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三校合一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辰溪县三校合一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辰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辰发改社会〔2019〕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辰溪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采用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辰溪县三校合一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辰溪县城南新区(城南大道北侧、校园道路西侧、经二路南侧)。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350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6691.93平方米,其中地上113535.10平方米,地下13156.83平方米。本项目由中共辰溪县党校、辰溪县中等职业学校和辰溪县育才学校三个部分组成,其中中共辰溪县党校由报告厅(3F)、教学综合楼(5F)和门卫(1F)等组成;辰溪县中等职业学校由辅助教学楼(5F)、教学校(5F)、宿舍(5F)、图书馆及行政管理楼(5F)、食堂(2F)、体育器材室及看台(1F)、大门(1F)、综合楼(15F)及地下室(1F)(综合楼及地下室与党校合用)等组成;辰溪县育才学校由小学教学楼(4F)、行政楼(4F)、实验楼(5F)、中学教学楼(4F)、教师周教宿舍楼(5F)、食堂及风雨操场(2F)、大门(1F)等组成;另外在项目用地的西北角设有一个垃圾站(1F)。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570 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设计工期 40 日历天、施工工期 5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图设计;(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辰溪县中共辰溪县党校、辰溪县中等职业学校和辰溪县育才学校三个部分的施工图纸设计及施工招标和采购。

2.7.1设计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辰溪县中共辰溪县党校、辰溪县中等职业学校和辰溪县育才学校所包含的建筑、装饰装修、水电安装(强电、弱电、智能门禁、给水、排污、供气、照明、建筑物防雷、综合布线)、暖通(包括中央空调)、消防、人防、电梯工程、备用电设备、亮化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室内外给排水、入校大门、道路、绿化、围墙)等满足设计规范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设计的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7.2施工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辰溪县中共辰溪县党校、辰溪县中等职业学校和辰溪县育才学校所包含的建筑、装饰装修、水电安装(强电、弱电、智能门禁、给水、排污、供气、照明、建筑物防雷、综合布线)、暖通(包括中央空调)、消防、人防、电梯工程、备用电设备、亮化工程、门头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室内外给排水、土石方工程、入校大门、道路、绿化、围墙)等全部施工图纸内容。

2.7.3采购范围:项目施工范围内的设备及材料采购(招标文件另做说明的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3.2.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4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承诺要求各投标人在中标后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配备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即本项目配备人员不得少于1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4人、安全员4人、质量员3人),关键岗位人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应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5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注册在设计资质单位),且为本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本单位缴纳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六个月(2019年6月-2019年11月,建账日期须在2019年6月或2019年6月之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提交的材料与网上查询信息应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投标无效。

3.6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2019年6月-2019年11月,建账日期须在2019年6月或2019年6月之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提交的材料与网上查询信息应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投标无效。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施工单位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8) 联合体投标报名时联合体牵头人须添加联合成员单位报名,即联合体同时报名。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拾万元整。

5.3递交方式及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4投标人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5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申请人需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电话:0745-2719307。

6.2 CA办理成功的投标单位,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登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办理。

6.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12月 12日至2019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自行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登陆并在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4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

6.6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辰溪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辰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0745-5259933。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辰溪县教育局

联 系 人:梅女士

电 话:13787515088

地 址:辰溪县丹山路115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 话:15580831052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路以北、望仙路以南开元鑫阁2栋1202、13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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