點30分,陳麗發了一條朋友圈:“如若明後天沒有我的消息,那麼我一定死在了湖北,幫我報警就好了。”這段文字配有臉部受傷、雙臂擦傷的照片。

湖北一女子惨死,娘家人10个月不同意火化,背后原因令人痛心…

湖北省監利縣三洲鎮在長江邊上,對面是湖南嶽陽

堂姐陳紅英覺得事情不尋常,主動打電話給陳麗。陳麗沒接,卻回了信息:“不要打電話,不然更麻煩。”陳紅英在

微信上繼續問,陳麗說夫妻打架了,陳紅英再問,“你不會走嗎?”陳麗回答,她走不了,下午的時候拉著行李箱出去,被趙小志追了回來。

第二天果然出事了。時任監利縣三洲鎮派出所所長王建波稱,2018年11月28日10點左右,他們接到監利縣接警平臺轉來的電話,說有人喝農藥自殺。

“現場農藥味非常嗆鼻”,民警明吉對此印象深刻。當時距離陳麗喝農藥已過去三四個小時,家人帶她到鎮裡的衛生所搶救無效。死者30歲,躺在房間的床上,穿戴整齊。

當天下午,警察將趙小志和他的父母都帶到派出所問話。根據警察的訊問筆錄,那天陳麗的婆婆六點多起來,送六歲的孫子坐校車,而後買菜。她回來的時候,兒子還在睡覺,媳婦陳麗坐在床頭,口吐白沫,用頭撞擊床沿,婆婆問怎麼回事。陳麗答,“不用管我。”

屋子裡瀰漫著濃烈的農藥味,路過的鄰居喊了聲:“她是不是喝藥了啊?”一家人驚覺不對勁,趕忙送去鎮上的衛生所。

到達衛生所的時候,陳麗已經失去意識,皮膚呈紫紺色,半小時插管洗胃,做心電圖,人沒能救回來。

孃家人認為死因有疑點 不同意火化

陳麗遺體解剖後,被送往荊州市區進行檢驗,耗時一個月左右,其間,陳麗家屬們非常焦慮,多次問及為什麼還沒有出具化驗結果,是不是有意拖延。

屍檢報告最終顯示,陳麗身上有多處表皮挫傷,但沒有明顯的致命傷,應是喝農藥自殺。但陳麗的孃家人一直不同意火化,覺得“有疑點”,以致陳麗的遺體在殯儀館冰凍近10個月。

湖北監利縣公安局反家暴工作室民警萬飛全程跟進此案。面對家暴疑點和陳麗孃家人的質疑,萬飛建議如果是長期家暴,可以虐待罪為偵查方向,固定、調查證據。

雖然虐待罪是“告訴才處理”的刑事犯罪,即受害者告訴法院,法院才追究。

但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對此作出修訂,“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這意味著,公安機關能主動調查虐待罪。

但為了證實趙小志確實存在虐待事實,監利縣的警察在取證上耗時半年之久,案件兩次被檢察機關退回偵查,補充證據。

陳麗遭遇家暴後沒有報警,也未求助婦聯,在公安機關及婦聯沒有留存相關的書面證據。陳麗的手機設有密碼,始終無法打開,趙小志的手機則已刪去短信及APP,有效信息不多。

更多的原因是趙小志和陳麗在外務工相識、結婚,婚後大部分時間,他們都在外務工。關於趙小志打陳麗的事情,陳麗的孃家人沒有親眼看到。

村子裡的人也不清楚情況。有村民說,他們夫妻很少回來,在家的時候,有時會牽著手從門前馬路走過。村支書則說,自己住在村子另一頭,出事以後,警察來調查,他才知道陳麗時常被打的事。此外,也存在知情人不肯說的情況,他們與趙小志都是同鄉及熟人,擔心日後遭報復。

常年處理家暴案件的公益律師李瑩認為,缺乏直接證據也是家暴的特殊性之一。首先家暴往往發生在私密空間,缺乏目擊證人,其次家暴具有突發性、反覆性,證據的取得和固定都比較困難,“你很難說我開著錄音錄像,等著他打。”更重要的是,許多受害者並沒有證據意識,或者擔心證據被施暴者發現,又要捱揍,“好多人又把證據刪了”。

因此,辦理家庭暴力案件時,證據取得有一定難處。如果鄰居、親友、未成年子女的證言在一定層面證明了家暴事實的存在,這些證據如能相互印證、指向一致的話,可以形成家暴的證據鏈。

民警堅持半年取證 家暴證據鏈終形成

事情在偵查民警的堅持取證中慢慢明朗起來。

2017年5月,趙小志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兩個月。刑滿釋放後,趙小志一度懷疑在他服刑期間,陳麗與他人有染,爭吵變得越來越頻繁。

據判決書描述,2018年4月,趙小志在東莞的出租屋內對陳麗實施毆打,陳麗受傷後,什麼證件都沒帶,在大雨夜光著腳逃離。逃出時,陳麗把趙小志的車玻璃砸了,有人看到陳麗身上有傷,趙小志第二天還叫人陪他一塊去找陳麗。這件事很多同鄉都知道。

之後,為了躲趙小志,陳麗獨自到雲南昆明打工。趙小志發了瘋地四處找陳麗,發信息給陳麗的堂姐、弟弟和母親,稱“陳麗和很多男人有不正當關係”,甚至威脅陳麗,她不回家,就去四川孃家“鬧”。為此,陳麗才回到了湖北監利縣,目的是拿身份證,和趙小志離婚。

湖北一女子惨死,娘家人10个月不同意火化,背后原因令人痛心…

最終的證據材料採集了夫妻二人的親屬證言、工友及好友的證言,同時收集了趙小志辱罵陳麗的聊天截圖,威脅陳麗家人的短信內容等等。

其中,關鍵證詞是陳麗六歲的兒子提供的。根據警方的訊問筆錄,當晚,兒子跟夫妻同住一個房間,目睹了父母吵架。他看見趙小志從背後“用最大的力氣”推了陳麗一把,陳麗臉朝地倒下,趴在地上一動不動,孩子說“就像死了一樣”。趙小志又跪在陳麗的膝蓋上,用手掐陳麗的脖子,陳麗大聲地喊著“你打我吧”。

2019年11月4日,湖北省監利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趙小志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成為國內已知第二起妻子自殺後,丈夫因家暴被追究刑責的案件。

這就是一個普通女人的

家暴遭遇

沒有央視曝光

也沒有微博熱搜

公權力的介入

讓人得到些許安慰

但逝去的生命

終究無法挽回

下面這兩張圖

小新還想再發一次

請所有人都記住

湖北一女子惨死,娘家人10个月不同意火化,背后原因令人痛心…湖北一女子惨死,娘家人10个月不同意火化,背后原因令人痛心…

遭受家庭暴力後,受害者應當及時到醫院檢查治療並進行取證,以便為後來的維權(包括提起離婚訴訟)做好證據上的準備。

因實施暴力造成受害者輕微傷的,可以要求公安機關給予施暴方治安管理處罰,如警告、罰款、拘留。

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承擔行政法律責任;

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承擔刑事法律責任

最後

小新還想再次大聲疾呼

遭遇家暴

請一定不要沉默

說出來需要勇氣

但只是原諒無法徹底解決問題

新聞報料:2385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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