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禤甲軍接受審查調查

玉林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禤甲軍接受審查調查


玉林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禤甲軍,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禤甲軍簡歷


禤甲軍,男,漢族,1963年3月出生,廣西北流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7月參加工作。


1997.07—2001.01 廣西興業縣委常委、辦公室主任;


2001.01—2002.10 廣西興業縣委常委、副縣長;


2002.10—2007.09 廣西興業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7.09—2011.03 廣西陸川縣委書記;


2011.03—2013.08 廣西玉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3.08—2013.09 廣西玉林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3.09—2016.05 廣西玉林市委常委,博白縣委書記;


2016.05—2016.06 廣西玉林市委常委;


2016.06—2016.10 廣西玉林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


2016.10— 廣西玉林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玉林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禤甲軍接受審查調查


玉林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禤甲軍接受審查調查


日前,桂林市紀委監委對桂林市人民醫院黨委委員、副院長劉桂勇嚴重違紀違法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經查,劉桂勇在桂林市人民醫院、桂林市中西醫結合醫院任職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他人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劉桂勇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缺失,背離黨的宗旨,利用手中權力進行權錢交易,且在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觸犯國家法律,涉嫌職務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公職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決定給予劉桂勇開除黨籍、公職處分,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對其違紀違法所得財物予以收繳。

玉林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禤甲軍接受審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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