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考被收60元適應費 物價部門:可以收,但須告知遵循自願原則 車管所:不得將是否繳費作為駕考前置條件

駕考被收60元適應費 物價部門:可以收,但須告知遵循自願原則 車管所:不得將是否繳費作為駕考前置條件

華商報安康訊(記者 張建全)近日,王女士向安康市12345熱線反映稱,她在安康市昌達駕校報名參加科目一考試時,被要求繳納60元“適應費”並簽訂相關協議。如不簽訂協議,駕校則拒絕學員參加考試。那麼,駕校這一做法合適嗎?

“12月3日,王女士在安康昌達駕校進行科目一考試,駕校要求交60元場地費並簽訂考前適應性培訓協議,如不簽訂協議進行培訓,則拒絕學員進行科目考試。王女士認為,昌達駕校將此培訓作為參加考試的前置性條件,妨礙了駕考工作的正常秩序。”昨日,安康市政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說,他們收到王女士的反映後,就把相關工單交給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處理。

12月5日,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回覆稱,車管所責令昌達服務有限公司對未參加相關培訓的學員儘快完成退費。經昌達服務有限公司與當事人聯繫,當事人表示對收費項目瞭解後,本人參加了培訓,表示理解。

據瞭解,今年7月到8月,安康市12345熱線累計接到118次昌達駕校不合理收費的投訴,多與60元適應費有關。

據安康市政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介紹,在今年8月24日召開的問效座談會上,安康市物價部門明確表示,駕校可收取考試前適應性培訓費用,但必須提前告知學員,學員採取自願繳納的方式,收取時應開具相關稅票。在會上,安康市交警支隊車管所也明確要求,對不願繳納60元考試前適應性培訓費用的,任何單位不得拒絕學員考試,更不能以此項費用是否繳納作為學員考試的前置條件。安康市政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如果市民在駕考中遇到強制收費的情況,可以撥打12345投訴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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