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19年前遭家暴淨身出戶,母子一審獲賠200餘萬

女子19年前遭家暴淨身出戶 如今前夫欲獨吞拆遷補償

公益律師助母子一審獲賠200餘萬


楚天都市報訊(記者餘皓)吳女士遭受家庭暴力後,被迫淨身出戶,與年幼的兒子相依為命。因婚姻存續期間的房子一直未分割,在房屋面臨拆遷之時,其前夫宋某欲獨吞房屋所有拆遷利益。在本報公益律師的幫助下,近日,經一審法院判決,吳女士母子獲補償金及還建房價值共計200餘萬元。

2016年8月初,時年45歲的吳女士來到武漢市民之家婦女兒童法律援助基地,找到本報楚天公益律師團成員、基地負責人朱宏偉律師求助。據吳女士介紹,1995年她和宋某結婚後生育一子,後因宋某經常酗酒,且酒後無故毆打她,雙方於2000年11月辦理了協議離婚手續,約定幼子由她撫養,但該協議未對夫妻共同財產作出分割。

2008年,為了兒子今後著想,吳女士找到前夫宋某。雙方對之前尚未分割的廠房、住房等夫妻共同財產依法進行分割,雙方各佔一半,並簽訂了一份新的協議書作出上述約定。

2016年初,該位於礄口易家街舵落口的廠房、住房被拆遷。宋某認為和前妻吳女士所籤的協議無效,欲獨吞拆遷利益。

本報公益律師朱宏偉當即為吳女士母子提供法律援助,並迅速將宋某及現任妻子陳某告上法庭。2018年3月,礄口區法院一審判決宋某、陳某向吳女士支付15萬元,其119平方米還建房歸吳女士之子小宋所有。

吳女士母子不服此判決,提出上訴,朱律師繼續為其提供法律援助,後經武漢中院發回重審。今年10月,礄口區法院重審後認為,涉案廠房的一半按拆遷價為75萬元。另外,宋某、陳某同意將119平方米還建房的所有權歸小宋所有。近日,法院一審判決,宋某、陳某向吳女士支付75萬元,小宋享有119平方米還建房的所有權。補償金和房產價值共計達200餘萬元。

據介紹,武漢市民之家婦女兒童法律援助基地是武漢市婦聯、武漢市司法局於2014年5月聯合成立的法援基地,目前由10餘名熱心公益的中青年律師組成公益律師團隊。成立5年以來,公益律師團隊辦理了上千件婦女兒童法律援助案,為當事人挽回經濟損失40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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