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村落保護與開發的“金溪模式”

   近年來,金溪縣在多年的文物保護工作實踐中,摸索總結出一套可複製、操作性強、行之有效的古村落保護與開發的“金溪模式”,即:堅持“五大理念”,建立“八大機制”。目前,該縣擁有中國傳統村落42個、中國歷史文化名村名鎮7個、國保單位3處,被譽為“一座沒有圍牆的古村落博物館”。

  堅持“五大理念”。在建造理念上,“村裡做減法,村外做加法”,在村裡儘可能不添加新建築,不添加破壞性設施;而在村外可以增加一些商業性、功能性設施,比如停車場、休息區等。在對待古建築的態度上,“不做搖錢樹,要留傳家寶”,要把古村落、古建築作為傳家寶傳承下去,不能無序開發、只做“搖錢樹”。在對待文化傳承上,“保護筋骨肉,傳承精氣神”。“筋骨肉”就是古建築的一切物件,“精氣神”是古村落、古建築的文化承載,需要一代一代傳承下去。在集聚人氣上,“要引外來客,留住原住民”。要吸引外來遊客,讓古村落活起來,但更重要的是把原住民留下來,充分激發原住民參與保護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在時間安排上,“不砍三板斧,要從長遠計”。古村落的保護和利用,包括文化的傳承,不是一天兩天能完成的,不能不分主次、全面開花,要給子孫留下發揮的空間。

  建立“八大機制”。設專人抓保護。該縣在每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都設立了文保員,為文物、文化遺產保護裝備了“千里眼”“順風耳”。用獎補來帶動。村集體與個人維修產權屬於集體或個人的古建築,縣財政每年安排22萬元專項資金,通過文物部門分別給予2000至10000元不等的獎勵和補助。投入資金量特別大的項目,列入縣“一事一議”增加投入。編規劃保規範。縣財政分四年時間投入了600多萬元,聘請江西師範大學建築設計院等單位全面完成了本縣70個傳統村落《保護性規劃方案》的編制工作。靠自治防破壞。全縣73個重點古村都積極引導村民,制定了《文化遺產保護村規民約》,成效比較明顯。聚合力嚴打擊。縣政府專門出臺了《金溪縣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實施辦法》,文件明確規定如無文物部門的書面意見,林業部門不得出具舊木材放行證;危房改造、新農村建設,涉及古建築拆除與遷移,都必須到文物部門填報《金溪縣古建築拆除、遷移申報審批表》。爭資金解瓶頸。近幾年,金溪共爭取到各類文物保護資金1億餘元,搶救性修復了一大批古建築。重宣傳促意識。面向全國多個大型機場、高鐵站以及全國20多家主流媒體等進行宣傳,讓金溪古村落譽滿中外。廣利用顯價值。採取個人認養、集體供養、公司託管等措施,廣招商、廣融資,多形式開發利用古村落文化旅遊資源,讓文物、文化遺產重煥生機。

  (陳武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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