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黄辉信涉嫌贪污罪一案提起公诉

被告人黄辉信涉嫌贪污罪一案,由桂平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桂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受理后,先后对黄辉信采取了刑事拘留、逮捕的强制措施,该案现已审查终结,近日向桂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


2016-2017年,时任桂平市农村合作经济管理指导站副站长、桂平市厚禄乡富金种植专业合作社实际控制人的被告人黄辉信伙同时任桂平市农业科学实验所法人代表的梁伯贤(已起诉)经合谋后,通过虚报手段,骗取国家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240006.65元。被告人黄辉信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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