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只能買50%的產權,你會選擇去買嗎?
只有50%的產權,一般對法拍房有興趣的都不會考慮這種房子,無法辦理過戶不說還可能在後續面臨其他的糾紛。
但就這樣一個狀況的法拍房,居然也有報名出價,且競拍成功。
10月11日,位於河源市某房產百分之五十的產權經一拍流拍後,二拍再次開拍,最終由一位買家以起拍價23.2萬成交,2人報名參與競拍,1690次圍觀。
有意思的是,本次拍賣的僅是該房產50%的產權,並且最終的競買人竟是已故被執行人的妻子...
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該房產的被執行人和競拍得者都為駱女士,也就是已故被執行人的妻子。
因老賴黃某未能償還合同借款,並經調查,黃某和妻子駱某名下有共同的房產,法院欲依法將黃某擁有的50%的房產份額在網上進行在司法拍賣。
不幸的是,黃某離世,作為黃某的繼承人,其妻子也放棄繼承丈夫的財產。
為實現申請執行人的權益,法院如期將這50%份額的房產在網上進行司法拍賣。
除此之外,被執行人名下的一輛轎車50%的權利份額也在網上進行司法拍賣。
同時,其妻子也報名參與了競拍。
但在競拍過程中,妻子發現價格已經超出自己的心理價位,中途便放棄參與競拍。
最終,經7人報名,18次競買,這輛轎車最終被競買人王某以4.36萬元成交。
一輛轎車的份額被劃分成兩份,所有權人也不是夫妻關係,這可怎麼處理?
私下解決不行,那也別無他法了,畢竟敢拍下50%的權利份額,就能預知後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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