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酒駕被罰 再次酒駕被拘

通訊員 馮長冰 張琳
記者 賈亮 報道
  晨報淄博12月9日訊 近日,沂源交警查處一起二次酒駕交通違法行為,駕駛員王某年初因酒後駕駛被查處,歲末年尾王某又因酒後駕駛被民警查獲。王某的行為已構成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日前被依法拘留。

曾因酒駕被罰 再次酒駕被拘

  12月3日下午,沂源交警大隊一中隊在荊山路開展重點交通違法整治行動。王某駕駛車牌號為魯CWS**0的小型普通客車沿荊山路由東向西行駛至賢山路路口附近,被執勤民警示意接受檢查。
  檢查過程中,民警發現王某有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嫌疑,遂立即用呼吸式酒精檢測儀進行現場檢測,結果為54mg/100ml,屬酒後駕駛機動車。
  後經調查,王某於1月18日在藥玻路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沂源交警查獲並處罰,王某此次的行為構成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12月6日,王某被依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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