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一個案件,瞭解這家支付公司“暴雷”始末

10月19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一份刑事判決書。

該判決書顯示,原湖南星廣傳媒有限公司總經理江東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十萬元。公安機關從其前妻胡某處依法凍結的違法所得人民幣202萬元,將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公開資料顯示,湖南星廣傳媒有限公司成立於2010年6月25日。2011年1月,該公司註冊資金增加至3000萬元,2012年6月獲得中國人民銀行頒發《支付許可證》,獲准在湖南省內開展預付卡發行和受理業務。

通過一個案件,瞭解這家支付公司“暴雷”始末

2013年初,中央八項規定出臺,明令嚴禁違反規定收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等行為。從那時開始,市場上預付卡團購業務急劇下降。

湖南星廣傳媒有限公司持續虧損,其實際控制公司長沙廣播電視集團決定將湖南星廣傳媒有限公司整體出售轉讓。

彼時任職總經理的江東負責公司轉讓項目的信息發佈、尋找聯繫買家、收集資料並整理彙報等工作。

2013年4月,湖南創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周鴻強得知消息後,與江東進行了初步商談,提出想收購湖南星廣傳媒有限公司意向。期間江東承諾周鴻強會向領導講好話、幫助其收購成功及以收購後“穩定團隊”,同時向周鴻強索要200萬元好處費,周鴻強表示同意。

2013年5月31日,湖南創聯信息技術公司與長沙國安網絡公司(長沙廣電集團)簽訂了《公司整體收購協議》,協議約定收購價格為3000萬元。2013年6月1日,周鴻強接管湖南星廣傳媒有限公司,並於2013年6月8日、7月9日、8月7日、11月7日分別向長沙國安網絡公司轉款500萬元、1300萬元、700萬元、500萬元,共計300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這份刑事判決書還提到了,收購方湖南創聯信息技術公司其實並不符合中國人民銀行《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資質規定。

2013年6月9日,江東向周鴻強提出要求兌現200萬元好處費承諾,周鴻強提出動用客戶備付金再兌現承諾。隨後江東利用職務便利,安排財務部主管謝某將500萬元備付金轉到周鴻強實際控制的銀行賬戶。周鴻強則將其中的100萬元賄賂款轉給江東妻子胡某的招商銀行賬戶上。

《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規定,“支付機構只能根據客戶發起的支付指令轉移備付金,禁止支付機構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戶備付金”。彼時支付機構還沒有實現集中繳存,作為支付機構高管的江東明知故犯。

2013年6月後,被告人江東多次向周鴻強索要剩餘的100萬元好處費。同年12月,江東和周鴻強商議以價值120萬元的“星卡”折抵成好處費。隨後江東從湖南星廣傳媒有限公司領取了面值120萬元“星卡”,並分多次把“星卡”通過“黃牛”處兌換成現金約102萬元,存到妻子胡某的招商銀行賬戶。

2014年7月,江東從湖南星廣傳媒公司離職。

另一方面,周鴻強收購湖南星廣傳媒有限公司後,因挪用客戶備付金4700餘萬元,導致大量商戶無法結算、客戶無法消費,造成擠兌群體性事件。

事實上,2013年長沙廣電集團內部討論股權轉讓事宜時,不少人就提到備付金風險管控問題。但作為總經理的江東,發表了極力支持的意見。

法院認為,江東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並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應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對江東的違法所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規定,予以追繳。

然而我們關心的事情還沒完。

面對這個“爛攤子”,長沙廣電集團分別於2016年9月、2017年5月、2018年12月先後多次發出公告,大概意思是根據長沙市人民政府決定,為維護持卡人合法權益,將採用債權受讓方式,分批收購持卡人合法持有的“星卡”(湖南星廣傳媒發行的預付卡)。

整件事簡單來說就是,原本要出售支付公司的長沙廣電集團遇到了個挪用備付金的買家,在出事以後還要幫忙兜底,好在此前賣公司的3000萬收全了。

真是太難了。

2017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曾集中公佈一批支付機構挪用佔用客戶備付金的事件,其中湖南星廣傳媒有限公司因挪用、佔用備付金2,363.56萬元,造成備付金資金缺口2,355.32萬元榜上有名。(本次裁判文書顯示的挪用客戶備付金為4700餘萬元)

點名的其他支付機構還包括上海暢購企業服務有限公司、廣東益民旅遊休閒服務有限公司、浙江易士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西安銀信商通電子支付有限公司、安易聯融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廣西支付通商務服務有限公司等。

上述7家支付機構合計挪佔用備付金近20億元。

浙江易士、廣東益民、上海暢購三家支付機構,在首批支付牌照續展前(2016年8月12日),就已確定被註銷牌照。西安銀信商通電子支付有限公司則於第四批(2017年6月24日)續展時,被註銷牌照。

安易聯融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廣西支付通商務服務有限公司分別於第三批(2016年12月21日)、第四批(2017年6月26日)續展時順利通過。

2017年5月,長沙廣電集團持有的湖南星廣傳媒有限公司全部股權和資產,被劃撥給長沙市國有資本投資運營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長沙市科技風險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可以簡單理解為,這家長沙市政府批准、政府出資組建的專業性風險投資公司,接下了“暴雷”的湖南星廣傳媒有限公司。上文提及的回購預付卡,大概率也是由其出資完成。

劃撥後按照公司法和中國人民銀行非金融支付機構管理有關規定對湖南星廣傳媒有限公司進行資產重組,重組後更名為湖南瀟湘支付有限公司,負責整合長沙市公交、軌道交通、社保和有關公共事業繳費等支付服務業務,開發、建設長沙市“城市一卡通”。

重組後的湖南瀟湘支付有限公司,也在順利通過第四批支付牌照續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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