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省自然資源廳
省人民防空辦公室印發了
《江西省建設工程聯合驗收管理辦法(試行)》
(以下簡稱《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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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整合優化全省建設工程驗收流程
全面提高工程建設各有關主管部門驗收工作效率
強化驗收管理綜合協同
切實提高行政服務水平
改“多頭驗收”為“聯合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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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介紹,《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適用於江西省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聯合驗收工作。《辦法》中所稱聯合驗收,是指建設工程竣工後,將各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依法單獨實施各類專項驗收的模式,轉變為“一窗受理、聯合驗收、限時辦結、統一出件”的驗收模式。
《辦法》規定,江西各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部門牽頭負責建設工程聯合驗收協調工作。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自然資源、行政審批、人防等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共同做好聯合驗收工作。供水、供電、燃氣、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報裝提前到開工前辦理,在工程施工階段同步完成相關設施建設,竣工驗收後直接辦理完成接入工作。
聯合驗收時限為10個工作日
《辦法》還明確了以下聯合驗收事項: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建設用地複核驗收;消防竣工驗收或備案抽查;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建設工程城建檔案驗收;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備案。
聯合驗收合格的工程,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直接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聯合驗收自受理建設單位申請之日起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不含建設單位補正和整改時間)。
《辦法》強調,建設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技術規範和專業標準組織工程項目建設,對違法違規的建設工程項目,不納入聯合驗收範圍。對應驗收,而未申請驗收的工程項目按相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來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發佈綜合江西住建、中國江西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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