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一次性補繳方法來了!滿足條件最早55歲,最遲65歲繳滿

養老保險繳費不滿15年,是眾多臨近退休人員的憂慮,擔心因此影響到領取養老金的資格,從而在退休後失去一份本該擁有的穩定收入。

社保一次性補繳方法來了!滿足條件最早55歲,最遲65歲繳滿

參考2016年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規範參保繳費政策,各地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採取一次性補繳的方式將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等不符合條件人員納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範圍,對於自行擴大一次性補繳適用範圍的做法,各地要立刻停止執行。對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不得以事後追補繳費方式增加繳費年限,對符合國家規定補繳,按社會保險法規定繳納滯納金。”

按照文件內容,社保一次性補繳將會越來越嚴格,多數情況下是不允許以一次性補繳的方式補滿最低繳費年限,只有在符合條件下才可以進行一下補繳,在2020年辦理退休,繳費不滿15年的人具體可以分為兩類人三種情況。

一、已到法定退休年,延長繳費五年的城鎮職工退休人員

參加城鎮職社保的人員,在一般非特殊情況下,是按照女職工、女幹部、男性分別以達到50歲、55歲、60歲的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在符合退休年齡後,社保繳費年限不足15年,也未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此時可以進行延期繳費,在延期繳費第五年,若是在2011年6月30日前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可以進行一次性補繳社保,若是在2011年6月30日之後參加職工養老保險,需要再繼續延期按月補繳直至繳滿15年,也就是說符合條件女性最早55歲可以一次性補繳,男性可以在65歲一次性補繳剩餘繳費。

二、已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靈活就業人員

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分為城鄉居民社保與城鎮職工社保,參加城鄉居民社保退休年齡男女性統一為60週歲,參考《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以年為單位進行繳費參保,在到達60週歲繳費不滿15年,可以繼續按年繳費,也允許一次性補繳社保,但是在60週歲前未參加社保的人員,也就是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並且未參保的人員不在一次性補繳社保範圍內。

社保一次性補繳方法來了!滿足條件最早55歲,最遲65歲繳滿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繳費不滿15年可以延期繳費,若是延期繳費第五年仍未達到最低年限15年的要求,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的剩餘費用,達到領取養老金的最低要求。

社保一次性補繳方法來了!滿足條件最早55歲,最遲65歲繳滿

一次性補繳社保在將來一定是愈來愈緊,這也是為了保障養老保險體系的健康可持續發展,以往因為歷史遺留問題,會對部分符合條件人員開放一次性補繳社保,但是隨著這些問題消失後,加上另一方面也是為了鼓勵人們儘早參保,對補繳社保進行收緊,所以我們需要在距離退休前15年甚至更久去考慮參加社保年限問題,避免退休後無法領取養老金現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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